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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临床应用分析(全文)

 特写扫街 2023-04-25 发布于辽宁

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是现代医学、中医学常用的诊疗疾病的思维方法,两者各有长短。如何针对两者的长处和不足,取长补短,扩大疾病治疗范围,提高疗效是二者应用的难点。本文将对此进行梳理和探讨,以期对同行有所裨益。

1.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概念辨析

辨证论治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候,以此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

现代医学“辨病论治”主要是经过对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的分析、推理,得出对疾病内在的病因、病理解剖、病理生理等本质认识,然后针对疾病的病因、病理改变确立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

2.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的不足之处

中医辨证论治对疾病的认识和诊疗多从整体出发,偏重于症状之间的联系,偏重于宏观;而现代医学对疾病的认识、治疗多从局部出发,偏重于事物的单个变化,偏重于微观。这两种全然不同的医学思维方法,都存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因此二者各有所短。

2.1 中医辨证论治之不足:

2.1.1 临床存在无证可辨者。随着现代医学诊断手段的日益精锐,临床上发现一些仅靠中医传统“四诊”无法发现的疾病,即患者没有主诉,甚至完全没有任何自觉症状,只是在献血、体检或其他偶然的情况下才被发现。对这部分患者,由于无“证”可辨,所以无法做到传统意义上的辨证论治。

2.1.2 缺乏客观统一标准。中医证型具有模糊、笼统的缺点,迄今并无统一的、权威的、定量或定性的规范化标准,证候的诊断一定程度上受到医生个人经验及主观的影响,因此也不利于他人的学习与掌握,可重复性不足。

2.1.3 临床疗效评价过于宏观。中医临床疗效的判断是以症状的改善或消除为依据。可是,按现代医学的疗效标准来衡量,临床症状的消除或改善并不全都意味着疾病的痊愈或好转,只可以认为是患者的“生存质量”有所提高。例如,水肿的消失并不意味着肾炎的痊愈。

2.1.4 对“病”的预后判断欠佳。中医学对“病”的认识比较宏观、模糊,对疾病的发展趋势、预后判断缺乏精确的认识,对部分疾病的危害性估计不足,从而延误治疗。例如,对早期肿瘤,若坚持内科辨证论治可能丧失及时、有效的治疗机会。

2.2 现代医学辨病论治的不足之处。现代医学对疾病的定义为:疾病是机体在一定病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1]。对于病因明确又有着对因治疗特效方法的疾病,往往能够迅速获效。但是,当前现代医学也存在越来越多的困惑。

2.2.1 临床存在无病可辨者。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现代医学的诊疗手段也日益精密,但是在临床上仍然存在一些没有任何实验室、影像检查异常但患者临床症状表现明显的疾病;因此,现代医学有时也面临着无病可辨进而无法治疗的窘境。

2.2.2 整体观念不强。对疾病的认识、治疗以及疗效的判定均以局部病因、病理的改变为主,而忽视了患者的主观感受(症状改善)和整体功能的调节,因而使整体疗效欠佳,临床上常遇到各项指标均已正常而患者依然有明显不适的情况。

2.2.3 治疗滞后性。现代社会许多疾病病因或病理尚不清楚。现代医学对新出现的疾病总要先寻找病因,然后才能给予针对性的治疗,故治疗常常滞后于对疾病的认识,有时显得捉襟见肘、穷于应付。

2.2.4 治疗的损伤性。现代医学的治疗用药以化学药物为主,虽针对性较强,但毒副作用往往较大,因而对人体常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包括对人体免疫力的损伤。

3.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的临床应用

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各有长短,在临床的应用中,要根据疾病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诊疗思路与方法,做到舍病从证、舍证从病或辨证与辨病相结合。

3.1 舍病从证。适用于临床各种检查后无异常病理改变,但有明显的临床症状的“无病可辨”者,如亚健康、各种功能性疾病(神经官能症、功能性胃肠病、更年期综合征)等。以亚健康为例,亚健康状态的主诉症状和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无明确疾病诊断,现代医学束手无策,但中医可以通过收集临床“四诊”资料,经过中医辨证,即可以确立治法方药对其治疗,从而弥补了现代医学治疗上的盲区。

3.2 舍证从病。适用于没有临床主诉,但现代医学检查异常的一些亚临床型、隐匿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以及癌症、恶性肿瘤的早期。以癌症为例,在癌症的早期甚至中期,患者没有任何不适症状,缺乏临床主诉,中医无证可辨,但现代医学可以通过X线、B超、CT、MRI或者生化等实验室、影像学检查手段,在疾病的早期给予确诊,为患者争得治疗的先机。

3.3 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相结合。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相结合治疗临床疾病已得到广大学者和临床医师的一致认同。国医大师朱良春[2]指出,中医辨证论治和现代医学辨病论治相结合,具有明确诊断,防止误诊、误治和启发治疗思路等诸多优势。

3.3.1 临床应用。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结合是目前临床广泛应用的疾病诊治方法,适用于各种既有实验室检查异常又有明显的临床症状的一类疾病,如心绞痛、慢性乙肝、肝硬化、肺心病等。这种诊治方法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明确疾病微观上的病因和(或)病理,在明确现代医学疾病诊断的同时,进行中医辨证施治,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具体病位、病理和转归等,洞悉疾病的性质,使治疗针对性更强。

3.3.2 临床意义。中医临床有无证可辨者,现代医学临床有无病可辨者,两种不同的医学治疗方法都存在疾病治疗的盲区。因此,两者结合可使许多缺乏临床主诉的亚临床型、隐匿性的疾病以及有临床主诉却没有病理变化的疾病得到及时、准确的治疗,在改善或消除临床症状方面,辨证论治有明显优势,而辨病论治能够有效地改善病理学指标。所以,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相结合,不仅可彰显传统中医的改善症状,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的优势,而且可满足现代医学对“病”进行本质改善的要求。不仅可以使中医辨证论治借鉴现代医学客观、规范的诊断、疗效评价方法,弥补中医证候、疗效评价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客观化的不足,而且也可以使现代医学建立整体观念,以“人”本,而不再单单是以“病”为本,从而弥补现代医学机械化、局部化的不足。

4.结语

总之,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是两种不同的辨识疾病病位、性质的方法,两者既可以有各自不同的适用范围,又可以结合应用,相互补充。在临床中如能恰当应用,对提高临床疗效,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国强,冉丕鑫.基础病理生理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

[2] 朱良春.辨证与辨病相结合,提高临床疗效[J].中医药通报,201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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