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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逻辑教授陈波:人人都会犯的十种逻辑错误

 激扬文字 2023-04-11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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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知识是认知的血肉,逻辑是认知的骨骼。
逻辑学的使命在于:让人可以井然有序地思考,及时清理思维壅塞,及时清理思想杂质,引导人们独立思考、清醒思考。所以,诡辩,最害怕的就是逻辑学——“思维的外科手术刀”。
著名作家王小波曾说,逻辑不是所有人的必需品,有的人只是靠偏见与迷信生存。判断一个人的层次,不要看他穿着打扮,也不看他的职位,而是看他的观点、逻辑和洞察力。没有良知,没有逻辑,读多少书都是粪坑中的尤物。
只有一种办法,才能探寻这个世界的真相,那就是阅历与逻辑。教育是让你能分辨谁在胡说八道,逻辑学则是让你明白,他是怎么胡说八道的。
北京大学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哲学学院院士陈波在《逻辑学十五讲》中专门列举了人们常犯的十种逻辑错误。具体请看下文:

一、诉诸人身

即通过对论敌的人格、品质、处境等等的评价来论证他的某种言论为假,或者至少是降低其言论的可信度。
显然,一个人的人格、品质、处境与他观点的正确与否之间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系。这种谬误包括:
1.人身攻击
'你们不要相信他的话,他因乱搞男女关系受过处分,并且经常说谎。'
这等于在人们要喝井水之前给井里下毒.所以也叫做'给水井投毒谬误'。
2.处境攻击
即通过论及某个人处于某个特定的位置,证明他的观点就一定错。
例如;'某位人大代表是一位大学教授,因此他肯定代表大学教授讲话,而大学教授在这个社会中是极少数人,因此,他是在为极少数人的利益说话。'
3.恶意诋毁
指不去论证对方观点的对错,而用一些恶毒的言辞诋毁对方的人格和人品。
对于这样的言语,我们只需引用鲁迅的一句话就够了:'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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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诸情感

即用激动众人感情的办法来代替对某个论题的论证。
不论述自己的观点何以成立,而是以哗众取宠来取胜,叫做'诉诸公众'
例如:'我所主张的只不过是大多数公众的观点,你反对我,就是在与公众作对。不信你问一问在场的人?'
不去陈述某个观点成立的理由,而是促使别人同情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以图侥幸取胜,叫做'诉诸怜悯'。
例如,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说道:'我上有年迈的失去自理能力的老母,下有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如果给我判刑,投人监狱,他们该怎么办呀!'

