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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廉氏家族史事补正

 风声之家 2023-04-27 发布于江苏



尚衍斌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爬梳元人文集、方志、碑刻等相关传世文献资料,探讨廉氏家族成员的活动与行实,重点厘清学术界对该家族成员还存在一些争议的史事,意在从一个侧面窥测当时内迁畏兀儿人与元代社会交融互动的某些实相。

高昌廉氏家族是元代江南地区重要的官宦家族。该家族的先世原居于西域北庭,因北庭是高昌回鹘政权的夏都,故其又被称作“高昌人”。从廉希宪之父布鲁海牙这一代起,他们就迁至燕京、中山等地,深受蒙古汗室的宠幸,为元代社会的发展以及多民族文化交融并存的时代脉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由于元朝的存在与中国漫长的历史比较起来,似乎过于短暂,因此廉氏家族成员的活动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以至湮没无闻。本文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廉氏家族成员的资料和相关问题做一番通盘的考察,并就学术界对该家族成员一些有争议的史事做些考述,意在从一个侧面窥测当时内迁畏兀儿人与元代社会交融互动的某些实相,想必对我们全面了解元代各民族共同创造多元文化交相辉映的时代脉动有所助益。

一、许有壬笔下的廉公瑞是何许人

廉公瑞,名讳不详,公瑞是字,布鲁海牙之孙辈。元代儒臣许有壬(1287~1364)在《九日登石头城诗并序》中记载了廉公瑞与同僚一起游历石头城(今南京)的经过。诗序称:“至治壬戌九日,中执法石公、侍书郭公具酒殽登焉,监察御史刘传之、李正德、罗君宝、八扎子文、廉公瑞、阿鲁灰梦吉、照磨万国卿暨有壬实佐行。”[1]上引史料中的“至治壬戌”,即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参与活动者共十人,其中汉人三人,分别是李秉忠(字正德)、罗廷玉(字君宝)、许有壬(字可用);南人一人,即监察御史、长沙人刘宗说(字传之)[2];蒙古族一人,即照磨万家闾(字国卿)[3];色目二人,分别为阿鲁浑梦吉和八扎子文,八扎,字子文,畏吾氏,官至同知宣政院事[4]。族属失载者三人,他们分别是至治元年(1321)出任御史中丞的石珪[5],即忽必烈时代中书左丞石天麟(1219~1310)之子;[6]治书侍御史、奎章阁大学士郭思贞[7]和监察御史廉公瑞。那么,这位廉公瑞是何许人也?基于廉希宪子侄辈多以“公”字作为字号这一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廉公瑞应出自廉氏家族。笔者查检《至正金陵新志》有关出任监察御史官员题名时,发现其中有两位廉姓成员先后担任监察御史,一位名叫廉秃坚海牙,另一位名叫廉寿山海牙。前者任职的时间是至治二年(1322),后者为泰定三年(1326)。[8]而与廉公瑞一起游历石头城的许有壬、罗廷玉、李秉中(即李秉忠)、阿鲁灰(即阿鲁浑)、八扎皆为至治二年的监察御史。[9]因此,笔者认为许有壬笔下的廉公瑞与廉秃坚海牙应是同一个人。“公瑞”是廉秃坚海牙的字,至于廉寿山海牙,泰定三年才出任监察御史,他不可能以这样的官衔参加至治二年的游历活动。据此我们可以断定,许有壬笔下的廉公瑞与廉寿山海牙无涉。

必须指出的是,笔者在搜检资料时已经注意到出自刘辰翁(1232~1297)之手的一条材料,他在《赠廉监司序》中记曰:“吾江西迺得廉监司如瑞……今其为行台选表,身愈高,望愈重,其寄国与家愈大,祖道诸贤,棹风南浦之上,倚去舟如登仙。”[10]笔者认为,“如瑞”与“公瑞”并非同一个人,许有壬与廉公瑞为同一年的监察御史,想必两人的年龄应相差不大,如果这种推论成立,廉公瑞应是布鲁海牙的孙辈。我们还注意到,在许有壬十岁时,刘辰翁已经过世,因此,刘氏笔下的“廉监司如瑞”必非与许有壬一起出任监察御史的廉公瑞。至于“廉监司如瑞”的真实身份有待进一步考证。

二、廉道安是廉希宪的子侄辈

廉恒,字公达,生卒年不详,廉希宪第五子,廉忱之弟。元明善称:廉恒曾出任“资德大夫,御史中丞”[11]。《元史》云:“大德十一年,南行台中丞廉恒辟为掾史。”[12]据上引资料,廉恒担任南台御史中丞的时间在大德十一年(1307)。翻检《至正金陵新志·官守志》,未见廉恒之名,有一位名叫廉道安的人于是年出任此职。[13]廉恒与廉道安是否同一人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考察,笔者依据两人任职的时间、官衔以及姓氏皆相同等因素,初步判断他们应是同一人。

