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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是我们本身固有的因素,都由一个低层的神在另外时空操纵

 九州好人 2023-04-09 发布于辽宁

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二章中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缤纷多彩的颜色使人眼花缭乱;各种动听的声音使人听觉迟钝;多种可口的滋味令人口感麻木;纵马打猎,令人心发狂;稀有的物品,令人行为不轨。

在这里,老子连续用五个排比句作了层层递进的阐述,前三句说的是我们的感官,第四句就深入到了我们的心理,而最后一句更进一步地提到我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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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目的就是告诉我们:人的需要是有限的,但人的欲望却是无穷的,如果过分追求色彩上的享受,五光十色会使人眼花缭乱、视觉迟钝直至双目失明;动听的音乐听多了也会使人两耳失聪;美味佳肴吃多了也会使人味觉丧失、食不知味;过分纵情于玩乐,最后必定弄得心神不宁,神不守舍;过分追求金银珠宝,最后必然行伤德坏,身败名裂。所以体道的圣人的生活其实很简单,只求填饱肚子,不求感官享受。但求质朴宁静,不求奢侈浮华。

所以,要摒弃那些酒、色、财、气、名、毒、网的贪婪欲望而保守顺其自然、清净无为的心态。否则,欲海难填,如果我们不能去掉那些过分欲望的话,必将遭受灭顶之灾。过分追求欲望而不能节制,其结果不仅不能使自己感到满足,反而会感到痛苦,丧失自我。

在老子的逻辑里,“五色”、“五音”、“五味”也是几个这样的词。“五色”,指的是青、红、黄、白、黑这五种颜色;“五音”,指的是宫、商、角、徵、羽这五种乐音;“五味”,指的是酸、甜、苦、辣、咸这五种味道。其实,也可以不必这样拘谨地来理解,“五色”、“五音”和“五味”可以看作是泛指一切色彩、音乐和味道,尤其指悦目的色彩、动听的音乐和可口的味道。

在佛教理论中,我们的感觉器官被分成了六类:眼、耳、鼻、舌、身、意。这六个器官分别感知着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尘世境界,正因为感知了这六种境界,所以我们便产生了喜、怒、哀、乐、忧、思六种意识。

正是由于有这六种意识的存在,婴儿因为离开母体,结束安逸的生活而发出人生的第一声啼哭,因为饥饿了等各种不舒服的状态肆意大哭,因为得不到玩具而哭,因为不愿意学习而哭,因为考试不好而哭,因为生老病死而哭。

我们的欲望是时时刻刻存在的,也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正是因为这种种的欲望才会有挣扎和痛楚。所以要使私心减少,那么就必须得去欲,也就是要懂得恬淡为上。

这就是说,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我们就在不断地“哭”,我们就伴随着哭声,哭着、哭着就长大了。

在我们长大了之后,我们就发现自己有很多很多的欲望,我们一会儿想要这个,一会儿想要那个,一会儿想玩这个,一会儿又想玩那个,我们的内心总是充满着各种“想要”。

就这样,我们在“想要”,或者“想不要”的矛盾冲突中,我们就产生了很多很多的情绪,我们一会儿喜欢她,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想工作,一会儿不想工作,只想玩。今天不开心,明天很烦恼。但却又不能不工作赚钱养家糊口。尽管有时候,我们也会去思考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然后一直想,一直想,我们想着想着就累了,累着累着就睡着了。

在我们醒来之后,我们又开始了重复性的工作,我们继续昨天的动作。结果我们的人生就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里被欲望和情绪霸占着,使我们原本就难以平静的内心充满了诸多的欲望。

当我们的欲望得到满足时,我们就开始狂喜。当我们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我们的内心便备受煎熬,我们的灵魂就有一种想要出窍的痛苦,我们仿佛跳入了火海般难以解脱的状态中,使我们沉沦在痛苦中不能自拔。

可见,“欲”是我们的身心固有的因素,是上天特意的安排,而且每一种“欲”的细密物质,都由一个低层的神在另外时空操纵。

上天给我们确定的状态之一就是“有欲”,就是要使我们既迷且苦,就是要让外物及欲念来诱惑、束缚、遮蔽我们的身心,让我们处于迷茫和痛苦之中。让我们的肢体被局限在眼见为实的物质环境中,让我们很难超脱。

我们的肢体是这样,我们的心智也不例外,我们的心智此时就会处在于天马行空,无所不往的幻想中。因此,上天便给我们设置了层层细密的物质,比如情、色、贪、嗔等,让我们死死浸泡在这些情欲中。不管我们有意无意,我们始终都被浸泡在“欲”中。

上天的本意在于,我们人类自高层时空堕落而来,我们又在尘世的轮回之中造业不断,我们就必须经受煎熬,偿清罪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理,谁也不可以超越。

