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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初乘》小考

 余一梦2005 2023-04-20 发布于湖北

《黄安初乘》小考

◎刘远芳

《黄安初乘》是红安县第一部县志,创自“红安之父”耿定向。该志今存三部,分别藏于国家图书馆(刻本)、上海图书馆(抄本)、湖北省图书馆(抄本)。关于其著者和版本,说法不一。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明耿定向纂修,明万历十三年修,清康熙四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明耿定向修纂,清肖恒补修,明历十三年修,康熙四年增刻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明耿定向纂修,清耿汝忞增修,清康熙四年刻本”;《中国古籍总目》:“明耿定向纂修,明万历十三年修,清康熙四年刻本”;《现存湖北著作总录》:“明黄安耿定向纂,明黄安耿汝忞补,明万历十三年修,康熙四年刻本”。

这些记载,都明确该志为耿定向纂;都只提到一种刻本,即清康熙四年刻本。笔者手头有红安县地方志办公室2005年重印的手抄本(缩小影印),和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出版的国图所藏刻本(影印)。后者封面和版权页的标注是“〔明〕耿定向纂,〔清〕耿应昌补”。与上述诸目录所记皆不合。关于该志的著者,两书内的记录是一致的,即:

“邑人天台耿定向在伦著,耿应昌(公府)、耿应舆(公明)校;叔台耿定力子健辑,耿汝忞补;新安长关中萧恒重刊,耿应昌(公府)、赵应瓒(鬯卤)四刊。合邑绅紟重校,通邑耆老再订。”(按括号为引者所加)

署名提到个人,即:耿定向、耿定力、耿汝忞、耿应昌、耿应舆、萧恒、赵应瓒;此外,“合邑绅紟”“通邑耆老”。

那么,这些人都参与了《黄安初乘》的编撰、校订或刻印工作吗?参与该志编撰校刻的还有其他人吗?该志究竟修了几次,补了几次,刻了几次?修、校、补、刻的先后次序是怎样的?续、补之时,内容有何增删?笔者根据手头不多的资料,尝试作一点梳理分析。

一.《黄安初乘》的始纂者、纂修原则和主要内容

《黄安初乘》创自耿定向,这是没有疑义也没有争议的。耿定向自作年谱载:

十一年癸未,我生六十岁。在里。……书草《黄安初乘》成。

此指万历十一年(1583)。万历八年春,耿定向之父耿金去世,是年八月,他依例辞福建巡抚任,回黄安守制。按例,丁忧27个月即可除服,万历十年秋,两台奏服阙,但耿定向在家一直待到万历十二年春。自十一年正月起,多人奏荐,以次年三月起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他在丁忧及乡居期间,完成了县志的草创工作。无论对黄安县而言,还是对他自己,这都是一件大事。

耿定向创修的《黄安初乘》颇简略,其自序说“《初乘》凡二卷,为篇十有三”,一共才两卷十三篇,的确有点单薄。耿定向自序中对纂修原则、内容、次序作了说明:“创画溯始也。规建重劳也。封域正彊也。山川胪列,物产赜陈。惟赋与役,民命攸存。寄我民命,厥惟司牧,故详牧秩。维兹牧职,化教为先,故次学校。学校育材,选举罗之,故次选举。选举得人,风俗乃美,故次风俗。维风振俗,莫大乎章善,故次景贤、次壶懿。彰往诏来,畴垂罔刊,惟文足耳,故文徴终焉。”不仅介绍了纲目次序,而且说明了如此排列的理由,亦即各篇之间的逻辑联系。该志之所以如此简略,原因或有二端:一者如《初乘》序者、学使王圻所侈言:

“卷目次第条理,血脉贯串,言言关国计切民务,盖意昉《禹贡》《职方》而体裁则良史矣,……俾有志作述者而为之,文如其简,事如其核,义例如其严,……以有尽观无尽,公之为心亦远矣!”

