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安初乘》小考 ◎刘远芳 《黄安初乘》是红安县第一部县志,创自“红安之父”耿定向。该志今存三部,分别藏于国家图书馆(刻本)、上海图书馆(抄本)、湖北省图书馆(抄本)。关于其著者和版本,说法不一。
这些记载,都明确该志为耿定向始纂;都只提到一种刻本,即清康熙四年刻本。笔者手头有红安县地方志办公室2005年重印的手抄本(缩小影印),和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出版的国图所藏刻本(影印)。后者封面和版权页的标注是“〔明〕耿定向纂,〔清〕耿应昌补”。与上述诸目录所记皆不合。关于该志的著者,两书内页的记录是一致的,即:
署名提到七个人,即:耿定向、耿定力、耿汝忞、耿应昌、耿应舆、萧恒、赵应瓒;此外,还有“合邑绅紟”和“通邑耆老”。 那么,这些人都参与了《黄安初乘》的编撰、校订或刻印工作吗?参与该志编撰校刻的还有其他人吗?该志究竟修了几次,补了几次,刻了几次?修、校、补、刻的先后次序是怎样的?续、补之时,内容有何增删?笔者根据手头不多的资料,尝试作一点梳理分析。 一.《黄安初乘》的始纂者、纂修原则和主要内容 《黄安初乘》创自耿定向,这是没有疑义也没有争议的。耿定向自作年谱载:
此指万历十一年(1583)。万历八年春,耿定向之父耿金去世,是年八月,他依例辞福建巡抚任,回黄安守制。按例,丁忧27个月即可除服,万历十年秋,两台奏服阙,但耿定向在家一直待到万历十二年春。自十一年正月起,多人奏荐,以次年三月起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他在丁忧及乡居期间,完成了县志的草创工作。无论对黄安县而言,还是对他自己,这都是一件大事。 耿定向创修的《黄安初乘》颇简略,其自序说“《初乘》凡二卷,为篇十有三”,一共才两卷十三篇,的确有点单薄。耿定向自序中对纂修原则、内容、次序作了说明:“创画溯始也。规建重劳也。封域正彊也。山川胪列,物产赜陈。惟赋与役,民命攸存。寄我民命,厥惟司牧,故详牧秩。维兹牧职,化教为先,故次学校。学校育材,选举罗之,故次选举。选举得人,风俗乃美,故次风俗。维风振俗,莫大乎章善,故次景贤、次壶懿。彰往诏来,畴垂罔刊,惟文足耳,故文徴终焉。”不仅介绍了纲目次序,而且说明了如此排列的理由,亦即各篇之间的逻辑联系。该志之所以如此简略,原因或有二端:一者如《初乘》序者、学使王圻所侈言:
一者安邑新建,载籍奇缺,无所假借,《初乘》之材料,或亲采于山川,或得之于父老,但道路不便,无暇详考耳。或曰《初乘》多摭取于《麻城县志》,但存世麻城旧志,最早者亦在《初乘》始纂之后,不知此前尚有否。 二.《黄安初乘》的增补人、校订人及先后经过 《黄安初乘》只能重修或增删,而不宜续修,此由其名称所决定。《韵会》:“乘者,载也,取载事为名。《孟子》'晋之乘’。……今宗谱曰'家乘’,义与'史乘’通。”所谓初乘,即最初的县志,如有续修,则宜更名。后来所续修者,俱名为《黄安县志》。 周家栋《重修初乘原序》(按标题中的“原”字当为后来者所加,下同)中并未说明自己作了增补,但从影印本中出现的“隆之补”字样,可以肯定他作过增补,而且他可能是最早的增补者。周家栋(生卒年不详),字隆之,号鹤阳,太仙乡太平里人。万历十六年(1588)举人,次年成进士。
