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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糖史】中日历史上的蔗糖贸易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23-04-18 发布于山东

明代中后期,中国蔗糖在亚洲的主要市场是日本和东南亚,贸易特点主要是货与货的对冲贸易,从中国运去蔗糖,从日本运回铜,从东南亚运回大米。这些近距离的对冲贸易,大多为中国商人所经营。远距离销往南洋的印度与波斯湾则多由外国商人经营。

16世纪以前,日本不产蔗糖,植蔗制糖的历史相对较短。曾任驻日使馆参赞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物产志》称,“先是长庆中(1596-1614年,明万历二十四年至万历四十二年),有大隅国大岛人直川志,漂入汉土,携蔗苗归,始学制糖,亦未得法”。16世纪末,直川志去琉球途中遭遇台风漂流到福建,在闽滞留一年,学得黑糖制造技术,从中国带回蔗种,初学制糖,但并不得法。

图片

《日本国志》

《日本国志·物产志》记载,德川氏命萨摩国征蔗苗于琉球,始令种关东、东海、西海、南海诸国。但是琉球种蔗历史也不太久,品种也不太好,甘蔗多红心,而无青皮者。色红节短,一年皆有,小者用以造糖。明嘉靖年间陈侃出使琉球,曾撰《使琉球录》,引有不少他人对于当地风物的记述。书中关于花木的部分有甘蔗,而关于饮食的部分却没有蔗糖。明慎懋赏《四夷广记》亦有类似记载。可以推断,琉球的甘蔗仅供生食,迄于明代仍未用来制糖。到清乾隆年间,使臣周煌《琉球国志略》对于该地物产的记录中,已见有糖,但自产不敷食用。

日本人也爱吃糖,《日本国志·礼俗志二》饮食一节中,多次提到用糖,记载了许多用糖的饵饼。还有“以糖做花果禽兽之形,红白间道,为间道糖。成条子者为糖通。空其心者曰吹糖、曰茧糖、曰窠丝糖、曰乳糖。实心者曰糖粒、曰糖瓜。以糖缠胡桃紫苏桔皮之类曰糖缠、又曰龙缠。以糯米糖卤和剂成饼曰牛皮饼。以赤豆去皮和糖卤煎炼成饼曰羊肝饼”,其法多自汉人得来,古者无糖,惟用酥油飴餳调和,后世无不用糖者。

日本曾多次派人到中国学习制糖法,从中国府志及县志收集制糖资料,向在日本的中国商人学习,却相互封锁秘而不宣。1763年,平贺原内公开了种蔗制糖方法,有意思的是,他在介绍《天工开物》中榨蔗图时,让榨蔗人穿上了和服。1771年《天工开物》在日本出版。明治初期,在糖业中使用三辊立式压榨机、品字形灶和讃岐式分蜜法,从福建、广东移植优良蔗种,在歌山、爱媛两县种植。但是,规模不大。

《日本国志·物产志》:“据明治十三年沙糖共进会报告,日本全国每年费糖需九千万斤,每人每岁须用二斤六分,而国内所产仅足供半额云”。日本所产糖量“足供半额”,其余全靠进口,且十之九输自中国,他国输入者十之一。

从事两国贸易的主要是京都、大阪、长崎等城市的商人。丰臣秀吉时代,在人民生活的各方面,都增添了新事物,“食物中的棒棒糖、糖豆、泡泡糖……” 。到了德川家康时期,日本新增加的作物有黄栌、草棉、甘蔗、甘薯等。

德川幕府于1633-1641年先后五次发布锁国令,限制越来越严格,只在长崎与中国和荷兰贸易,规定中国船每年30艘,交易银额6000贯 。荷兰船2艘,贸易银额3000贯。黄遵宪《日本国志·邻交志上》卷六记载了各年限定船数,输出货值额。直到明治维新后才重新开放贸易。

17世纪中国和日本糖价表 

单位:银两/担

年代

冰糖

白糖

红糖


在中买

在日售

在中买

在日售

在中买

在日售

1600

1635

1636

1637

1640

1654

1658

1664

1680

1684

1692

3.6

2.3~3.9

4.0~5.0

7.2

7.8

9.0

14.0

23.0

0.5

2.0

1.6

3.0~4.5

6.0

5.6~6.8

4.9~6.0

8.0

6.3~6.0

7.0

14.0

0.4~0.5

1.4

5.0~6.0

5.0

6.0

(引自穆素洁《中国:糖与社会——农民、技术和世界市场》118~119页)


