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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有规范,不要有歧义

 标准HR 2023-04-19 发布于福建

一、借钱要写借条,不写欠条。

1、借条可以写也可以不写还款时间。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诉讼期2年。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长达20年。

2、欠条要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因为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两年。

二、借出钱后如遇到借款人未按约还款,债权人一定要及时催款,因为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逾期未催收,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要保留催要该款的证据。诉讼时效可因提出要求而中断并重新计算。

三、注意债务人的署名、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身份证上的内容保持一致。

四、把双方商定的利息写进借条。

五、借钱要写:今借到,而不写:今借。理由:债务人会辩解没有收到钱。

六、不要有歧义。

1、要表达归还:今归还欠款10万元。

2、要表达还欠:今还欠款10万元。

七、仅凭借条不能认定借款事实,还要有证据:如证明确实有钱出账和账务上原始文字记录等。如诉讼会询问:钱款来源、借款方式、借款用途,以证明其合理性。

1、钱款来源有嫌疑:向亲戚挪了150万元,但又无法提供亲戚的姓名以印证其说法。

2、借款方式有嫌疑:150万元以现金方式借给。不太合理,出借人应当补充说明并进行举证。

3、借款用途有嫌疑:想开公司,但又无法说出公司的具体名称。

八、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做出明确的约定。但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

关于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的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九、夫妻之间相互借贷,离婚时能主张债权。当然前提是留有借据。

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这是对夫妻财产关系所作的原则性规定。

特别是对于再婚者,双方各有财产,法律允许夫妻进行财产约定,对再婚夫妻处理财产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十、除了在借条上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数额、借款原因等。还要注意借款金额最好用大写数字书写,时间最好明确到年月日,为避免发生他人代签的情况,借贷双方在署名栏上要同时签名、盖章、按手印。

  

十一、借条不可任意涂改,如有必要修改,也应在债务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修改并确认。

十二、借条与收条是有区别的。

1、借条应当明确谁、借什么、向谁借、何时归还四个问题。

2、收条是接收人收到钱或物后,向送变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有时,收条只是客观地反映了接收人收到钱或物的事实,而开不能说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比如:收条缺少为什么交(收)的内容。

3、标准的收条应当包含谁交的(今收到)、交(收)什么(人民币多少)、为什么而交(收)谁收的(收款单位)、日期等五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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