(摘自同治《黄安县志》)他增补初乘,时在万历三十年(1602)或之前不久(详下文)。 《初乘》署名中有“叔台耿定力子健辑,耿汝忞补”,是为第二次辑补。耿定力(1541-1607),字子健,定向季弟。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工部主事,出守成都。迁按察司副使,督闽学,首录蔡清、陈真晟后裔,以示风向。累迁南佥都御史,督操江。疏言榷使罔利薮奸,已复上疏,极言中使之害。累官南兵部侍郎,卒赠尚书。生平学问以求仁为宗,以与人为善为体,真修实诣,超然自得。”耿汝忞,耿定力之子,字克励,生于万历五年(1577)。万历四十三年(1615)乡试中式。“少颖敏,好读书,偶一寓目,终身辄不忘。喜端坐,牙签玉轴,陈设架阁,触手抽观,无不如意。为人清净寡欲,不狎女色,慷以古人自命。与人交,温语霁色,至大义所关,又森若冰霜不可犯。”……屡次会试不第,“与焦弱侯、艾千子诸名家论文赋诗,五云、天台间游屐登临,兴复不浅。中怀旷达,家用事琐屑概置不问。有《春秋悯渡》行世”。 “耿定力辑”,此所谓辑,或为加工整理,或为搜辑散佚。那么其时《黄安初乘》是否已经散佚或者残缺?耿定向在世时,该志应该是完整的,无须搜辑。耿定向比定力年长十七岁。他去世时(1596),定力五十五岁,11年后,耿定力亦谢世。设若耿定力搜辑兄长遗书,大约在这11年内。《初乘》纂成时间不长就散佚了,似乎不太可能。因此,他应该是对兄长初纂的县志作进一步的整理,或偶有增删。耿汝忞可能在父亲辑补的基础上又作了若干增补。 第三次校补可能是耿应昌、耿应舆兄弟。萧恒《重刻黄安初乘叙》(同治县志作《增修初乘原序》):
此所谓公府先生,就是耿应昌,康熙初年刊刻《初乘》的主事者。耿应昌(1595—1673),字公府,号从台。耿定向独子耿汝愚之长子。由恩荫任刑部主事。他在刑部时,慨厂卫之弊,上《在刑言刑疏》,降上林苑丞。历任户部主事。“复以前疏除广西布政司照磨。值广西猺叛,全省震动。公挺自抚之,瑶悦服……事闻,升云南楚雄通判。时崇祯十五年也。”后因“流寇板荡,公解组家居”。乡居期间,“贼袭城屠寨,本地兵自相杀夺。公于是为保境安民计,团乡为四十八会,寓兵于农而约束之。贼至有备,无敢凌暴,公之力也。”“本朝定鼎,分遣众居城,山贼复发,蚁聚困城。公百计捍御,城赖以保。大兵驻剿,公招抚,阴活之凡数千百人。贼平,奉旨原官候用,公不赴而隐。”耿定昌当明清鼎革之际,仕宦未宁,解组返乡,又遇黄安地方义军四起,遂组织地方武装保境安民。耿应昌对祖父草创之县志作了增补,具体内容不详。据清顺治间名臣曹本荣《专祠讲会序》,在入清后,耿应昌还尽己之力,促成续修耿公祠之举,可谓能世其家者。 根据《初乘》内的标示,耿应昌和耿应舆都是参与“校”,但据萧恒所言,则耿氏兄弟似乎不仅是校订原著,而且有所增补。耿应舆是耿应昌的异母弟(生卒年不详),字公明,荫监生,历任刑部郎中。“为人倜傥好奇,多大志。……公痛本县南粮转运维艰,谋永远改折便民。方就绪,而公殁,时年三十有四。”耿应舆英年早殁,是否与其兄一道参与校补《初乘》,无从考究。 耿汝忞、耿应昌、耿应舆三人俱入《黄安县志》传记之“名贤”类,然而其传记或族谱中的家传(行状)均未提及参与《初乘》修续之事,这让笔者感到有点意外。 可能还有第四次校补,由耿应昌主持,时在康熙四年付刻之前。然而此次有无校改或增删,即使耿应昌本人也未作明确说明。