同时,如果我们还能守正持中,淡泊物外,洁身自好,我们就能够有效提高心性,同化道德,渐次升华到神的境界。

说到底,“欲”被视为本能、冲动或虚无的情绪情感,其实都不是,而是实在不过的物质微粒,穿透我们的人体上下内外,且将红尘整个儿覆盖或浸泡。“欲”的存在本身,一则为了清算生命的过去,一则为了生命的磨砺与提升。

如果我们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反而会使我们丧失人生本性,会损坏人体感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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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望去,在我们的生存环境中,有人幸福,就会有人痛苦,幸福的人想要尽力保持自己的幸福,而痛苦的人想尽力逃避自己的痛苦,让自己也能饮幸福之蜜。总而言之,我们这一生,都在竭力避免痛苦,而获取快乐。

现代社会充满了各种物欲诱惑,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不少人由于沉湎于各种强烈刺激的音乐,结果不仅听力大大受损,而且容易心绪不宁,以至于得了精神分裂症。比如说胎儿,如果给他听强刺激的音乐,他会躁动不安。

饮食口味同样如此,如果我们总是吃那些过辣、过咸、过甜的食物,不仅会损伤我们的味觉,而且相对应的脏腑也会受到损害。至于过分迷恋、沉湎于打猎、打牌、打球等游乐活动,进而将游乐变成赌博,同样会使我们的心灵躁动不安,甚至造成仇杀、自杀等后果。收藏宝物之风过甚,不仅使人玩物丧志,而且还会引起偷盗、造假、坑蒙拐骗的丑恶现象。

针对这些现象,老子就在《道德经》第三章中告诫我们“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段话的白话文翻译就是:不崇尚贤才功名,使人民不争名夺利;不珍爱难得的财物,使人民不去偷盗;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使民心不被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净化人民的心灵,填饱人民的肚腹,削弱人民争名夺利的雄心,强健人民的体魄。永远使人民没有投机取巧、争名夺利的欲望,使那些即使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生事。依照无为的原则去处理事务,则天下没有治理不好的事。

通过老子的告诫,我们就可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如果我们能够安于满足基本的生理需求(为腹),而不去追求过度的物质享受(为目),这就是我们人生的智慧,同样也是快乐之源。

到此时,我们就很有必要弄懂“欲望”的真实本意了。

欲望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我们很多人无法摆脱它的控制呢?我们又该如何善待欲望呢?印度20世纪伟大的哲学家、心灵导师克里希那穆提说:“对欲望不理解,人就永远不能从桎梏和恐惧中解脱出来。如果你摧毁了你的欲望,可能你也摧毁了你的生活。如果你扭曲它、压制它,你摧毁的可能是非凡之美。”

其实,对于欲望,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欲”的两种内涵。

第一种内涵是狭义上的欲,比如男女两性关系和饮食需求等。孔子所言的“食、色性也”说的就是狭义上的欲,到后世与孔子一脉相承的各类学者口中所言的“欲”也只止于此步。

魏晋以后,随着佛学的输入,我们对“欲”的理解得到了广泛的扩充,我们已经能够认识欲望是生命力的表现,其本身既非善也非恶。欲望强就表明生命力强,凡是一切让我们沾染执着的事物都算是“欲”。

在我们的欲望表露出来时给予正确的引导,是学问、教育、宗教的意义所在。我们必须通过这种引导,让生命跃动,让生活丰富多彩。

我们人类的欲望是数不清的。虽然佛教对其有种种不同的分类和归纳,但我们人类的欲望无论在质上还是量上,其广度和深度都是其他生物所无法比拟的。所谓“人类乃欲望之体”,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不过,巧妙的是,佛学将“欲”进行了划分,分为了“善欲”与“恶欲”,“善欲”就是信愿,“恶欲”则代表的是堕落。

欲望的善恶,指的是在满足欲望时所采取的行动是推动了实现繁荣、和平和幸福,还是损害了它。

我们往往把欲与恶联系在一起,说到“欲望强烈”时这种印象就更加深刻,“欲望强的人”甚至成了不好的人的代名词。

本来,我们所持的这种社会观念也不是没有道理,很多不好的事情、耽误自己的行为、加害他人的行径,都是被欲望蒙蔽了双眼,受欲望左右造成的。

在这个意义上,欲望被认为是万恶之源,因此斩断欲望,摆脱欲望,便成了我们人类的美德。

我并不觉得这个观念本身有什么特别不好的地方。只是,如果我们局限在这种想法中,不去探究欲望的本来面目,对我们人类来说这是非常不幸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觉得欲望的本来面目,绝不是污秽的,也不是恶的根源,它是人类生命力的表现,是我们人类要生存下去的力量的显化,就像是驱动大船前行的蒸汽动力一样。

