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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明代科举背后的女性命运!

 公元2012 2023-04-24 发布于新疆

科举制度在明代发展到鼎盛阶段,明代整个社会都受到科举制度的深刻影响,科举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就决然不能够将科举孤立地视为一项选官制度。不仅是科举中人,连无缘科举的女性也会无可避免的受到科举的影响,所以明代小说中也出现众多女性与科举相关的篇目。

科举制度确立之前,改变自身社会地位的官员大都依靠军功,而在唐代以后,科举日益成为影响人们思想意识的重要因素。到明代,科举考试更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焦点,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在读书人心中是正途,甚至成为许多人一生唯一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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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中明确规定:“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学校则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其径由学校通籍者,亦科目之亚也,外此则杂流矣。”足以说明科举在明人心中的重要地位,在科举受到空前重视的明代,科举入仕方为正途,其他途径被视为“杂流”,显宦也多为科举出身,这种社会风气在明代己然根深蒂固。

科举的兴盛也影响到女性的生活。女性的婚后生活被科举左右的情形早在《唐摭言》中就有体现,第八卷《以贤妻激劝而得者》展现出女性在婚后极为关注丈夫的科名前途。《容斋四笔》则从地域风俗角度审视该地女性的社会价值,据其中《饶州风俗》一文载:“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

这说明在科举社会,科举制度的强大辐射力足以影响到社会多数人的价值观念。到明清,科举己然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妻子与母亲应担负起帮助丈夫、儿子安心应举的责任己是世人共识,妻子若嫌弃丈夫因专心读书不事生产,还会引起社会舆论的批判,《醉醒石》中的莫氏、魏进士妻子的出现都是很好的佐证,《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头回中也批判了朱买臣之妻这类弃夫不顾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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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举影响力较大的地区,女性被称之为“贤母”或“贤妻”,取决于其能够帮助丈夫或儿子读书仕进,这不仅是女性个人对自身的评判,更是整个社会对于女性群体的道德要求。有了社会舆论的压力,科举中人的妻子会不自觉地将科名成就与婚姻幸福挂钩,使得许多女性宁可忍受“除了科举外一无所有”也积极资助丈夫读书应举。

由于明代科举的重要性,一些女性在成为儒生妻子后极力帮助丈夫应举。在明代很多女性心中,婚姻幸福与丈夫科举成功相对应,明代科举风气的兴盛直接造成女性将金榜题名与婚姻幸福同等看待。所以,明代小说中大量女性对于丈夫科举成名投予帮助与向往,这便是明代现实社会中女性婚姻观的文学再现。

而且,明代科举的普及程度造成这项考试竞争异常残酷。明代科举制度成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地理、历史因素,成为全国科举强势之地。如江浙一带,在明代成为盛产进士的科举中心,人们对科举的推崇竟达到“耻为他业”的地步,江南地区几乎所有具备条件的男子都参与到科举考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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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科举又是一场全国性的考试,科举强势地区又会带动其他地区科举考试的普及,这无疑会使得科举竞争激烈而残酷。虽然成为举人可以为官,但只有成为进士,儒生们才算实现了科举入仕的理想。

尽管明代官员并不全然都由科举出身,但由科举入仕的官员无疑占绝大部分,这也是大部分人的唯一选择,社会出路的狭窄必然导致科举这条路尤为艰辛。虽然天下儒生为科名辛苦经营,但实际上能够成为举人、进士的人只是少数。据学者统计,明代乡试录取率在4%左右,会试录取率在10%左右,说明大部分人注定与科名无缘。

通过乡试是参加会试的前提,乡试竞争都如此残酷,高一级的会试更令人难以企及。虽然明代殿试无黯落,但实际上殿试是对会试通过者的重新排序,能够从会试中杀出重围者毕竟寥寥无几,所以最终能成为进士者自然凤毛麟角。实际上,在正式的科举考试之前,儒生们还要参加科举资格考试,也就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参加乡试。根据明朝惯例,乡试前还要举行初选、二选,只有在资格考试中表现优异者才能够参加乡试,能够顺利进阶、站在科名顶端的幸运儿只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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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制度不是单纯的学识测试,还担负了为国家选拔高素质文官的职能,这就表明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场淘汰性质的筛选过程。从明代乡试、会试录取率去考察科举制度,不难看出这场淘汰制度背后的残酷性。

尽管如此,落第举人终年累月参加考试的现象比比皆是,许多儒生从入学的一刻起便终身为科举所累,这是明代社会出路极其狭窄导致的必然结果,毕竟科举是寒门举子想要入仕的唯一途径。明代小说大多与科举有关,而女性的频频出现,无外乎是艰辛的科举之途中的一丝安慰。

