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癸未庚申,必为盗贼亡殁。 原注: 癸者玄武,到未为捉足。庚白虎,到申临亭。白虎主道路,道路见玄武,故主盗贼而死亡,或道路而退败之兆。 假令庚申日癸未时应耳,但有此二干音者应也。 评注: 原注说:“假令庚申日、癸未时应耳。但有此二干音者应也”。 徐子平在《玉照神应真经》中解释说: “癸为玄武,未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则主被盗贼伤害而亡,或主道路退败之兆”。 根据原注所注释的意思推断,此处原文很好理解。 意思就是说,四柱中有两柱为癸未、庚申者,或癸未日、庚申时;或庚申日癸时,而且庚申、癸未在四柱全见者,命主会在路途中被盗贼残害而破财身亡。 只要时日遇庚申、癸未者,都主命主在路途亡殁于盗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