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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个快递丢了命: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

 向日葵美好生活 2023-04-14 发布于山东

近日,重庆一位家住6楼的79岁老人,在取快递上楼的过程中,不幸猝死在4楼和5楼的楼梯转角处。这是一件写着货到付款、要求送货上门的快递,足足有22斤重。可老人在收到快递员电话被告知已在楼下的垃圾桶旁后,便表示自己现在下楼签收,双方就这样在楼下完成了付款、取货环节,快递员也随之离开。

近期这个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家属和快递公司各执一词。从公布的通话录音来看,确实是老人自己主动要求下楼取件的,但快递单已注明要送货上门,整个事件的关键在于,快递公司未履行送货上门的义务,利用了老人的善良,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在日常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自己网购的商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就被某些快递员放进了快递柜或其它代收点。总之,快递员怎么方便怎么来。

打电话给对方,要求送货上门,对方态度强硬的来一句:我们都是送到快递柜,快件太多没法送货上门。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自认倒霉,专门下楼取件,甚至还有人因为快递柜保管超时,必须额外付费才能拿到快递。

每当遇到这种事情,总有一些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对顾客进行“道德绑架”:快件太多,送不过来。工作太累,让用户体谅。

我在生活中,每次网购都会在订单备注:请快递员送货上门,不送投诉。即便如此,仍然会接到快递员的电话:你自己下来取吧,快件太多送不过来。

对此我只说一句话:“我订单上写的很清楚,请您送货上门。”如果对方再继续找理由,我就会直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

为什么我能够如此理直气壮?

根据国家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由此可见,快递公司的快递人员拒绝送货上门是违规的,这种做法侵犯了快递用户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就是因为过度的换位思考,过度体谅快递员,才让快递公司“拒绝送货上门”的霸王条款持续横行。

在“送货上门”这件事情上,作为用户,我们并不是为难快递员,而是正常行使我们的权力。今天你对一个快递员体谅,明天就会有更多的快递员,用“体谅”对你进行道德绑架。

久而久之,快递未经允许入柜,就成了合理化的。在这种情况下,用户要求按规定送货上门,反而会被指责“事多”,或者对用户的要求置之不理。

在这个世界上,恶人都是怂人惯出来的。想要让自己生活的更顺利一些,少一些糟心事,少一些意外的麻烦,就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综上所述,以后还是选择能送货上门的快递公司吧,不然取件途中如果发生意外,快递公司可是会甩锅的哦~

通过这件事,希望大家都能够树立维权意识,掌握更多的法学知识。学法、守法、知法、用法。这样做,不是为了找别人麻烦,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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