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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治理

 求是1025 2023-04-17 发布于山东

从政治地理学角度看,“界”指空间边界,跨界治理即跨边界治理;从组织管理学角度看,“界”指政府部门职能边界,跨界治理即跨部门治理;从社会管理学角度看,“界”指公私领域界限,跨界治理即跨公私合作伙伴治理。虽然理解角度诸多,但其最普遍的理解是空间边界。跨界治理的治理空间分为三个层面:①全球区域层次,指洲际国家间基于协议或规则的组织联合体,如欧盟、亚太经合组织等。②次区域层次,指小范围的被认可为一个单独经济区域的跨国界的多边合作,如中华经济区、澜沧江-大湄公河地区等。③城市区域层次,指城市间跨越行政边界的协作发展合作,如京津冀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传统上囿于行政区划、政府主导、各自为政的管控型治理模式日益显现出越来越窘迫的管理弊端,以行政区划为界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公共管理的新实践,建立起多样性、整合性、跨区域的新型跨界治理模式正是区域治理创新的必然选择。西方最典型的跨界治理方式是大都市区治理,其采取的方法主要包括非正式合作、地方政府间协定、制定洲际协定和设立跨州的联合性区域规划机构或区域规划委员会等。中国跨界治理主要包含三种类型:①公共部门内部纵向的跨层级边界治理和横向的跨部门边界治理,打破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②跨界公共问题治理,包括跨界环境污染、跨界旅游、跨界警务治理等,突破了属地原则和搭便车等矛盾。③政府、市场合作的产业集群治理,通过产业集群和转移实现市场良性互动与区域经济整合、社会融合,如各类跨界产业园区的建设。

处于转型中国社会中的跨界治理受到现存政治经济体制机制的影响和制约,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跨界治理的法制框架缺位、组织机构缺失以及政策工具残缺。而在跨界区域中阻碍合作的主要是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转变过程中的非整合效应带来的行政区划壁垒与行政区经济。中国城市群和区域发展面临着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不足、环境问题泛区域化等难题,靠单个城市已无法有效解决,需要通过城市群整体协调机制,通过跨界治理体系的构建,强化政府体制的协同运作及其与社会系统的网络化协作,可以促进中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这也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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