一者安邑新建,载籍奇缺,无所假借,《初乘》之材料,或亲采于山川,或得之于父老,但道路不便,无暇详考耳。或曰《初乘》多摭取于《麻城县志》,但存世麻城旧志,最早者亦在《初乘》始纂之后,不知此前尚有否。

二.《黄安初乘》的增补人、校订人及先后经过

《黄安初乘》只重修或增删,而不宜续修,名称决定。《韵会》:“乘者,载也,取载事为名。《孟子》'晋之乘’。……今宗谱曰'家乘’,义与'史乘’通。”所谓初乘,最初的县志,如有续修,则更名。后来续修,俱名为《黄安县志》。

周家栋《重修初乘原序》(按标题中的“原”字当为后来所加,下同)中并未说明自己作了增补,但从影印本中出现“隆之补”字样,可以肯定他作过增补,而且他可能是最早的增补者。周家栋(生卒不详),字隆之,号鹤阳,太仙乡太平里人。万历十六年(1588)举人,次年成进士。

授临海(今属浙江)令,清理徭役,民怀其惠,筑湖堤尤利及永久。寻擢御史,巡盐两浙……卒祀名宦。初采矿命下,安邑有金场河,奸胥妄指以累平民,桁杨桎梏,相望于道,公力为奏罢,乡人德之,亦祀乡贤。

(摘自同治黄安县志)他增补初乘,时在万历三十年(1602)或之前不久(详下文)。

《初乘》署名中有“叔台耿定力子健辑,耿汝忞补”是为第二次辑补。耿定力(1541-1607),字子健,定向季弟。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工部主事,出守成都。迁按察司副使,督闽学,首录蔡清、陈真晟后裔,以示风向。累迁南佥都御史,督操江。疏言榷使罔利薮奸,已复上疏,极言中使之害。累官南兵部侍郎,卒赠尚书。生平学问以求仁为宗,以与人为善为体,真修实诣,超然自得。耿汝忞,耿定力之子,字克励,生于万历五年(1577)。万历四十三年(1615)乡试中式少颖敏,好读书,偶一寓目,终身辄不忘。喜端坐,牙签玉轴,陈设架阁,触手抽观,无不如意。为人清净寡欲,不狎女色,慷以古人自命。与人交,温语霁色,至大义所关,又森若冰霜不可犯。……次会试不第,与焦弱侯、艾千子诸名家论文赋诗,五云、天台间游屐登临,兴复不浅。中怀旷达,家用事琐屑概置不问。有《春秋悯渡》行世”。

耿定力辑,此所谓辑,或为加工整理,或为搜辑散佚。那么其时《黄安初乘》是否已经散佚或者残缺?耿定向在世时,该志应该是完整的,无须搜辑。定向比定力年长十七岁。他去世时(1596),定力五十五岁,11年后,耿定力亦谢世设若耿定力搜辑兄长遗书,大约在这11年内。《初乘》纂成时间不长就散佚了,似乎不太可能。因此,他应该是对兄长初纂的县志作进一步的整理,或偶有增删。耿汝忞可能在父亲辑补的基础上又作了若干增补。

第三次校补可能是耿应昌、耿应舆兄弟。萧恒《重刻黄安初乘叙》(同治县志作《增修初乘原序》):

有黄安初乘一书,为恭简先生撰述……幸公府先生绍衣前志,欲广询而备述之。断碣荒崖,有可采者,尽付剞劂。

此所谓公府先生,就是耿应昌,康熙初年刊刻《初乘》的主事者。耿应昌(1595—1673),字公府,号从台。耿定向独子耿汝愚之长子。由恩荫任刑部主事。他在刑部时,慨厂卫之弊,上《在刑言刑疏》,降上林苑丞。历任户部主事。复以前疏除广西布政司照磨。值广西猺叛,全省震动。公挺自抚之,瑶悦服……事闻,升云南楚雄通判。时崇祯十五年也。”后因“流寇板荡,公解组家居”。乡居期间,“贼袭城屠寨,本地兵自相杀夺。公于是为保境安民计,团乡为四十八会,寓兵于农而约束之。贼至有备,无敢凌暴,公之力也。”“本朝定鼎,分遣众居城,山贼复发,蚁聚困城。公百计捍御,城赖以保。大兵驻剿,公招抚,阴活之凡数千百人。贼平,奉旨原官候用,公不赴而隐。”耿定昌当明清鼎革之际,仕宦未宁,解组返乡,又遇黄安地方义军四起,组织地方武装保境安民。耿应昌对祖父草创之县志作了增补,具体内容不详。据清顺治间名臣曹本荣《专祠讲会序》,在入清后,耿应昌还尽己之力,促成续修耿公祠之举,可谓能世其家者。

