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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家的芝麻种植

 钧一居士 2023-03-31 发布于安徽

   小杨家的芝麻种植

        2019年4月,县有关部门布置启动了贫困户产业申报工作。工作队根据有关规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分片召开产业申报动员会的同时,还逐户走访宣传产业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申报产业,争取让大家对产业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当工作队走访至杨庄老杨家时,老杨当面向我们反映了一个情况。 

        老杨,男,年龄六十多岁,和老伴共同生活。其老伴去年做手术换了股骨头,现未完全康复,因行动不便丧失劳动能力。老杨告知:其儿子小杨是贫困户,春节后就外出打工了。前些天该种芝麻时,小杨从外地回家种芝麻,芝麻种好后又出门走了。得知村里正在动员贫困户申报产业后,他就找到包组干部小李,要求为儿子小杨申报芝麻种植产业,但却被小李拒绝。小李明确告知,她认为小杨常年在外打工,不可能会赔上路费专门回来种芝麻,其地里的芝麻应为老杨代种。为此,小杨的芝麻不符合产业申报政策,村里不能为其申报产业。老杨表示:其儿子小杨家的芝麻就是小杨自己种的,村里的多数群众都知道,都能出来作证。他和小杨虽是父子,但早已分家单过,两家现在各种各的田。他目前年岁已大,老伴又无劳动能力,自己家的地都种不完,不可能再替儿子种地。老杨向工作队反映:小杨家的条件也不宽裕,产业奖补资金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希望工作队出面与小李商议,争取能为小杨申报芝麻种植产业。从老杨家离开后,工作队随机走访了附近的群众,了解小杨的芝麻种植情况。走访中大家告知:小杨前些天确实回村了几天,种完自家的芝麻后,又急匆匆外出打工去了,老杨和其儿子一直是各种各的地。从走访情况看,老杨并没有讲假话。 

        搞清相关情况后,工作队立即找到包组干部小李,听取她的说法。小李告知:老杨不是贫困户,其儿子小杨才是。工作队到老杨家宣传产业政策,本身就搞偏了,做得很不合适。她坚持认为小杨经常在外打工,不可能专程回来种趟芝麻,芝麻肯定是老杨代种的,故不能为其申报产业。当我们询问小李有无老杨代种的证据时,小李表示没有,这都是她的主观想象。我们告诉小李:我们已走访过杨庄的不少群众,大家都见到这个芝麻是小杨自己种的,实际情况与她想象的并不一致。我们劝说小李:扶贫就是要使贫困户对国家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村干部的应有之义就是在政策范围内,尽量为贫困户争取更多的利益和实惠。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处理事情应按最有利于贫困户的原则进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应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办理。建议小李还是同意为小杨申报芝麻种植产业为好。 

        虽然我们的一席话讲得有理有据有节,搞得小李没了推辞,但她还是坚持不同意申报。提出的理由为:虽然芝麻是小杨种的,但她认为在芝麻中间管护和后期收割时节,小杨肯定不会再回村处理。如此则不排除小杨有产业代养的嫌疑,借此推三阻四。工作队问她究竟怎样才同意申报时,小李自己也讲不出个所以然,只是固执地坚持不肯。僵持良久后,还是资深工作队员老张想了个主意,建议请老杨写个说明,保证村里为小杨申报产业后,其不帮助小杨管护和收割,否则补贴收回责任自负等等,这样庶几能打消小李的担心,减轻小李的责任,给小李一个台阶,小李应该能够接受。老张将此建议反馈给小李后,小李思考良久,最后才勉强同意。工作队找到老杨,老杨征得小杨同意后按要求写了保证。我看到老杨写的保证后,立即安排工作队员老张与小李对接,后面就没怎么过问。老杨当年也没有再找过我们。 

        工作队在组织当年产业验收时,发现缺少小杨家的芝麻种植产业。了解后得知,原来小李最终仍没给小杨申报。问及缘由时,扶贫队员老张推测:据他了解,老杨以前和小李有过矛盾,小李不给小杨申报产业是故意所为。老杨见写了保证后小李还是不给申报,就自己认命了,故而未再找工作队协调。我听后恍然大悟,不由得想起一名村干部的酒后扬言:“在村内只要我说办不成的事,不管你找到谁,最后也肯定办不成!”小李就是如此。 

        村干部的权力虽微,但他们在群众面前就能说一不二,对群众而言就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山,随时可使群众求告无门,有苦难言。村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在农村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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