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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株连制度很有“威慑力”,要不要恢复? | 循迹晓讲

 循迹晓讲 2023-04-12 发布于北京

 循迹 · 用文化给生活另一种可能

主讲:赛艇队长

策划:赛艇队长

责编:马戏团长

全文约2700字 阅读需要8分钟

提到中国古代的法律,有一个刑罚叫做株连或者连坐,可能各位都会略知一二。

在古代,一个人触犯王法全家甚至邻居都要受罚,统治者希望通过这种严刑峻法,把潜在的犯罪者的邻里亲朋都卷进来,打造一个人人自危的环境。这样就能让每个人为了自身安全,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监督别人的罪行,从而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弭于无形。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天才”般的法律是怎么产生的?又是如何被废的?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 商汤画像

这种制度在中国可以说历史悠久,根据《尚书》记载,商汤在出征之前,曾训令威胁部下,要求他们在战争中听从命令,否则就会“罪人以族”,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这可以看成是连坐制度在文献上的最早记载。

到了战国时期,这种连坐之风推行的更为普遍,当时有不少贵族在政治斗争失败后都被“灭族”。其中比较典型的像晋景公时期,公卿赵家与屠岸贾不和,屠岸贾遂设计陷害赵家,在国君面前举报赵家的前族长赵盾谋反。赵家因此被灭族,满门抄斩,此时赵盾已死,现任族长赵朔,由于其妻是晋国庄姬公主,因此暂未遇害。

不过,为了斩草除根,赵朔也难逃一死。当时,庄姬公主已然有孕,再被晋国国君接进宫后,生下一子取名赵武。庄姬公主担心婴儿也遭杀害,由门客程婴扮作医生将婴儿装在药箱之内,偷偷带出宫去。十五年后,赵武方知自己是赵家后代,立志报仇雪恨。这就是传统戏剧《赵氏孤儿》的历史出处。

◇ 电影《赵氏孤儿》剧照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赵氏满门被株,参与发兵绞杀赵家的晋国主政大臣栾书,死后其家人也遭同样厄运。史书上记载,栾氏随后也被排挤,后来晋“尽杀栾氏之族党”,栾氏五世为卿,自此覆亡。

此时族内连坐只是潜规则,没有纳入正式的法律条文规定。直到商鞅变法,连坐开始走向制度化。

◇ 影视剧中苦大仇深的秦孝公和野心勃勃的公孙鞅

商鞅规定:“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10户人组成一个小组,这个小组内任何一个人犯事,所有人都有被牵连的可能。如果你举报了,不仅没事,还能拿到奖赏。知情不报跟投敌叛国的罪名一样。所以,等到荀子考察秦国后,说出这样的话:“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在商君之法的调教下,秦国百姓已经变得对有司百依百顺。

此后秦国法律在这一基础上继续加码,不仅有诛三族,甚至还发展到诛七族,从曾祖到曾孙杀个干净。刺杀秦始皇未遂的荆柯,其七族皆被诛杀,以至后世鲜有荆姓之人。这里边有荆轲家人被屠灭的原因,哪怕是侥幸活下来的,也都更名改姓,再也不敢姓荆了。

◇ 汉文帝画像

此后历朝历代,虽然政权频繁更迭,株连制度始终生生不息。这其中倒是出过几个特例,比如汉文帝时期,“尽除收帑相坐律令”,废了株连制度。在这期间他也差点恢复了这项制度,汉高祖陵墓里的东西被偷了,犯人捉拿归案后交由负责司法的廷尉审讯,时任廷尉张释之给出“弃市处斩”的判罚结果,盗墓贼的家人不受牵连。

汉文帝听后大怒,他觉得盗皇上墓这种事罪大恶极,属于大不敬罪,不把他祖孙三代杀光都不解气,张释之立刻解释说,依照先行法律,弃市已是最高处罚了。今天不杀盗墓的全家你觉得不解恨,要是明天有人在先帝坟前挖土,这是破坏风水,比盗墓还严重,到时候你怎么判?汉文帝听完这话,又跟薄太后商议了一下,就批准了张释之的判决。

在这些大臣的影响下,汉文帝的一生都实行宽刑省狱的政策,所以他的时代才会有犯跸罚金、缇萦救父等很人道的故事。不过汉朝只有这一代的特例,往后景帝、武帝都没少灭人族,尤其是汉武帝,像主父偃、卫青、灌夫、李广这些为他立下汗马功劳的人,都被汉武帝灭族了,在他执政时期,特别是丞相这个职务成了高危职业,保不齐自己什么时候惹皇帝不顺心,就招来夷灭三族的下场。