根据《初乘》内的标示,耿应昌和耿应舆都是参与“校”,但据萧恒所言,则耿氏兄弟似乎不仅是校订原著,而且有所增补。耿应舆是耿应昌的异母弟(生卒年不详),字公明,荫监生,历任刑部郎中。为人倜傥好奇,多大志。……公痛本县南粮转运维艰,谋永远改折便民。方就绪,而公殁,时年三十有四。耿应舆英年早殁,是否与其兄一道参与校补初乘,无从考究。

耿汝忞耿应昌、耿应舆三人俱入《黄安县志》传记之名贤类,然而其传记或族谱中的家传(行状)均未提及参与初乘》之事这让笔者感到有点意外

可能还有第四次校补,由耿应昌主持,时在康熙四年付刻之前。然而此次有无校改或增删,即使耿应昌本人也未作明确说明。至于“合邑绅紟重校,通邑耆老再订”,当然是在刊之前,但究竟是在耿应昌校补之后又启动了一次较大的重校和再订工程,还是与耿应昌之校补几乎同时进行,则难以考索;抑或并无其事,仅为虚文,亦并非没有可能,写上“合邑绅衿、通邑耆老”,只是为了表明其增补修饰得到了公议的认可。

初乘》内有一处明显的讹误。其“规建”篇“天窝山房”条下云:“县南二十里,巡抚赵公贤、巡按舒公应鳌为余建,少宗伯淮海孙应鳌记。”这条信息应该源自孙应鳌之《天窝书院颂》,原文是:“……乃有台使汝泉赵子、念庭舒子下令邑吏备材鸠工,创楹建阁,……匪以侈览观、恣恬嬉,实因表贤哲、咨来学”。(事详拙文《黄安书院志》)汝泉赵子即赵贤,巡按舒公其实是舒念庭,该志将孙应鳌与舒念庭之名混为一谈。若为耿定向自记,绝不可能出现如此低级讹误。而且,天窝书院在五云山间,耿定向自作年谱中,多次提到五云山,但从未言及天窝书院。因此,初乘》中关于天窝书院的介绍,当为后来增补,但不知是何人手笔。

三.《黄安初乘》的刊刻、印行次数及经过

耿定向编成《黄安初乘》之后,由何人于何时付刻呢?

与手抄本《黄安初乘》相比,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出版的国图所藏刻本多了两篇序言,一是县令萧恒所作《重刻黄安初乘叙》,一是耿昌所作《四刊黄安初乘跋》,二者文字皆为手迹刻板当是作者亲笔耿之跋文该志刻印经过有较详细说明:

先大父恭简公大司寇……乃撮其山林薮泽之所出,亩浍陂池之所资,名之曰《黄安初乘》,倣他邑也。不十数年而沦诸草莾。畿内学使周鹤阳先生再刊焉,仍旧志也。又越数十年而残缺。昌偕弟舆一时补荫户、刑二曹,三刊焉,绳祖德也。又越数十年而没于寇氛,陵谷迁矣。舆中道而捐。今者昌以七十之年谋四刊焉,存古籍也。邑父母关中萧使君辛卯解秦中,联翩霄汉。序其言于简端,又助梓人之费,感兹同志,共臻厥成……尔时襄其事者,荆南广文赵应瓒也。康熙四年乙巳岁中和日前,刑部陕西司主事今七十翁灌园叟耿应昌跋。

