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意见》从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等方面出发,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一、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二、健全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三、制定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 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 五、构建乡村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六、对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七、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 八、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九、建立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建设机制 十、探索将村级医保服务纳入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 详情见《领导决策信息》2023年1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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