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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关于利息哪些事,你都知道吗?借款1000万,约定利息800万,最终法院只认定利息120万,损失惨重

 真友书屋 2023-04-14 发布于浙江

开篇引言






民间借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关系,但其并不是简单的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尤其涉及到利息的部分,我们需要了解,借贷关系中哪些利息能够被支持,哪些利息也许不被法院认可,这关系到借款人的权益保障,今天我们就详细了解一下民间借贷利息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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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就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本金的认定问题

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应当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1.有一些法院在看到借据、收据、欠条等证据的时候,就直接认为书证具备证明能力,由此认定书证上所载明的金额为借贷本金,最终导致案件错误,而正确认定上述书证是否具备证明能力,需要根据原被告双方说出示的证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做到高度盖然性,综合去认定书证是否合法、有效,最终才能够认定本金金额,特别谨防“虚假诉讼”可能。

2.预先在出借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俗称“砍头息”,例如,双方约定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5%。在交付本金时,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15万元,实际交付85万元。而借款人给出借人打的借条则是100万元。这种行为,法律是不予支持的,通常法院会将实际支付给借款人的本金认定为借贷本金,而事先扣除利息部分不予支持。但实践中,对“砍头息”是较为难以认定的,因为实际借据、收据和欠条等书证中,一般只会载明本金多少,不会涉及到实现扣息的描述,这就需要法官综合就原被告双方的经济实力、出借可能等进行考量,以此判断是否有砍头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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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那些事

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只要没有约定利息,事后向法院提出要求借款方支付利息,都不能等到支持。

2.自然人借贷双方约定利息不明

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利息约定不明,推定为没有约定。在此情况下,如果出借人主张利息,法院不予支持。通常出现在不少生活性借贷、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

3.除自然人外,其他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利息不明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补充协议处理;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规定处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没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就应当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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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率想多高就多高吗?

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1.两线三区

民间借贷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的方式,划定了“两线三区”。所谓“两线三区”,就是将民间借贷利率划出“两条线”,一条是24%的最高保护线,即当事人如果约定的最高利率不超过24%,民事法律予以保护;一条是36%的无效线,即当事人约定的最高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无效;在24%与36%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即当事人起诉要求予以司法保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主动履行后又反悔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2.LPR4倍

鉴于从2019年8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一年期和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采用绑定该报价利率的方式,规定国家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采用浮动利率的方式,最高上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的,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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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应该注意的那些事

  1. 一定要有借条、收据等凭证;

  2. 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借款的转移,并有相应的转账记录;

  3. 银行转账记录一定要备注“借款”;

  4. 最好在借条中约定利息和违约金,要详细明确利率和违约情况;

  5. 不一定要约定借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随时主张对方清偿借款;

  6. 在借款人违约时,一定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中断也很简单,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向对方主张还款即可(微信、QQ、短信、电话录音都可以)

  7. 一定要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财产情况和线索,以免借款人转移财产导致诉讼后无法执行;

  8. 与借款人之间的电话最好录音,微信、QQ等最好备份保存,确保证据的固定;

  9. 如果借款人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或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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