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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会计员职责

 一树迎风 2023-04-18 发布于广东

XXXXXX有限公司

会计员职责

制订部门:财务部

编号

共1页

起 草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订原因:新订      修订     说明

颁发部门

质管部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财务部各一份、质部存档一份






目的:建立和明确会计员职责,落实责任,准确完成账目和款项管理工作。

范围:适用于会计员职责的管理。

职责:会计员对此细则的实施负责。

内容:

1.保管公司财务印鉴和各项财务资料。

2.审核原始凭证。员工报销或借款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字记录是否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签章是否齐全,发票是否合法等。  

3.审核收据、发票和支票。收据和发票的开具是否以收到货币资金为准,是否有未交回的收据和发票,支票的开据是否正确,是否及时入账,登计簿的记录是否齐全等。 

4.审核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合理,金额是否准确,借贷方是否平衡等。 

5.根据会计核算政策和会计科目使用管理规定及财务软件管理规定进行电算化账务处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证、账账、账表相符。

6.根据报表管理规定每月按时编制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7.正确、及时和完整地记录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每月的账簿和报表,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制定出适合本公司的成本控制方案,实现增收节支,协助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8.税务报税,缴税工作和工商年检工作。 

9.及时向公司提示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新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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