关于萧恒,《黄安县志》康熙三十六年1697)刻本卷八职官表载其顺治十五年任,“陕西三原人,进士,有传”。(志中无其传又载:康熙三年,“恒迁四川邛州”。如此而已。《陕西通志》载:“(萧恒)字月如,陕西三原人。顺治壬辰(9/1652)进士。授安福令,邑田水冲沙壅,多虚粮,恒力请直指题减粮额千余石,至今赖之。迁卬(按:应为邛)州知州。”其实萧恒还是清顺治八年辛卯科陕西乡试解元,次年联捷成进士。关于萧恒生平仕历的记载,竟将在黄经历漏掉了,而他在黄安任职达六年之久(1658—1664),此一疏漏,实不应该。

耿应昌述及赵应瓒,仅“荆南广文”四字。荆南,指荆州或泛指南方;广文,一般指儒学教官亦为对儒士的尊称。那么赵应瓒是否任职于黄安儒学,代表官方参与《初乘》的校刊呢?查康熙、同治二种《黄安县志》,教谕、训导中皆不见其名,则赵可能是县府幕僚或者其他临聘人员。

耿应昌所言,耿定向纂成《初乘》后即已付刻,因为周鹤阳是“再刊”。万历十六年(1588),时任黄安县令邓应祈作《黄安初乘序》:

(万历)丙戌(14/1586)秋,余来宰麻城。于时会稽余君领黄安令有年矣……余下车问俗,从父老询旁邑兴革利病,及长吏治行卓绝者,旦暮若将模楷之。于是得首闻君声,盖啧啧诵黄安令者,口碑莫尽矣……间叩其治邑状,曰:行何德政而令颂声载道也者?则君顾笑不应也。无何而出《黄安初乘》示余……且是书也,创于耿公而成于君。无耿公则载籍莫据而美不传,无君则掌故悉虚而史不信。

根据邓应祈的说法,《初乘》创于耿定向,而成于余令。余令指余相,浙江会稽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任。依前引各书目的记载,此次成书当是在万历十三年(1586),即耿定向“书草《黄安初乘》成”两年之后。

此所谓“成”,是命人整理抄录成书,还是雕板梓行呢?按耿应昌的说法当是刻印,而周家栋之文意,则当时似并未付刻。万历壬寅(30/1602)岁仲夏,周家栋作《重修初乘原序》,其中说:

昔余令越时,先生以初乘见遗,欲寿诸梓,余以吏事未遑也。今余适按越,而先生厌世已七年,所乃为板之,以终先生之志,盖比延陵挂剑之意云。

周家栋自陈与耿氏有通家之好,余父伯并游先生之门,与先生诸仲左提右挈以辟草莱”。两家关系密切,且耿定向为周家栋之父执,故耿纂成《初乘》后,将书稿寄给周,希望予付刻家栋时在越任县令(临海令)任上,公务繁忙,无暇顾及。耿定向去世七年后,周家栋在浙江监察御史任上刊刻《初乘》,以完成先辈遗愿,正如延陵挂剑之意。可知耿定向始纂之志,当年并未付梓刊刻《初乘》,是在巡阅两浙之时,非任“畿内学使”之际他任监察御史督学京畿是在其后),耿应昌跋中所言指其最高职任,这也是旧时惯例

黄安旧志中还有金学曾的《重修初乘原序》:

嘉靖中,乡先生楚侗耿公谓非邑之不可制,民走请于朝。下使者议,邑之……公因自为志,命曰《黄安初乘》,其叙经始疆理之规与山川人物风俗文献官师之纪备矣。侍御周君梓其书,归于邑藏史,徴不侫叙之。

此序同作于万历三十年(1602)。

金学曾(生卒年未详),字子鲁,明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授工部主事,历郎中,改礼部主事,出为湖广督学。后任福建巡抚,期间试种番薯成功,下令推广种植以度饥荒,时人称番薯为“金薯”。善草书,著有《海外新传》。福州市建有先薯亭,以纪念他和自吕宋(今菲律宾)引种番薯的华侨陈振龙。金学任湖广督学时,曾与郭正域、任家相、梅开先三位举人同登黄鹤楼(三人后来皆有名于时,其中郭、梅中进士,郭正域曾任南京国子监祭酒、礼部右侍郎任家相则曾作《黄鹤楼赋》,并补辑《黄鹤楼集》)。金学曾有七律纪其事云:

