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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是强制解散的,还是农民自愿的?

 品讀历史 2023-04-19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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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包产单干还是大集体,都只是一种生产方式,没有什么好坏之分,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最终的选择权应该是农民,局外人不能越俎代庖替农民规划,不管你是以多么高大上的理由。

现在一些人仍然纠结当初人民公社的解散,关于是不是强制解散争论不休。

说强制还是自愿解散似乎都有道理。

很多人说强制解散,源于当时解散生产队,公社都派了工作组。

但派工作组并不能说明是强制,因为按那个时候的政治环境,任何的政治事件都要派工作组,这是当时的工作程序,包产到户关系到走什么样道路的问题,在那个时候绝对是重大事件,不然也不会有小岗村18位庄稼汉偷着搞包产到户,托孤、立誓为盟,签订“秘密协议”的事。

没有工作组,拿着红头文件来宣布,并讲明此事确实是中央精神,谁敢分。

有的人认为,农民和村干部只要愿意,可以自主解散生产队,其实这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当时的政策经常变,如果没有工作队出面,村干部也不敢冒风险,何况一些村干部可能也不愿意解散生产队,那样他们就失去了一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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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要明白何谓强制,强制的意思是”强迫”,就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包括武力、经济)达到某种目的”。

那么解散生产队是不是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可以说绝大多数农民是乐意生产队解散的,少数干部即使内心不愿意,也难以公开表达,这样解散生产队根本就不会采取强制措施,生产队绝大多数是自愿解散的,根本不需要做工作,只是走一个工作程序,传达一下文件,使干部打消疑虑,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也没有了阻挠解散生产队的理由了。

当时实行包产到户政策也是为了顺应民意,当时,很多老干部复出,主持地方工作,他们针对当时农民的生活困境,采取了相对务实宽松的政策,其实很多地方都在偷偷搞包产到户,小岗村并不是最早的,1978年春天山东省东明县的一个村子,9月份肥西县的一个村庄也秘密进行了包产到户。

如果生产队真的像一些人说的那样好,国家何必要解散生产队。

有些人说生产队是强制解散的是基于派工作组,其实派工作组说明不了问题,只是个表面现象,只要绝大多数农民支持包产到户,就说明生产队解散并不是强制的,是尊重大多数农民意愿的。

只要是尊重农民的意愿,就谈不上强制。

那么生产队的解散是不是可以搞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哪?

应该不可以,因为真正的集体应该是本着自愿的原则,加入和退出自由,生产队刚成立的时候也是这样保证的,只是以后没有得到落实,所以有些人把以前人民公社称为合作社也是名不副实的,合作社重点是合作,这样成员就必须是完全自愿的,从这种角度看,包产到户后,重新成立的合作社才是名副其实的“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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