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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租赁汽车违章了,能“代扣分”吗?

 隐遁B 2023-04-04 发布于广东

本文作者:周 颖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出门扫码骑共享单车

或是叫一辆网约车

如今便捷的共享出行

已融入人们的生活

在这样的背景下

汽车租赁行业也蓬勃发展

租车自驾成为不少人出差、远游的首选

那么在租车期间违章了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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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1年1月,张先生在某汽车租赁平台租赁了一辆丰田雷凌轿车,在还车次日,他收到租赁公司发来的短信称该辆汽车在租赁期间发生违章,如未在10天内处理,出租方将酌情处理,并暂扣罚金及违约金。于是张先生联系租赁公司要求确认并处理违章,但是该公司拒不提供有关违章的证据材料,并告知张先生违章已处理完毕,还扣除了张先生部分违章押金。

张先生认为,租赁公司在未能出示证据证实违章是自己所致的前提下就擅自扣除押金,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违章是自己造成,该公司代为处理违章、接受扣分处罚的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而租赁公司认为,已告知张先生限期处理违章事项,扣除违章押金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就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租赁公司退还违章押金。

经审理,法院认为

首先,租车合同中约定“代扣分”处理违章,不具备合法性。作为专业从事租车服务的公司,租赁公司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违章,理应建立合法、完善的处理机制。本案中,虽合同约定如承租人未及时处理违章,租赁公司即有权扣除违章押金,但鉴于违章扣分系具有人身性质的行政处罚措施,如租赁公司通过买卖记分的形式处理违章扣分,易使交通违法记分陷于“有处罚之名,无处罚之实”的尴尬境地,故代扣分行为不具合法性。

其次,租赁公司以“代扣分”记录作为扣取押金的抗辩,不应采信。租赁公司提交的违章处理催告短信,无法判定系张先生本人行为所致的违章,如确为张先生所致,租赁公司提交的处罚记录中载明的被处罚人为案外人,并非车辆实际使用人,其接受违章处罚亦不合法。

综上,法院判决租赁公司退还张先生违章押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租赁公司收到判决书后即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法官提醒

近年来,共享经济模式盛行,汽车租赁行业快速发展,但汽车租赁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诸多不规范操作,甚至设有陷阱。租赁期间内共享汽车产生的违章通常由承租人处理,但却存在租赁公司买卖记分处理违章的现象。代扣分行为与“谁违法,谁承担责任”的责任自负原则背道而驰。该现象的风行危害正常驾驶秩序,既违反法律规定,更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应当依法予以规制。

案件判决生效后,法院向上海市出租汽车租赁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通过协会的力量,敦促汽车租赁公司及时梳理排查订约及履约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推动行业建立合法、完善的违章处理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赁车辆时要审查好租赁合同,充分了解车辆状况、保险情况,同时应谨慎驾驶,对租赁期间产生的违章,认真核查、甄别,一方面就自身导致的违章应该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则要注意避免落入部分不诚信经营者的敛财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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