所以,如果我们认为欲望是恶的,必须去消灭它,就如同让大船停止下来一般,我们的生命也不得不停止。我们人类就是这样与欲望不可分割,但说到“欲望”,哪怕是在今天的社会观念中,它也没有给我们留下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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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自古以来的圣贤先哲有关禁欲的教诲,目的是让我们活得更好,而不是否定生命。但现实情况是,我们为了从表面上接受这些教诲,而歪曲了人类本来面目的情形非常多。并且,将欲望定义为污秽的,将它作为恶的根源加以压制,结果,本该幸福快乐的我们就会变得痛苦不堪。

我觉得这是非常严重的认识不足。我们人类的欲望本来就是生命力的表现。因此,其本来面目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它应该是一种力量,算不上是善的,还是恶的。这是我们 必须要明确地对于欲望本身的认识。

然而,我们人类总是很喜欢将事物的矛盾性提炼出来作为行动、思考、规范的指标。在道理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要求别人无欲无求,但自己却总在欲望的困扰中纠缠打转,陷于困惑与迷茫中。

事实上,如果老子《道德经》的本意是让我们放下欲望,做到: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除非盘古再次开天,女娲再次造人。

遗憾的是,后世的道学家大多都是如此理解《道德经》的,他们的目的就是激励我们做到“无欲无求”、“知足常乐”。

可是,另外一批人似乎又从“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中寻找到了专业的修炼法门,称之曰“虚心实腹,弱志强骨”的境界,再配上《道德经》所谓“抟气致柔,能婴儿乎”的道理,不但使得修道之人都致力于追求这种境界,哪怕是读书人、习武之人也大多注意修心养性,重在破欲。

有趣的是,历来俗世中,大多数的人都在反对修仙练道,但是,一旦落入无可奈何之处,又会马上将神仙这一脉学说当作救命稻草紧紧握住,不肯松手,总拿“不见可欲”来安慰自己。有真实功夫的人,实际上很少。

我们将“欲”的概念梳理通透以后,就可以深入探讨《道德经》“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含义了。这句话用白话文翻译很简单:看不见能引起欲望的东西,人们的心就不会乱。这里的人们,之前已经说过是全人类,是“民”在春秋时期表达的意思。

我们深推一步来看,老子生活在春秋中期,那时候“礼崩乐坏”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全天下的“欲”都指向了“霸”、“国力强盛”、“操控他国”。这是怎么引起的呢?如果我们与老子所讲的“不贵难得之货”联系起来,就是天下、国家、权势实在是太难得、太好用了,成为了最大的“欲”。

针对这种情况,老子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那就是将“难得之货”全部收起来,不要给大家看到。也就是说,我做了国君可以决断杀伐,可以饮酒享乐,可以纵欲无度,可以沉溺温柔乡中,这都是我们心中的“小欲”。如果“小欲”一旦叠加就成为了“大欲”,虽然国君可以做这些事情,但最好不要做,这就是“不见可欲”。它让我们看不到了“欲”的厉害之处。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我们知道春秋时期是分封制度的话,我们就能明白那时讲究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等级,是“宗法小社会”。当时的每一个人都在“宗族纽带”中生活,这种生活安定而平稳。但到了春秋中叶,分封制度崩塌,“宗法纽带瓦解”社会开始了“大社会”的转型,在这种转型过程中带来的是杀伐,是“大欲”。

毕竟过去的社会形态是回不去的,力求恢复“周礼”的儒家虽在苦苦奔走,却也无实际用途,而老子作为道家的代表,他提倡的是“顺其自然”,既然社会的变化我们无法阻止的,那就“顺其自然”吧。

事实上,在这里的顺其自然,不是两手一摊的不作为,而是强调我们要竭尽所能之后的不强求。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老子对当时社会现状的观察总结,也是一种训诫。如果我们将这句话缩小回归到个人本身来说,它强调的就是要着重于修行指导。比如说,我们爱吃肉,就不要让我们见到肉。如果我们见到了肉,我们的内心就散乱了。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修行,我们能否称得上“人”都不晓得了。

一个人如果爱财、爱色怎么办呢?同样的道理,不要让他见到财色二物,才能保持内心的平稳,这是一种逃避的消极的方式,但是这种方法与佛家的“不净观”—直面心中之欲比起来,要人性得多,实操的可能性也更好。

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又当如何呢?那就是不要让别人看破我们的“欲”在何处,一旦被别人看破了我们的欲,那么,我们就有可能通过“欲”变成了别人的傀儡。比如说,一个年轻人刚到公司里面打工,明明很珍惜,又不敢轻言放弃,却总要摆出一副无所谓,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同时,他在工作时又兢兢业业,总能超额完成。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因为别人看不到他的“欲”。

