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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房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在共同关心 2023-03-31 发布于上海
专业校对 官方出品 律师答疑

承租公房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近期更新2023.03.12 浏览179 作者:华律网
律师答疑 该内容由以上特邀专家律师在线答疑,可直接咨询
公房是比较特殊的一类房屋,公房一般是按经济适用住房进行管理的,公房的居住人往往是承租人,而不是公房的所有权人,公房的所有权一般是国家所有的,那么承租公房拆迁利益怎样分配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承租公房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为多久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一般为:

1、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

2、过渡期一般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时间,而是由拆迁双方沟通决定的。

3、过渡期限是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的一个重要标准。

4、过渡期一经约定,拆迁方不能擅自延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承租人承租的公房被拆迁后,如果公房有同住人的,原则是上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如果同住人属于体弱多病等情形,可以多分拆迁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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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一至十五条)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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