至于“合邑绅紟重校,通邑耆老再订”,当然是在三刊之前,但究竟是在耿应昌校补之后又启动了一次较大的重校和再订工程,还是与耿应昌之校补几乎同时进行,则难以考索;抑或并无其事,仅为虚文,亦并非没有可能,写上“合邑绅衿、通邑耆老”,只是为了表明其增补修饰得到了公议的认可。 《初乘》内有一处明显的讹误。其“规建”篇“天窝山房”条下云:“县南二十里,巡抚赵公贤、巡按舒公应鳌为余建,少宗伯淮海孙应鳌记。”这条信息应该源自孙应鳌之《天窝书院颂》,原文是:“……乃有台使汝泉赵子、念庭舒子下令邑吏备材鸠工,创楹建阁,……匪以侈览观、恣恬嬉,实因表贤哲、咨来学”。(事详拙文《黄安书院志》)汝泉赵子即赵贤,巡按舒公其实是舒念庭,该志将孙应鳌与舒念庭之名混为一谈。若为耿定向自记,绝不可能出现如此低级讹误。而且,天窝书院在五云山间,耿定向自作年谱中,多次提到五云山,但从未言及天窝书院。因此,《初乘》中关于天窝书院的介绍,当为后来增补,但不知是何人手笔。 三.《黄安初乘》的刊刻、印行次数及经过 耿定向编成《黄安初乘》之后,由何人于何时付刻呢? 与手抄本《黄安初乘》相比,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出版的国图所藏刻本多了两篇序言,一是县令萧恒所作《重刻黄安初乘叙》,一是耿应昌所作《四刊黄安初乘跋》,二者文字皆为手迹刻板,当是作者亲笔。耿之跋文对该志刻印经过有较详细说明:
关于萧恒,《黄安县志》康熙三十六年(1697)刻本卷八《职官表》载其顺治十五年任,“陕西三原人,进士,有传”。(而志中实无其传)又载:康熙三年,“恒迁四川邛州”。如此而已。《陕西通志》载:“(萧恒)字月如,陕西三原人。顺治壬辰(9/1652)进士。授安福令,邑田水冲沙壅,多虚粮,恒力请直指题减粮额千余石,至今赖之。迁卬(按:应为邛)州知州。”其实萧恒还是清顺治八年辛卯科陕西乡试解元,次年联捷成进士。关于萧恒生平仕历的记载,竟将其在黄经历漏掉了,而他在黄安任职达六年之久(1658—1664),此一疏漏,实不应该。 耿应昌述及赵应瓒,仅“荆南广文”四字。荆南,指荆州或泛指南方;广文,一般指儒学教官,亦为对儒士的尊称。那么赵应瓒是否任职于黄安儒学,代表官方参与《初乘》的校刊呢?查康熙、同治二种《黄安县志》,教谕、训导中皆不见其名,则赵可能是县府幕僚或者其他临聘人员。 据耿应昌所言,耿定向纂成《初乘》后即已付刻,因为周鹤阳是“再刊”。万历十六年(1588),时任黄安县令邓应祈作《黄安初乘序》:
根据邓应祈的说法,《初乘》创于耿定向,而成于余令。余令指余相,浙江会稽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任。依前引各书目的记载,此次成书当是在万历十三年(1586),即耿定向“书草《黄安初乘》成”两年之后。 此所谓“成”,是命人整理抄录成书,还是雕板梓行呢?按耿应昌的说法当是刻印,而据周家栋之文意,则当时似并未付刻。万历壬寅(30/1602)岁仲夏,周家栋作《重修初乘原序》,其中说:
周家栋自陈与耿氏有通家之好,“余父伯并游先生之门,与先生诸仲左提右挈以辟草莱”。两家关系密切,且耿定向为周家栋之父执,故耿纂成《初乘》后,将书稿寄给周,希望其能予付刻。但周家栋时在越任县令(临海令)任上,公务繁忙,无暇顾及。耿定向去世七年后,周家栋在浙江监察御史任上刊刻《初乘》,以完成先辈遗愿,正如延陵挂剑之意。可知耿定向始纂之志,当年并未付梓。周刊刻《初乘》,是在巡阅两浙之时,非任“畿内学使”之际(他任监察御史督学京畿是在其后),耿应昌跋中所言指其最高职任,这也是旧时惯例。 黄安旧志中还有金学曾的《重修初乘原序》:
此序同作于万历三十年(1602)。 金学曾(生卒年未详),字子鲁,明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授工部主事,历郎中,改礼部主事,出为湖广督学。后任福建巡抚,期间试种番薯成功,下令推广种植以度饥荒,时人称番薯为“金薯”。善草书,著有《海外新传》。福州市建有先薯亭,以纪念他和自吕宋(今菲律宾)引种番薯的华侨陈振龙。金学任湖广督学时,曾与郭正域、任家相、梅开先三位举人同登黄鹤楼(三人后来皆有名于时,其中郭、梅中进士,郭正域曾任南京国子监祭酒、礼部右侍郎,任家相则曾作《黄鹤楼赋》,并补辑《黄鹤楼集》)。金学曾有七律纪其事云:
金学曾督学湖广,校士时拔周家栋于群生之中,二人有师弟之谊,金的序言说得明白,耿定向纂初乘,周家栋付梓,这自然是周提供的信息。周家栋和金学曾的序言都明确记述是周“梓其书”,而邓应祈的序言则相对含混,两相比较,周之言应该是可信的,是他,首次将《初乘》付刻。 又越数十年而《初乘》残缺。耿应昌与其弟应舆以祖父之余荫,分任户部、刑部主事,二人协力重刊,是为第二次。 第三次刊刻(耿应昌谓为第四次),是耿应昌主持,赵应瓒参与。萧恒《重刻黄安初乘叙》(同治县志作《增修初乘原序》):
这话令人疑惑,“虑此书之不寿诸梨枣而失其传”,如果是刻本,有刻板在,可以重印,不致失传。莫非他所“出入怀袖”的不是刻本而是抄本?萧恒应耿定昌之请作序,时在“康熙四年乙巳岁(1665)中和节之后一日”,其时他已奉命“移守临邛,更逢错节”,“西行有日”。中和节为农历二月初一,萧恒自署为“新安长关中萧恒”,此“新安”指黄安,新安长即黄安县令,则其时他尚在黄安任上,可能处于候代之际,则康熙志《职官表》中关于他离任时间的记载是不准确的。同表又载,康熙四年县令是张一跃,为北直隶乐亭贡士。则萧恒与继任者张一跃办理交接当在是年二月之后不久。 《黄安初乘》的署名中有“新安长关中萧恒重刊,耿应昌(公府)、赵应瓒(鬯卤)四刊”这样的表述,这会使读者以为,萧恒主持重刊,耿氏兄弟主持四刊,两次刊刻主事者不同,时间也有先有后。而根据萧恒所作序言和耿应昌所作跋文,可以认定是耿应昌主持《黄安初乘》的刊刻,萧恒只是为之作序,可见该志的署名是不准确的,甚至是不正确的。 看了以上所述,读者或许会有疑问:《黄安初乘》作为县志,为什么主持校、补、刻印的不是官府而是以耿氏族人为主体呢?须知《黄安初乘》不同于一般官修志书,它是耿定向以私人身份创修的著作,与常璩纂《华阳国志》、刘廷锡纂《潍县志》类似,因此,由其师友子弟主持校刻是很正常的,而其后的《黄安县志》,虽亦有耿氏子弟参与其事,但都是官修志书,性质有所不同。 四.《黄安初乘》的内容变化 《黄安初乘》由耿定向编撰,其记事下限,应该是其身故之前,但我们所见到的《初乘》,除了有对耿定向在世之时搜辑内容的补充订正(其中一部分补订内容无法考其作者),还有他去世之后年代的若干资料,这也是该志的特别之处。那么,哪些内容是在耿定向身后增补(或亦有删减),增补文字又是出自何人之手呢? 前面提到,有增补文字出自周家栋之手,如其书卷二《规建》:“隆庆四年宪司于治东之南……万历元年分司于治东”。其后有一“补”字,以圆圈标示,续小字云:“然邑僻,上官按节者岁甚简,不廿年而垣舍颓败,鞠为荒草。前令某请于当事者废之。至西蜀李令文芳以价为筑城费云。隆之增。”