三、诉诸权威

严格地说,是'诉诸不适当的权威'。
例如,在相对论上遇到问题,要听一听爱因斯坦的说法,但是,由于权威并非时时、处处、事事都是权威,如果在碰上了经济危机,也说'爱因斯坦都这么说,你竟敢不同意?',就犯了诉诸权威的错误。
这种错误在广告中十分常见,一些文艺、体育明星常常被拉来为商品做广告,例如买某个牌子的汽车、饮料、护肤品、礼品等等、难道这些明星在这些事情上也是行家?!
四、诉诸权力
指不正面陈述理由去论证某个观点成立或不成立,而是通过威胁、恫吓甚至使用棍棒和武力,去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或放弃他本人的观点。
20世纪,意大利有一位法西斯哲学家曾这样说:'我们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工具来彻底说服对方,讲道理是其中一种,大棒子是另外一种。一旦对方真正给说服了,用什么工具也就无所谓了。'
使用强力实际上就等于放弃理性,也就等于承认自己输了理,以至在理性上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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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诸无知
指通过人们对某事的无知来证明某种观点成立还是不成立。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是断言某命题是真的,因为该命题没有被证明是假的。
例如:'我坚信有鬼存在,不然那些怪事怎么解释?并且,谁又有本事证明鬼不存在呢?'
二是断言某命题是假的,因为该命题没有被证明是真的。
例如:'谁说吸烟能够致癌?谁已经证明这一点了?现在谁也没有弄清楚癌症的致病机理,也没有治疗癌症的有效方法,却把吸烟与癌症联在一起,想出各种办法打击我们这些烟民,真是岂有此理!'
六、诉诸起源
指通过说某个理论、观点、事物的来源好或不好,来论证该理论、观点成立或不成立,该事物好或者不好。
例如,'她出生于那样一个家庭,我们怎么能够指望她有好的品德、优雅的举止和高贵的气质呢?”
       七、窃取命题(略)
八、稻草人谬误
这是指:在论辩过程中,通过歪曲对方来反驳对方,或者通过把某种极端荒谬的观点强加给对方来丑化对方的诡辩手法,就像树起一个稻草人做靶子,并自欺欺人地以为:打倒了这个稻草人,也就打倒了对方。
歪曲对方观点的重要手法有夸张、概括、限制、引申、简化、省略、虚构等等。在以前的各种运动中,此类手法被运用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稻草人谬误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避强就弱、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即论敌本来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很多论据,在反驳时,却避开对方所提出的那些强有力的、重要的、实实在在的论据,而专挑那些比较弱的、不太重要的、虚的论据展开反击,这也等于歪曲了对方,故意把对方弱化为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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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赌徒谬误
在轮盘赌游戏中,红黑两色的出现概率应该是大致相等的,但这是“大数定律”,需要成千上万次实验;而红黑两色在某次投掷中的出现却是一个独立事件,与先前的事件没有任何关联,丝毫不受先前事件的影响,每种颜色的出现机会都是50%。也就是下一次输赢的机会还是各占一半。
赌徒谬误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的表现。
例如,某对农村夫妇生了四个女儿,他们特别想要一个儿子,于是给第四个女儿起名为'招弟'。他们盘算,既然男孩和女孩的数量是大体均等的,我们已经生了四个女儿,以后再生一个肯定是儿子,于是共生了九个女儿。赌徒谬误把他们弄得筋疲力尽,一贫如洗。
十、滑坡谬误
本来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你站在一个光滑的斜坡上,一步不慎,就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直至滑到坡底;转指这样一种论证方式:A引起B,B引起C,C引起D,D引起E,E引起F,所以,A引起F,这里有两点要注意:F常常是一种危险的状况,或者是某种无法接受的观点,而每一次的'引起'都没有得到严格的证明。
小的失误遭遇大的放大,实际的情形是A不一定导致F。这就陷入了'滑坡的谬误'。
例如,中国人口众多,年轻一代竞争激烈。'可怜天下父母心',有些做父母的生怕自己的孩子在今后激烈的竞争中失败,在孩子还没有出生之时就开始准备,并且在孩子尚在母腹中就进行胎教,在婴幼儿时期开始早期教育,在儿童时期上各种兴趣班和辅导班,如此等等。
这样的父母就陷入了'滑坡谬误':如果我的孩子不在婴幼儿期怎么样,那么就会怎么样;如果他上小学时成绩不好,就上不了好的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可能考不上大学,或者上不了好大学;如果.....就.....如果.....就.....总之,如果我们不从胎儿就关注宝宝的教育,我们的孩子今后就会在竞争中失败,成为生活的弃儿。
实际上,这每一步“如果.....就.....'都可以受到质疑:人的禀赋各有不同,成功的定义各有不同,成功的道路各有不同,父母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自己吓自己,再说也不可能为孩子包办一切,如果某件事情必定发生,就让它发生好了。'儿孙自有儿孙福',用不着父母老为他们担惊受怕。

为了引导广大读者对逻辑学进行学习和“补课”,良荐书店特推荐北京大学著名逻辑学教授陈波老师的《逻辑学十五讲》《逻辑学是什么》以及南开大学张晓芒老师的《逻辑思维与诡辩》三书,理由有如下:
三书紧密联系生活现实,列举了人们在大量现实中的逻辑谬误,涉及经商、股市、领导、赌博、消费、辩论、生育、堕胎、恋爱、广告、选举、艺术、诉讼、育儿等领域,可以说市面上没有任何一本逻辑学像这三本书一样“实用”,把逻辑学写得如此“现实”,三书可谓“应用逻辑学”。
三书介绍了逻辑学的基本方法、逻辑思维的技巧,读起来特别通俗易懂,特别是陈波老师的著作,是北京大学全校通选课《逻辑导论》讲稿的结晶,保留了口语化风格,还有一些“闲笔”。他在讲授逻辑学时,150人教室全场座无虚席,甚至走廊过道站的都是学生。阅读该书,犹如全程听了一次北大逻辑通识课。
三书属于名家名作。陈波老师系北京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国际哲学学院院士,他的《逻辑学十五讲》属于“北京大学名家通识讲座系列丛书”,他的《逻辑学是什么》隶属于“人文社会科学是什么丛书”,两位北大校长为书系作序。每书总印刷都已经高达10万多册,印刷近20次,可谓是哲学领域中的“爆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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