中日贸易往来,由来已久。但是一直到了明后期,才有糖从中国输入日本。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中国商船10艘开到日本萨摩,货物中有白糖、黑糖,这是中国与日本蔗糖贸易的最早记载。自此以后,中国与日本的蔗糖贸易不断。长崎档案馆1637-1833年中国船载货量的相关数据,大多数年份糖的贸易在100万至200万斤间浮动,包括白糖、红糖、精制糖和糖果等

明末清初福建各类砂糖出口日本简表

单位:斤

年份
闽南地区(漳州、泉州、安海)
福州地区(福州、沙埕)
1641
98160
369050
1646
277000
332000
1647
40700

1650
306150
91700
1651
164000
82600
1652

5750
1653
368950
187300
1654
671760
3090
1655
1336290
81140
1656
1168650

1657
458510

1658
932480

1660
537086
27900
1663
719630

(引自周正庆著《中国糖业发展与社会生活研究》第150页)

《光绪二十四年中外大事汇记·商业汇第七》记载:“日本去年共用糖三百五十万担,值银二十兆员。此糖来自外国者居二百二十六万担,值银一十四兆九十二万七千员。说者谓,日本宜谋振兴糖务,庶免进口之糖搀夺其利。但其未能振兴之故,约有数端:一初学制糖,制成之货,获利必微,不足以弥补经费。二土产蔗或别种产糖之料均罕。三邻国制造糖务,多藉朝廷资助,而日廷无津贴于创办者,故商家不甚鼓舞。坐此不能与外来糖商相竞。幸自中日战后,各商务大兴,而糖务则办于台湾,因此岛富产制糖之料也”。

黄遵宪《日本国志·食货志六》卷二十记载了明治元年至明治十二年日本进口的赤黑沙糖、白沙糖、冰、棒沙糖的数量和价格。指出:“终德顺之世,唯长崎开港,许中国与荷兰通商而已。当时输入之货,棉、糖、细缎、书具、文藉为多。输出之货铜为大宗,余则昆布、鳆鱼及铜漆杂器耳”。“欲我国之产广输于人国,则日讨国人以训农,以惠工,于是有生财之道。欲我国所需悉出于我国,不必需者禁之,绝之。必需者移种以植之,效法以制之。于是乎有抵缷之术。欲他国之产勿入于我国,则重征进口货税,使物价翔贵,人无所利,于是乎有保护之法”。对于种植甘蔗,日本人采用的就是这个政策。

清王之春《东洋琐记》:“现闻开辟琉球荒土,广植甘蔗。盖因购我中国之糖,出口之银甚夥,故思夺我利权。刻闻复议入口糖税,每百元加抽税银三十元,是欲使中国商民裹足不前也”。一面鼓励人民种植,一面加重关税限制进口。

清张煜南《海国公余辑录》中说,日本“是得通商之利,而不以睦邻为心”。

到清政府统一台湾,开放海禁,双方贸易地位渐趋平衡。由于日本的生丝、纺织品和糖业都发展起来,中国再也拿不出可以与日本铜相匹的商品,逐渐由入超变为出超,进口商品中铜所占比例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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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公余辑录》

甲午战后,日本割占中国台湾,对台湾地区的制糖业实行垄断,依靠政府力量,实行糖业奖励和沙糖农业政策。从台湾地区和爪哇进口粗糖进行加工,日本的制糖业有了一个大发展。直到日本占领东北,日本主导着日殖台湾、日本、中国大陆之间的食糖贸易。中国因失去了台湾地区这个产糖基地,反而成为食糖进口国了。

日俄战争后,日本糖业勃兴,生产过剩,开始向外寻求市场,大举开拓中国市场。1908年输入中国市场的糖品达18万担,1909年36万担,1910年60万担,1911年约80万担,1912年约84万担,1913年达160万担,1914年130万担。

参考资料:
  1. 1.   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人民出版社

  2. 2.   坂本太郞《日本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3. 3.   穆素洁《中国:糖与社会——农民、技术和世界市场》

  4. 4.   季羡林《蔗糖史》

  5. 5.   赵国壮《日本糖业在中国市场上的开拓及竞争(1903-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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