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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站管理办法1

 kairui201 2023-04-08 发布于辽宁

客户服务站管理办法

目的

为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建立客户服务站,落实服务责任,提升服务的有效性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辽宁海阔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阔机械)签订

服务协议的客户服务站管理工作。

服务管理要求

3.1  客户售中培训

3.1.1 经销商在销售时,要对客户进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培训,培训按照《维护保养手册》内容要求进行。

3.1.2 销售后完成培训,填写培训记录。报海阔售后建立用户设备档案系统,由海阔售后服务总部进行使用保养培训的确认。

3.2  客户档案建立

3.2.1 客户服务站服务区域,以与辽宁海阔签订的经销代理协议区域为准。

3.2.2 服务站按打捆机出厂编号、购机时间、捆数、用户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进行登记,报海阔售后进行确认,统计经销商服务范围内打捆机总台数建立维修档案。

3.2.3 客户服务站接保时,应完整的填写《海阔售后服务维修单》,接保后15日内报海阔售后建立客户维修档案。

3.3  三包服务

3.3.1 日常三包服务

3.3.1.1 在接到客户日常服务需求后,按照《海阔机械打捆机三包手册》第8

条“部件名称及三包期限”为客户提供服务。

3.3.1.2 作业季节按照服务承诺,保证6小时到位(边远地区8小时),12小时修复。

3.3.2跨区/派单服务

3.3.2.1接到跨区/派单服务指令时,首先落实需服务的车号是否在三包期内,对三包期内的,按照正常三包服务程序进行服务,超出三包期的,可与用户协商提供有偿服务。

3.3.3 重大、批量质量危机事件处理

经销商客户服务站是重大批量质量危机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包手

册处理。

3.3.4 客户服务站应积极参与和配合辽宁海阔组织的各种大型服务活动,积极参加针对客户服务站服务人员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3.4  旧件返厂管理

3.4.1 对三包服务中回收的旧件,每件须挂旧件标签,表明打捆机编号和捆数且与《售后服务维修单》一致,标签要按要求认真填写。

3.4.2 客户服务站要进行合理的包装(以不破坏更换的三包件原状,运输不破损丢失为原则),编制旧件装箱清单,旧件返厂原则上不得发航空件和专车返厂,同时发回厂家的三包配件,运费由厂家负责运费的结算。

3.4.3 旧件返厂时间要求:

3.5.1每月10日前客户服务站将产生的服务旧件集中返厂。夏、秋收服务期结束后,客户服务站应分别于7月20日和10月30日前将旧件集中返回海阔售后服务总部。超期返厂的,不予结算旧件返厂运费。

3.5.2 旧件返厂后,客户服务站需在15-20天内,将旧件返厂运输发票邮寄给厂家服务管理部门,超期返厂的,不再结算旧件返厂运费。

3.6  服务质量信息反馈

3.6.1 发生以下情况,客户服务站需要在接到信息后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并当天填写《售后服务维修单》向海阔售后服务总部反馈。

3.6.1.1 同一处配件(主要零部件)一个月内连续三台次引发故障的。

3.6.1.3 客户投诉到售后服务站或公司售后服务部,

3.6.2反馈信息内容包括:

3.6.2.1用户基本信息、打捆机编号、捆数、出厂时间、购买时间、工作地点、报修时间。

3.6.3每种故障发生频次。

3.6.4故障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祸首件的鉴定。

3.6.5投诉客户的人数、要求。

3.6.6产品改进使用验证信息

客户服务站根据服务管理部门提供的产品改进项目及具体客户,对用户进行跟踪了解客户使用情况,填写《质量信息报表》详述改进项目的使用可靠性情况,及时报送海阔售后服务总部。

4.服务费用结算

各项费用的结算标准见《海阔售后维修服务站结算标准》(以下简称结算标

准)。

4.1基础服务费

依据按期返回并填写合格的《海阔售后维修服务单》结算基础管理费。

4.2维修工时费

根据确定的工时定额和工时费标准,结算维修工时费。

4.3现场服务路程补贴费

依据《海阔售后维修服务单》审验后的路程数及路程补贴标准,结算现场服

务路程补贴费。

4.4跨区车维修奖励费

服务站维修非本公司销售车辆,社会化客户服务站根据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区

域以外的车辆,给于跨区车维修奖励费。

4.5旧件返厂运费

海阔售后服务总部负责按照客户服务站返厂旧件运费发票金额,及时向客户服务站结算旧件这厂运费。

4.6春秋农忙季节服务补贴费

春秋季农忙季节,按当期制定的服务方案规定的时间范围,在政策规定的区域开展服务工作的服务站,按服务单数增加相应的服务补黇费用。

5备件管理

5.1建立以“服务常用备件由客户服务站为主体,服务应急备件由厂方应急补充”的服务备件保障体系。客户服务站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建立必要的服务常用备件储备;客户服务站可向服务管理部门申报服务应急备件,经审核、确认后厂方提供。临时服务站服务各件的要货,服务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由临时服务站交纳保证金,服务管理部门按照保证金等额配发服务备件。

5.2客户服务站申领的服务备件,发生与实际需要不一致时,在4个月授信期

内,对于质量完好的服务配件可申请办理退厂手续。

5.2.1由于客户服务站错要、多要等原因需要退换货时,客户服务站承担退厂的

往返运杂费用。

5.2.2由于厂方错发、产品改进等原因需要退换货时,厂方承担退厂的往返运杂费用。

5.2.3橡胶件、塑料件、密封件、电器、线束等易损件不予退(换)。

5.2.4对需退(换)的三包服务备件,客户服务站以书面形式向服务管理部门提

出“三包备件退(换)申请”,说明退(换)原因(附三包备件退库清单,内容

包含:相关备件的型号、数量、要件委托单号、要件时间、退(换)货原因及多

张相关备件的清晰照片)。

5.2.5在接到服务管理部门通知的退库通知后,服务站按收货地址、信息进行返厂,退回备件必须独立包装(原则上保留原包装),退库备件严禁与旧件混装,否则涉及的旧件返厂运费不予结算;未接返厂通知,服务站私自返回备件造成零

件丢失的情况,服务站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5.2.6退库备件需悬挂退件标签:注明退件单位、申请单号(出库单据号)、零件名称、图号、件数。

5.2.7退库备件裝箱时合理护(防雨、防磕碰,防丢失为原则),并编制退库备件装箱单,发运方式避免选择顺丰,航空,专军等快运物流力式(严禁采用“到付运费”运输)。

5.2.8退回备件经鉴定,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非原厂备件的,所退备件不再退还服务站,并按零件价值的3倍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当期服务费中扣除;退回备件有明显磕碰、裂纹、锈蚀、变形,返回的零件与零件图号名称不相符的,造成无法二次使用的,不予办理退库手续,所退备件返回客户服务站,相关费用由服务站承担。

5.3服务网络信息系统备件确认

客户服务站收到申领服务备件后,应核对配件到货品种和数量进行确认,7日内反馈信息,超过7天视为服务站对配件到货数量及品种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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