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文读懂!新准则下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刘刘4615 2023-04-23 发布于辽宁

荟友财税 2023-04-22 13:47 发表于内蒙古

图片

一、财务报表列报的概述

1、概念

财务报表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

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2、财务报表的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财务报表是由报表及其附注两部分构成。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同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

不过,企业在编制以下报表时,除了遵循本准则,还应当同时遵循其他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列报要求。

图片

三、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1)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同时,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也就是说,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此外,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2)列报基础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也是会计确认、计量及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3)权责发生制

本准则规定,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的情况下,当项目符合基本准则中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企业就应当确认相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加以反映。

(4)列报的一致性(列报项目、分类、排序等不得随意变更)

可比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质量要求,目的是使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

为此,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不过,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可以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图片

(5)依据重要性原则单独或汇总列报项目

关于项目在财务报表中是单独列报还是汇总列报,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来判断

总的原则是,如果某项目单个看不具有重要性,则可将其与其他项目汇总列报;如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单独列报。

具体而言,企业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图片

(6)财务报表项目金额间的相互抵销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能相互抵销,即不得以净额列报,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企业欠客户的应付款不得与其他客户欠本企业的应收款相抵销,否则就掩盖了交易的实质。

以下三种情况不属于抵销,可以净额列示:

图片

(7)比较信息的列报

企业在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这一要求既适用于四张报表,也适用于附注。

图片

(8)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

准则规定,企业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通常是表首部分)应当至少披露下列基本信息:

图片

(9)报告期间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按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情况下,如企业在年度中间(如 3 月 1 日)开始设立等,企业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实际涵盖期间及其短于一年的原因,并应当说明由此引起的财务报表项目与比较数据不具可比性这一事实。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源:徐风细语话会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