李文芳,四川绵州进士,万历二十三年(1595)莅任,“强毅严明,民不敢犯,而清赋籍、节夫马尤传颂不衰”,邑人士立祠东郊以祀之。周家栋之增补并刻印初乘,在万历三十年,因此补入了李文芳在任时将宪司之分司地基卖掉以补筑城费之事。该志中注“补”字及增补文字尚有不少,但署“隆之”者寥寥,可见其他增补内容为耿汝忞、耿应昌诸人所为。 增补内容既有在原文后的续补或说明文字,也有完整的篇章,但凡所涉人事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是年耿定向去世)之后者,均为他人增入。如《牧秩》篇中关于胡尚质、王世臣、萧恒等知县和梁汝奇、陈思隆等簿尉的仕历记载,《景贤》篇中曹本荣的《专祠会讲序》、耿应昌的《在刑言刑疏》、《文徴》篇中的《赠户部尚书耿定向太子少保谥恭简诰命》,皆为后来增入。单于《初乘》而言,这是不妥当的,原因前已述及。于志书而言,亦是不妥当的:当代人的文章不宜收录,耿定昌作为该志刻印者,其文章(跋文除外)更不宜收录。 又,《初乘》专设“景贤”篇。耿定向特别指出,其所谓贤,不同于苏子瞻所谓方山子之类“光黄间异人”,而是指孟子所称异人,“以其所以存心者足法天下传后世”。实际上记述的皆为当地名贤事迹,但体例不一:耿定向撰述者,如吴应树、詹同、邹来学诸人,皆黄安史上名流,他先述生平,后列事迹,再予评议,或加赞语;但其后又录有徐阶之《中宪静庵公神道碑》、王世贞之《通议鸣甫公神道碑》等文,本应归于文徴类。至于其中选录耿定向墓志铭和耿定力墓志铭,则不仅归类不妥,且于体例未合,原因如前所述。 《初乘》之末,附有一篇文章,题曰“纪邑始”,署名周家栋,为其所作无疑,增入时间当是他刊刻《初乘》之际。该文没有出现在目录中,也不属“文徴”卷,在正文标示篇名(类别)之处,标示的是“纪邑”。这就是说,它不属于正文,可它也不是后记或者跋文,我们不妨将其看作是该志的“附录”。 《纪邑始》讲的是什么呢?该文约一千三百字,讲述的是作者得之于父祖和自己亲身经历的黄安建县之前的事。耿定向诸人之所千方百计要在黄安地方创建县治,自为一区,是因为其地当麻城、黄冈、黄陂三县之界,离三邑县治辽远,盗贼充斥,岁无宁日,官难管治,民受其害。周家栋此文,记载了黄安建县前盗匪横行的若干故事,他不讲盗贼“舞搠刳婴、伏尸熸舍”之事,因为这是“盗之本业”而人不奇,讲的是诸盗魁让人称奇之行径。例如:
陈某为大盗,其劫财杀人则着道士服,且“列械鼓吹为向导”,自己身披彩衣殿后,那模样和架式,出人想象之外。
周氏某族人之家,仅有几两银子,是辛辛苦苦积下的血汗钱,却被盗贼盯上,玩了一个声东击西、调虎离山的把戏,其场景极富画面感。 周家栋一共讲了十个故事,个个精彩(拟另文记述),从中可见盗匪之狡诈猖狂,亦可见建县之际当地民风之恶劣浇薄。这也就愈见创县设治之重要与必要。作者最后感慨道:“乃今萑苻之鼓不鸣,剑盗之犊被野,家诗书而户礼乐者,伊谁之赐哉?以是而思,耿恭简先生之建邑,其功即与吾邑相终始可矣!”落脚点还是宣扬耿定向的功德,此可见耿公之托付得人。 存世的《黄安初乘》,已非全本,《选举》篇残缺,只馀第十、第十二叶,《景贤》篇下缺第五十九叶。 癸卯岁谷雨前一日记于余梦楼。 特别提示:“故乡读书会”公众号文章,非经同意,不得转载。 ——更多原创,欢迎阅读—— 感谢阅读,欢迎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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