我们常说的打蛇打七寸,在人类社会中人的七寸就是“欲”,一旦被看破,那么请迅速离开这个圈子,或者也尽量去看破别人的“欲”,否则总会行事不方便。

我曾经和一个好友交流过这方面的话题,却被嗤之以鼻,说这不是“坦诚”的相处之道。

其实,这无关坦诚,而是我们应该拥有的自我保护。厉害的政客、军事家、生意人从来不被别人看破他的“欲”在什么地方,而是永远表露出随和与可有可无的状态,但是他们内心的对话却异常猛烈,不是你我可以参透的。

第二种内涵就是要认识到欲是“名利”二字的体现,因为“名利”二字在现实生活中,是凡夫俗子追逐一生的两件工具。之所以说它们是工具,完全是因为名利是因,权势是果。这对因果换句话说就是:我们人类进化以来天性中占有欲和支配欲的扩展,我们除了有大修为之外,断然是无法跳出这对因果的。

凡尘俗事中暂且不说,一般宗教家虽然总说要超脱到人类以外的世界,虽有此类说法,却也摆脱不了偶像的支配。在我来看这对因果便是人欲,也就是人类与生俱来求存的本能,在社会发展中这对因果时而充当可爱的动力,时而又转变为了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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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我们在恋爱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我们就会像其他人一样,走向极端,最后亲手毁掉爱情过程中的每一件事情,亲手将自己的爱情送上绝路,甚至是亲手毁灭掉自己美好的爱情。

如果出现了这样的局面,我们不要埋怨别人,那是因为我们太过分了,我们没有意识到爱情也需要平衡,爱情也不需要两端。如果爱情走向了右端,会让对方承受不了我们狂热的爱。如果爱情走向了左端,对方又会觉得我们太冷漠了,不够关心对方。就这样,我们在爱情的两端就毁灭掉了自己的爱情,我们就会变得非常的难以忍受。

这就像我们不能一天爱二十四个小时一样,一天爱二十四个小时就像我们一天吃二十四个小时的饭一样,我们是承受不了的。

我们的爱情就像是食物,我们不应该走向极端,否则食物也能变成毒药。事情就是这样走向反面的。食物可以滋养我们的身体,但是吃得太多,食物也会变成毒药,最终导致我们也被毒死。此时,我们非常看重的滋养品也就变成了毒药和凶手。

爱情也是一种滋养品,如果我们爱得过分了、过头了,我们的爱情就会走向死亡。就这 样,爱没有了,最后只剩下了恨。

由此可见,任何事情做得过了头,它都会走向反面的,这个反面就要靠我们因情因事来判断了。这就像过分追求金钱,到头来我们会发现自己只是一个乞丐,什么都没有。

过分地追求金钱,就会使本来两袖清风的清官变成了贪官,就会使本来挺好的小帅哥锒铛入狱,就会使本来貌美如花的美女做了小姐。

这些悲剧令人痛心之余,我们不禁会想:原因何在呢?原因不是我们经常不洗脸,而是我们经常不洗心。当我们的心灵被酒、色、财、气、名、毒、网等灰尘蒙住时,我们就会不知不觉地误入歧途、自甘堕落、越陷越深。

弗洛伊德说过:“人类是充满欲望并受欲望驱使的动物。”从中不难看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从基本的生活需求到对富足生活的渴望,从家庭生活到社会交往,从同事相处到朋友谈心,欲望时时处处都显示着它的存在感。

生活在社会上,我们需要太多的东西去满足生活所需,在得到满足之前,这些欲望总在驱使我们不断努力向前;当我们满足一个欲望之后,又会有另一个欲望接踵而至。在一连串欲望的驱使下,我们想要的越来越多,被欲望支配的程度也越来越深。

比如,当我们有了蔽体的衣服之后,会对质优而美丽的衣服产生渴望;当我们挣到第一个月工资之后,会希望下一个月的工资更多一些;当我们有了朋友之后,会向往拥有更多的朋友等。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一个想要远离欲望或是不愿承认受到欲望支配的人,都注定了是在痴人说梦。

美国精神病学家戈登·李文斯认为:“做一个有所期望、能爱他人、有事可做的人,你才能把事情做好。”这说明欲望的存在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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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一提起欲望,总会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总觉得毫无止境的欲望会将我们引向歧途。

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但又有失偏颇,某些不法分子确实会为了金钱、仇恨等不良欲望而作奸犯科,但我们更应该看到那些为了自己的理想而终生奋斗的化学家、物理学家、文学家等,他们同样是受到欲望的驱使在为人类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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