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请求优先审查的,该申请应当为缴纳了专利复审请求费后至案件结案前的专利复审案件,上述专利复审申请必须为电子申请。 1.《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并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盖章。 2.符合《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相关证明文件”一式一份,并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盖章。 3.专利复审请求费缴费证明一式一份。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优先审查的,涉及在缴纳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后至案件结案前的无效宣告案件。 1.《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并由全体专利权人或全体无效宣告请求人盖章,或者由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盖章。 2.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式一份。 3.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缴费证明一式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