天阔烟空楼阁开,山横树转汉江回。

十年重到疑吾土,一日相从尽楚材。

便有雄风来大国,萧然落照满高台。

登临欲问千秋事,感慨何人更举杯。

金学曾督学湖广,校士时拔周家栋于群生之中,二人有师弟之谊,金的序言说得明白,耿定向纂初乘,周家栋付梓,这自然是周提供的信息。周家栋和金学曾的序言都明确记述是周梓其书,而邓应祈的序言则相对含混,两相比较,周之言应该是可信的,是他,首次将《初乘》付刻。

又越数十年而《初乘》残缺耿应昌与其弟应舆以祖父之余荫,分、刑部主事,二人协力重刊,是为第次。

三次刊刻(耿应昌谓为第四次,是耿应昌主持,赵应瓒参与。萧恒《重刻黄安初乘叙》(同治县志作《增修初乘原序》):

爰搜敝簏,有黄安初乘一书,为恭简先生撰述。出入怀袖,指点烟云,以当晤对。但虑此书之不寿诸梨枣,而浸失其传……将勒为不刊之书,以昭金石。属序于余,余又何嫌。数语为貂之续,而且以见余之缱绻于兹土也。

这话令人疑惑,“虑此书之不寿诸梨枣而失其传”,如果是刻本,有刻板在,可以重印,不致失传。莫非“出入怀袖”的不是刻本而是抄本萧恒应耿定昌之请作序,时在“康熙四年乙巳岁1665)中和节之后一日”,其时他已奉命“移守临邛,更逢错节”,“西行有日”。中和节为农历二月初一,萧恒自署为“新安长关中萧恒”,此“新安”指黄安,新安长即黄安县令,则其时他尚在黄安任上,可能处于候代之际,则康熙志《职官表》中关于他离任时间的记载是不准确的。同表又载,康熙四年县令是张一跃,为北直隶乐亭贡士。则萧恒继任者张一跃办理交接当在是年二月之后不久。

《黄安初乘》的署名中有“新安长关中萧恒重刊,耿应昌(公府)、赵应瓒(鬯卤)四刊”这样的表述,这会使读者为,萧恒主持重刊,耿氏兄弟主持四刊,两次刊刻主事者不同,时间也有先有后。而根据萧恒所作序言和耿应昌所作跋文,可以认定耿应昌主持《黄安初乘》的刊刻,萧恒只是为之作序,可见该志署名是不准确的,甚至是不正确的。

看了以上所述,读者或许会有疑问:《黄安初乘》作为县志,为什么主持校、补、刻印的不是官府而是以耿氏族人为主体呢?须知《黄安初乘》不同于一般官修志书,它是耿定向以私人身份创修的著作,与常璩《华阳国志》、刘廷锡纂《潍县志》类似,因此,由其师友子弟主持校刻是很正常的,而其后的《黄安县志》,虽亦有耿氏子弟参与其事,但都是官修志书,性质有所不同。

四.《黄安初乘》的内容变化

《黄安初乘》由耿定向编撰,其记事下限,应该是身故之,但我们所见到的《初乘》,除了有对耿定向在世之时搜辑内容的补充订正(其中一部分补订内容无法其作者),还有他去世之后年代的若干资料,这也是该志的特别之处。那么,哪些内容是在耿定向身后增补(或亦有删),增补文字又是出自何人之手呢?

前面提到,有增补文字出自周家栋之手,如其书卷二《规建》:“隆庆四年宪司于治东之南……万历元年分司于治东”。其后“补”字,以圆圈标示,续小字云:“然邑僻,上官按节者岁甚简,不廿年而垣舍颓败,鞠为荒草。前令某请于当事者废之。至西蜀李令文芳以价为筑城费云。隆之增。”李文芳,四川绵州进士,万历二十三年(1595)莅任,“强毅严明,民不敢犯,而清赋籍、节夫马尤传颂不衰”,邑人士立祠东郊以祀之。周家栋之增补并刻印初乘,在万历三十年,因此补入了李文芳在任时将宪司之分司地基卖掉以补筑城费之事。该志中注“补”字及增补文字尚有不少,但署“隆之”者寥寥,可见其他增补内容为耿汝忞、耿应昌诸人所为。

