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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丨公司注销,劳动者如何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徐云良民商法务 2023-04-04 发布于浙江

     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且注销,本应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股东作为清算责任人,是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故由其直接承担本应由公司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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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概述

案由:劳动争议、清算责任纠纷

焦点:公司注销,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拖欠的工资

结果:法院判决公司股东承担公司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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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情简介

甲因乙公司拖欠工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乙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乙公司被股东注销,仲裁委因此撤销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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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案过程与结果

本案办理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公司拖欠工资,当事人第一时间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予以立案,接下来就是等待开庭审理,出仲裁结果。谁知公司不讲武德,在仲裁委没审理案件之前就把公司注销,仲裁庭依法也只能撤销案件。

仲裁不成,那就去向法院起诉。公司在拖欠工资的前提下就注销公司,显然是没有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必然有责任,公司股东往往就是清算组成员。那么就以清算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立案受理。本以为这次肯定稳了,谁知再次翻车!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不应当适用清算责任纠纷的案由,案件再次撤案。

既然案件最终定为劳动争议,然而劳动者的诉求并未经过劳动仲裁确认,法院如果要以劳动争议为案由进行受理,则必须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作为最后一次机会,丘律师与立案庭法官积极沟通,阐释案件的特殊情况,成功争取到法院立案,最终法院也是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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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案心得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被股东注销,那么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方法一:

公司在明知尚有诉讼案件未审结的情况下即办理了注销登记,股东作为清算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应当由清算责任人继续参加诉讼。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追加被申请人的申请,依法申请追加股东为被申请人,继续进行劳动仲裁程序。本案仲裁委知道公司注销后,直接就撤案了,所以也无法通过此路径追加股东。

方法二:

实践中有的劳动仲裁委会认为,公司被注销后,其主体资格即消灭,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终结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可以另行起诉清算责任人,即起诉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劳动者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的依据主要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最终是否由清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这也是本案法院审理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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