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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2岁陪酒女,工作时喝醉,被客户带到酒店,遭到2人强奸

 刘海蓝 2023-04-25 发布于山东
女子小张出生于四川,由于高考时发挥失常,没有考上心仪的大学。她想复读,但父母却让她找个差不多的学校混个毕业证就行。
小张一气之下,直接去厂子里打工,可干了几个月她就受不了了,厂子干活累工资也不高,小张不想让父母瞧不起,所以一直咬牙坚持。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中同学联系她,说她条件这么好,可以介绍她去KTV陪酒,并表示自己一个月在那里能赚一万多。
说实话,小张心动了,但在她的潜意识里,陪酒女不是个好职业,总是跟各种非法活动挂钩,同学看出她的担忧,让她放心,表明KTV很正规。
就这样,小张成为KTV里的陪酒女。
正如同学所说,小张每个月赚得钱远远超过下厂子,她对此很是满意,也就干了下来,这一干就是5年。
其实和小张存在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很多顾客对陪酒女有偏见,认为花了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些顾客的手不老实,总会找各种机会从小张身上占便宜。起初,小张很是反感,可时间久了,她早就已经麻木,甚至觉得只要能多赚钱,让顾客赚点儿便宜又不会怎么样。
小张的这种思想已经十分危险,终于,她吃了亏!
这天晚上,老客户白某和孙某来到KTV,然后点了小张和另外一个陪酒女。期间,小张自然没有逃过两人的魔爪,但只要他们做得不是很过分,小张就没有阻拦。
而白某和孙某不仅占便宜,还不断地让小张二人喝酒,为了多赚钱,她也豁出命去了,可很快,小张到了极限,她已经酩酊大醉,另一个陪酒女也差不多。
白某孙某见状,于是避过KTV的工作人员,合力将小张抬上车,然后带去了酒店。之后的事情无需多说,小张被两个禽兽折磨。
第二日早晨,小张醒过来,她发现自己身处酒店,身边还躺着白某,她猛地意识到昨晚发生了什么。此时,白某也醒了过来,迎接他的就是小张的臭骂和拳打脚踢,白某并未还手,只是一个劲儿地认错,还提出给钱进行弥补。
小张为了钱,可以任由别人占便宜,但她也有底线,绝对不可能让别人强奸自己。于是,她毅然决然地选择报警,白某劝阻无果后也不再阻拦,乖乖地在房间等待公安人员。
十多分钟后,公安人员赶到酒店,简单了解情况后便将二人都带去了公安机关。之后,白某供述了与醉酒的小张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而同样侵犯小张的孙某也在当天下午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在酒店房间与小张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白某和孙某的判决
白某和孙某违背小张意志,利用小张醉酒后意志不清醒的状态下,各自与她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两人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而且属于轮奸。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发之后,白某明知小张报警但仍然留在酒店房间,而且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孙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同样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因此,两人的均属于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而且,白某和孙某的家属通过经济赔偿,获得了小张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照《刑法》中的规定,以强奸罪分别判处白某和孙某有期徒刑8年7个月。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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