增补内容既有在原文后的续补或说明文字,也有完整的篇章,但凡所涉人事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是年耿定向去世)之后者,均为他人增入。如《牧秩》篇中关于胡尚质、王世臣、萧恒等知县和梁汝奇、陈思隆等簿尉的仕历记载,《景贤》篇中曹本荣的《专祠会讲序》、耿应昌的《在刑言刑疏》、《文徴》篇中的《赠户部尚书耿定向太子少保谥恭简诰命》,皆为后来增入。单于《初乘》而言,这是不妥当的原因前已述及。于志书而言,亦是不妥当的:当代人的文章不宜收录,耿定昌作为该志刻印者,其文章跋文除外)更不宜收录。

又,《初乘》专设“景贤”篇耿定向特别指出,其所谓贤,不同于苏子瞻所谓方山子之类“光黄间异人”,而是指孟子所称异人,“以其所以存心者足天下传后世”。实际上记述的皆为当地名贤事迹,但体例不一:耿定向撰述者,如吴应树、詹同、邹来学诸人,皆黄安史上名流,他先述生平,后列事迹,再予评议,或加赞语;但其后又有徐阶之《中宪静庵公神道碑》、王世贞之《通议鸣甫公神道碑》等文,本应归于文徴类。至于其中选录耿定向墓志铭和耿定力墓志铭,则不仅归类不妥,且于体例未合原因如前所述

《初乘》之末,附有一篇文章,题曰“纪邑始”,署名周家栋,为其所作无疑,增入时间当是他刊刻《初乘》之际。该文没有出现在目录中,也不属“文徴”卷,在正文标篇名类别)之处,标示的是“纪邑”。这就是说,它不属于正文,可它也不是后记或者跋文,我们不妨将其看作是该志的“附录”。

《纪邑始》讲的是什么呢?该文约一千三百字,讲述的是作者得之于父祖和自己亲身经历的黄安建县之前的事。耿定向诸人之所千方百计要在黄安地方创建县治,自为一区,是因为其地当麻城、黄冈、黄陂三县之界,离三县治辽远,盗贼充斥,岁无宁日,官难管治,民受其害。周家栋此文,记载了黄安建县前盗匪横行的若干故事,他不讲盗贼“舞搠刳婴、伏尸熸舍”之事,因为这是盗之本业而人不奇,讲的是盗魁让人称奇行径。例如:

陈某,族居数百指,所劫,道士冠服,列械鼓吹为向导,而己披彩以殿之,泛溪而下以自适也。此盗而羽衣者也。

陈某为大盗,其劫财杀人则着道士服,且“列械鼓吹为向导”,自己身披彩衣殿后,那模样和架式,出人想象之外。

又如作者母亲亲口讲述:

族某积金仅数两。两盗鸣木鱼于树巅,而先以二盗斗焉。其妇启户曰:此何方僧而丁丁然中夜不休耶!言未卒,二斗者飞持去。其夫奔之,而鸣鱼之盗已启缄而罄其藏矣。此盗而缁流者也。

周氏某族人之家,仅有几两银子,是辛辛苦苦积下的血汗钱,却被盗贼盯上,玩了一个声东击西、调虎离山的把戏其场景极富画面感

周家栋一共讲了十个故事,个个精彩拟另文记述),从中可见盗匪之狡诈猖狂,亦可见建县之际当地民风之恶劣浇薄。这也就愈见创县设治之重要与必要。作者最后感慨道:“乃今萑苻之鼓不鸣,剑盗之犊被野,家诗书而户礼乐者,伊谁之赐哉?以是而思,耿恭简先生之建邑,其功即与吾邑相终始可矣!”落脚点还是宣扬耿定向的功德,此可见耿公之托付得人。

存世的《黄安初乘》,已非全本,《选举》篇残缺,只馀第十、第十二叶,《景贤》篇下缺第五十九叶。

癸卯岁谷雨前一日记于余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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