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9 每日一税】 注意:取得发票的利息支出也可能不得税前扣除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277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04月08日,有同学咨询:取得发票的利息支出是否都能税前扣除?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般地,纳税人向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或者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并取得发票的,可以税前扣除。 但实务中,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机械认为,只要取得发票的利息支出就可以税前扣除。现举例与大家探讨。 【案例01】A公司2022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5%。当日,无偿借给B公司使用2年。问:A公司2022年支付银行利息50万元,并取得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析:A公司向银行借款,未用于生产经营,无偿借给B公司使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八款规定,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但实务中,税务机关认定A公司银行借款1000万元发生的利息支出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也并非易事。 比如A公司2022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时,A公司同一银行账户就有1100万元。2022年1月1日无偿借给B公司的1000万元,无法证明就是向银行借款的1000万元,自然也就无法证明A公司向银行借款的1000万元未用于生产经营,则A公司2022年支付银行利息支出50万元,并取得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例02】A公司为专门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2022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5%。当日,无偿借给B公司使用2年。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问:A公司2022年支付银行利息50万元,并取得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析:A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虽无偿借给B公司使用,因其为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且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 A公司无偿借款1000万元给B公司使用,属于债权性投资,B公司的盈亏与A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有关,可与税务机关沟通,不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发生的利息支出50万元,取得发票后,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使用,发生的利息支出即使取得发票,也存在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每日一税认为,企业只要不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使用,借款给其他企业适当收取利息,则可解除利息支出被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的风险。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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