儒生们在长期的科举生涯里不能缺少女性的支持与帮助,儒家经典只教士子如何为人、为官,而不教士子如何生存,使得读书人不得不格外依赖家中女性。任何儒生都希望妻子、母亲能担负起家中琐事,耐心等待自己金榜题名,或在落第时及时激励,为自己提供一个有利于读书应举的环境,若家中有贤妻、贤母的支持,那么,再艰辛的科举路也有了一举登第的希望,这是明代儒生的共识。小说家们不厌其烦地让女性与科举交织在一起,符合明代的科举现实,也符合大部分儒生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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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明代,品官命妇封赠制度也达到完善,明朝将命妇封赠制度以国家法规的形式加以确立,这种制度贯穿整个明朝,对清朝也有深远影响。在古代封建社会,女性被隔绝在科举制度之外,历朝历代都严格禁止女性参与科举考试,这就意味着女性失去了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女性的活动范围完全被限定在闺阁之中,成为了边缘化角色,但明代命妇封赠制度却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女性的处境。

明代的命妇封赠制度根本上仍为维持封建社会运行秩序而存在,但不可否认,这项制度在客观上为女性提供了福利。命妇封赠制度与科举考试联系紧密,平民女性能够通过丈夫或儿子实现身份阶层的纵向流动,一旦她们的丈夫或儿子成为朝廷命官,并且在任期内通过考核,通过向朝廷递交浩封申请就可以使女性成为命妇。

在极为重视科名的明代社会,科举考试成了绝大部分平民男性进入仕途的唯一途径,很多文献都证实了这一点,明代许多小说都点明“一登科第,便像升天”。对于明代社会中的大部分男性,虽然科举的道路及其狭窄,但不可否认这一途径选拔官员的方式也相对公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神话激励着明代儒生视科举为“正途”,大部分平民百姓也只有科举这唯一的途径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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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性来说,无法参与科举考试也就代表着难以完成身份地位的改变,但明代品官命妇制度却为女性提供了改变社会地位的可能性。“……正、从一品曾祖母、祖母、母、妻各封赠夫人,正、从二品祖母、母、妻各封赠夫人,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正、从四品母、妻各封赠恭人,正、从五品母妻、各封赠宜人,正、从六品母、妻各封赠安人”。

只要儿子或丈夫通过科举考试成为命官,自己就有成为朝廷诰封的命妇的机会,完成身份地位的提升。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命妇属于特权阶层,被封为命妇的女性的社会地位显然要高于其他女性与普通男性,命妇在生活条件上也优于大部分平民。

在物质方面,表面上朝廷并没有为命妇发放傣禄的明文规定,但实际上会不时的给予命妇一定的物质奖赏,尤其在国家的一些重大节日或庆典里,朝廷都会根据命妇的等级发放对应的赏赐,在纳税上也会对命妇实行优惠政策,这些奖赏自然令大部分女性十分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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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方面,命妇比普通女性与士以外的男性拥有额外的特权,命妇的生活范围不再囿于闺房,而是延伸到更为广阔的社会层面。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古代男权社会,女性处于附属地位,命妇能够突破家庭参与到具有政治意义的庆典中,这份殊荣必然使得命妇以外的女性羡慕不己。

明代的普通女性想要成为命妇,是在丈夫或儿子科举入仕的前提下,所以,既然女性无缘科举考试,那么辅佐丈夫、儿子考取科名,被朝廷诰封就是一种改变命运的绝佳选择。并且,据学者统计,随着明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命妇封赠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这就更能促进明代女性辅佐夫、儿读书的热情,“官员申请封赠的时间总体趋势是越来越短,明中后期,都以三年考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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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很多女性将丈夫与儿子的科举前途看得十分重要,极力鼓励他们努力准备科举考试,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在家中任劳任怨,就是为使丈夫或儿子能够金榜题名,自己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回报。所以,明代小说中有很多女性极力辅佐丈夫、儿子读书的情节,有些女性对于科举制度的热衷与男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其中包含相当一部分女性对命妇封赠体制的渴望。

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往往只能“从夫、从子”,社会地位低下,明代命妇封赠制度为明代女性提供了一种较为理想的人生模式,对于儒生身边的女性来说,被诰封命妇的诱惑是激励着她们相夫教子的一大动力。在儒生们的生活被科举所控制时,他们的母亲与妻子也同样面临着考验,为了体现自身的价值,这些女性就不得不辅佐丈夫、儿子考取科名。

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明代小说中总是描写女性是如何重视科举、激励身边的男性专心准备科考,以及在小说结尾通常强调这些女性被封诰的结局。

运营/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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