◇ 电影《汉武大帝》中的汉武帝刘彘形象

汉武帝晚年立公孙贺为丞相,公孙贺一把鼻涕一把泪坚决推辞,汉武帝很不满,说不想干就滚蛋,公孙贺明白要是再拒绝下去,可能立刻就得死,只能战战兢兢的接了这个活。果不其然,公孙贺当了10年宰相后被卷进了巫蛊之祸,还是落了个灭三族的下场。

自汉以后的中原王朝,皆有连坐的规定,其中唐代对连坐的范围和限制划分的最为具体。

比如《唐律疏议》规定:“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籍之同异。即虽谋反,词理不能动众,威力不足率人者,亦皆斩;父子、母女、妻妾并流三千里,资财不在没限。其谋大逆者,绞。”唐律的规定基本为后世所效仿,罪人谋反,只诛杀父子,其余连坐亲属只受非死之刑(不过,一般情况下非死之刑比即死之刑更加令人难以接受)

族灭这种事多见于中原王朝,游牧民族比如说蒙元一开始不吃这套,哪怕是蒙古的王公们犯了谋反的大罪,也不影响儿孙继续享受荣华富贵,成吉思汗死后把汗位传给儿子窝阔台,窝阔台也在十几年后病死,此时正值长子西征,大部分宗王们都不在汗庭。

◇ 影视剧中铁木哥斡赤斤的形象

成吉思汗的幼弟铁木哥国王,趁此机会拥兵进入王庭,想要自立为汗。但蒙古人班师回朝十分迅速,铁木哥听说大军回来立刻就怂了,回到自己的封地,蒙古第三任汗贵由汗登基,把铁木哥以谋反罪处死。按照中原朝廷的做法,铁木哥的子孙也得上断头台,不过他们不但没死,反而是继续继承铁木哥的爵位和封地。

还有和忽必烈争位的阿里不哥,两个人为了争汗位打了四年的内战。结果是阿里不哥战败被囚禁,尽管他在夺位之战中失败,他哥哥忽必烈也没敢效法中原王朝大肆株连,只是处死了阿里不哥的家臣,至于参与阿里不哥叛乱的诸王,忽必烈不予追究。阿里不哥的几个儿子依旧盘踞在漠北封地,忽必烈也没有以此为由把他们贬为庶人,只是把自己的儿子派过去一点点架空他们的权力。这倒也不是皇帝宅心仁厚,而是皇上需要这些人给自己卖命,都杀了就没人给我干活了。

到了蒙元中后期,政权稳固下来开始搞内斗的时候,就也开始斩草除根了。元顺帝登基之后,元文宗的那一支势力立刻遭到清算,因为元文宗和元明宗是兄弟俩,文宗死后皇位先后传给明宗的两个儿子,即宁宗和顺帝。

◇ 元文宗孛儿只斤·图帖睦尔(1304年2月16日—1332年9月2日),蒙古帝国大汗、元朝第八位皇帝。

此时元文宗的皇后和皇子仍然在世,他们活着是对顺帝皇位最大的威胁,于是文宗的皇后被褫夺尊号并流放,不久后被赐死。文宗的皇子也被流放,半路被人悄咪咪的害死,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

到了明清两朝皇权发展到巅峰,这么有“威慑力”的株连制度更是不会废止的,反而被发扬光大。比如著名的明初大儒方孝孺就至少被朱棣夷了九族。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们一般人的认知中,往往把族诛与连坐混在一起,隋唐之后,两者的区别变得逐渐清晰。

族诛是死刑,或此罪者必死无疑,而连坐则未必,除“首恶”之外,其身边人大多是被充军、流放、为奴等等。另外,族诛主要针对的是同族血亲,连坐主要是因事牵连,牵扯到血缘关系的案例极少。

 沈家本(1840—1913年),字子惇,别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清末官吏、法学家。新法家代表人物。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重视研究法理学,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改革主张,是中国法制现代化之先驱。

不论怎么说,株连这种残酷的制度一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废除,20世纪初清政府推行新政,现代法律也是新政之一,刑部右侍郎沈家本,外务部右侍郎伍廷芳在1905年主持起草新法。这套新法和世界法律接轨,废除了种种不人道的制度和刑法,其中就包括株连。

现代刑法讲究罪责己身,无论罪行轻重都是罪犯本人承担责任,罪犯的家属、子女和案件没有关联,属于无辜群众,如果搞株连,就是剥夺无辜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这种株连制度的结局一定是扫进历史垃圾堆。而秉持“质朴”思维,希望恢复株连刑罚的现代秦人,他们大概率是有什么精神控制器或者免死金牌,能保证自己和亲朋永远不会挨铁拳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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