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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之纳公

 芳年友 2023-04-18 发布于江苏

​诸侯之纳公,出公不敢入。

卫乃另立君,新君公之叔。

时有司徒期,夫人之弟也。

司徒期时在卫,新君甚爱之。

卫出公因怒期,以为期之过。

令苟有怨者,尽可自报之。

出公不保护,任凭其生死。

新君立三天,司徒期聘于越。

公攻而夺之币,止留其衣服。

司徒期告于王,越王命取之。

司徒期乃攻公,尽取所失币。

卫出公因大怒,令人杀太子。

太子期之甥,不亦公子乎?

太子并无过,公迁怒而杀之。

回思悔断肠,当年卒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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