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了解一些车祸伤残的知识,但并不确切,不知道怎么弄。其实所谓伤残,是指受害人的伤害符合我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予以确认。一旦构成伤残,受害人即可主张更多赔偿。 更多的赔偿是指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内容。这些项目通常都是几万、十几万甚至于上百万的标准。如北京市2018年度的残疾赔偿金标准就有:
那么,如何判断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伤害构成伤残呢?也即伤残如何进行鉴定? 我国伤残鉴定统一的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鉴定只能由受害人提起。受害人如果不想进行鉴定,是不会有人要求鉴定的。总的来说,有: 1. 判断是否构成伤残 伤残是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度。其涉及①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②头面部损伤;③颈部及胸部损伤;④腹部损伤;⑤盆部及会阴部损伤;⑥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⑦体表及其他损伤等多方面。 受害人一方面可结合医疗机构诊断报告,通过对比《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自我判断,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咨询交通律师等协助判断:清楚是否有伤残的可能!如可通过由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全国交通事故赔偿咨询热线:400--188--9691/ 400--880--4288咨询。 2. 委托鉴定 在判断有构成伤残的可能后,受害人应当委托死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拿到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后,方可以此为据证明自己存有伤残,并可依法主张伤残项目内容。鉴定涉及两个内容: (1)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为治疗终结后,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治疗出院休养的,即可视为治疗终结, 就可准守准备鉴定了。如骨折伤害的事故,多可在事故发生后的3--6个月内进行伤残鉴定。 ◆注意:伤残鉴定不宜太早或太晚,否则容易没有级别,或级别降低。 (2)鉴定机构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种伤害,基于理解上的收缩度,可能会有不一样的鉴定级别。故受害人应当预先了解各鉴定机构的鉴定习惯, 争取一次性鉴定。因为申请鉴定都是需要支付鉴定费的。 律师手把手帮助您正确伤残鉴定,把握鉴定时间,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获得更多赔偿,欢迎来电咨询广东国晖交通律师团队,获得帮助: 拥有十余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团队办案,一条龙服务,严格收费,平均每天处理十余件交通赔偿,已为数以万计的受害人获得合理赔偿款。目前,除驻深圳总所外,在北京、上海、天津、杭州、长沙、广州、东莞、江门、佛山等十余个地区分所均有业务精、经验足、实践强的交通赔偿律师派驻,欢迎来电或上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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