清光绪辛卯年(1891)纂修的《廉氏宗谱》卷四《统宗世系表》显示,廉道安是廉曲出之子,廉忽都八哈之孙,廉希恕之重孙。[14]这一记载未必确切,廉希恕是廉希宪的长弟,如果廉道安是廉希恕重孙的话,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大德十一年出任南台御史中丞一职。仅从任职时间来看,廉道安只能是廉希宪的子侄辈。《至正金陵新志》记载说:大德十一年,“建康大饥,官廪不行,御史中丞廉道安、本路总管岳天祯、治中杨翼劝谕富户出钞二万余锭赈济,活饥民四十一万三千有奇。”[15]元儒许谦(1270~1337)在《治书侍御史赵公行述》中对前揭赈济之事亦多所记载,为了便于分析,现援引如下:

十一年,江南大饥,郡县财粟俱殚,独征贿积台者为钱犹数百万。公请与以赈民,长僚之持,犹豫未决。微有所论,公辄正色争之。中丞廉公,语解其间,公争之益力,词不少假。廉公不以为忤,退谓人曰:“吾佐得赵君,尚何忧阙事哉!”行之一如公言。若公固所谓义形于色者也。而廉公之绌己从义,不矫以不忤,且诚以为得,亦难能哉。推二公之道,可行于天下,惟公无私而已。[16]

许谦笔下的赵公,名某,字子英,其先甘陵人,大德五年(1301)出任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佥事,后迁转江南等处行御史台都事、擢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查检《至正金陵新志》,赵某出任南台治书侍御史的时间在至元十六年(1279)[17],而出任江南等处行御史台都事者共七十一人,其中有两名赵姓都事,一是元贞二年(1296)上任的赵世延,另一位是大德十年(1306)上任的赵宏伟。[18]许谦笔下的赵某当为赵宏伟,赵宏伟(1253?~1326)[19],字子英,甘陵人,《元史》有传。延祐三年(1316),赵宏伟出任福建道肃政廉访使,因善政致显,《八闽通志》卷三十六将其列入《名宦传》。两传均提及赈济之事:“十一年,江南大饥,宏伟请以赃罚钱赈之,民赖以生。”[20]

而引文中的“中丞廉公”则指廉道安。[21]据前引资料,在大德十一年的江南赈灾议事中,廉道安“绌己从义”,“力佐赵君”,并最终促成此事。赵宏伟到浙东任职以后,相继将导江先生张䇓(字达善)和许谦延至府上,率子弟师事之,还分别请其讲明伊洛之学。[22]而许谦不无谦卑地说:“某不佞,被遇于公。式其行事,接其言论风旨,而得其所如。”[23]由此不难看出赵、许两人的关系非同寻常,说明许谦关于廉道安和赵宏伟合力赈济饥民的记述是可以信据的。如果我们将赵宏伟的生年大致界定在1253年的话,张铉笔下至元十六年出任南台治书侍御史的赵某,很可能指赵宏伟,时年二十七岁。廉道安的年龄应与赵宏伟相差不大。不然,许谦为何称其为“廉公”?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廉道安应是廉希宪的子、侄辈,而《廉氏宗谱》将其视作廉希恕的重孙似与其他文献的记载相差太远,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三、廉普达其人

廉普达,字号不详。清儒顾嗣立、席世臣编《元诗选·癸集》仅收录一首“廉御史普逵”的《华清》诗,诗题前附小序云:“普逵字□□,□□人。官陕西行台监察御史。”[24]杨镰主编《全元诗》沿袭《元诗选》的说法,明确写道:“廉普逵,字里不详。曾任陕西行台监察御史。”[25]笔者不明确顾、席二氏将廉普逵的官衔界定为陕西行台监察御史的史料依据,也不清楚杨镰等先生沿袭清人之说的理由,窃以为或许与廉普逵“华清宫里温泉清,诗人闻此来濯缨”之诗句内容有关。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简称“西台”,主要负责监察陕西、云南、四川、甘肃四行省。并于大德元年(1297)从云南移至京兆(今西安)。华清宫位于陕西西安郊区,顾、席二氏依此将其官称判作“西台监察御史”似乎符合情理,并无隙过。至于廉普逵的家世背景,柴剑虹先生研究认为,廉普逵一名,《元史》失载,疑为廉普达之讹,又据《元史·阿鲁浑萨理传》断言,廉普逵是畏兀氏阿鲁浑萨理之孙、岳柱之子,并作出因其曾任官陕西行台监察御史,可能仿效布鲁海牙故事,以“廉”字属姓的解释。[26]柴先生关于廉普逵为廉普达之讹的论断极具见地,而普达为阿鲁浑萨理之后并效仿布鲁海牙为自己取“廉”字为姓的解说似嫌轻率,不足信据。笔者发现一条与普达有关的资料,对讨论廉普达的官衔和家世不无裨益。《至正金陵新志》卷六《官守志·题名》称:“普达,畏吾氏,泰定四年”任“江南行御史台监察御史”[27]。很显然,《元诗选·癸集》的编者将入职南台监察御史的普达误作西台监察御史。笔者认为,《至正金陵新志》中的普达正是顾、席二氏笔下的廉普逵。理由如下:

其一,《至正金陵新志》明言,普达乃畏吾氏,此与廉普逵出身高昌的家族背景完全相同;其二,此前(即泰定三年,1326年),廉寿山海牙亦曾出任南台监察御史,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普达比廉寿山海牙晚一年担任监察御史,或许与廉氏家族成员的家庭背景有很大关系。至于廉普达的家庭情况,《廉氏家谱》卷四《统宗世系表》记载说,他是廉希哲之孙,廉朵儿只八之子,曾赐进士第,出任翰林院编修。廉希哲于成宗元贞二年(1296)由绍兴路总管迁转建康路总管。[28]三十一年后,其孙廉普达在江南行御史台出任监察御史一职也是符合情理的。陕西,是普达从祖父廉希宪任职之地,他以《华清》为题追忆家族往事,难掩感慨,不禁吟诵出“振衣飞上骊山顶,感慨兴亡忽耿耿”[29]的诗句,乃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由于他擅长诗文,至正七年(1347)秋七月,济南谢公修葺庙学殿堂、廊庑、栋宇,当地儒士张师孟、杨文泰、余秀等敦请廉普达撰写了《重修安东学记》[30],旨在“广经籍,建学规,礼新乐修,焕然且备”[31]。“达”之繁体“達”与“逵”,两字形似难辨,清儒顾、席二氏遂将“廉普达”误作“廉普逵”也就无可厚非了。

四、廉希愿行实

廉希愿,又名孛鲁迷失海牙[32]、不鲁迷失海牙[33]、布鲁迷失海牙,生卒年不详。布鲁海牙第六子,廉希宪四弟。至元十二年二月十二日(1275年3月10日),元军攻破建康(今江苏南京)城,设立建康宣抚司,招安江东诸路,以万户廉希愿招讨唆都,兼宣抚使。[34]十四年(1277),立建康路总管府,宣慰使廉希愿兼本路总管府达鲁花赤。[35]至元十五年,任行中书省左丞。[36]十六年,廉希愿会江西行省,兵捕都昌寇,平之。[37]至元二十一年,拜中书参知政事。[38]至元二十六年,诏不鲁迷失海牙与江淮省忙兀带及月的迷失合兵进讨“群盗”之未平者。[39]二十七年七月末,前往杭州探望其弟廉希贡。[40]另据黄溍记载,大德三年(1299)二月,建康路隶属江浙行中书省,廉希愿任左丞。[41]值得注意的是,《八闽通志》卷三十一《秩官志》在记述亳州翼万户府达鲁花赤的任职情况时有以下记载:

孛鲁迷失海牙,以资德大夫,福建行省左丞领。银山海牙,袭父孛鲁迷失海牙职,俱至元间任。也失海牙,袭父银山海牙职,大德间任。和实海牙,袭兄也失海牙职,皇庆间任。[42]

同书作者在述及至元间出任福建行中书省左丞官员名录时,共列举五人,他们分别是:廉复、孛鲁迷失海牙、完颜、董文炳、忽剌出[43]。此孛鲁迷失海牙与任职亳州翼万户府达鲁花赤的同名者应是同一人。据《廉氏家谱》卷四《统宗世系表》,廉希愿,资德大夫,尚书左丞,子一银山。银山,正奉大夫,太子赞善……。方志和家谱相互印证,说明廉希愿与孛鲁迷失海牙的确是同一个人。上引方志资料还表明,亳州翼万户府达鲁花赤一职可以在廉希愿家族内部世袭,这完全符合元朝盛行的子孙可按照父祖原来品级世袭军职的制度规定。[44]亳州翼万户府,属枢密院管辖,下辖高唐冠州千户翼和东平等路千户翼等八个千户所,属上等万户府,统领七千名官兵,可谓位高权重。因此,银山海牙、也失海牙与和失海牙相继承袭廉希愿的军职则是顺理成章的事。当然,按照元朝制度规定,还实行军官任满三年一迁转的办法,承袭者必须年满二十岁,且对其进行武艺和文化水平的考核。因此,上述继承者任职的时间分别为至元间、大德间和皇庆间也是符合制度要求的。

至于廉希愿任职建康路宣抚使一事,《至正金陵新志·兵防志》有一段文字记录,现征引如下:

至元十二年,中书左丞相淮安忠武王伯颜总襄阳兵南伐,用宋将吕文焕、程鹏飞、范文虎等为乡导,败贾似道兵于丁家洲,池州守将以城降。沿江制置赵溍弃建康宵遁,马步军副总管权制置司徐王荣及翁都统等帅军民于太平州纳款。二月十二日,大兵至南城外,雨花台下寨。廿七日丞相、平章、吕参政等官入城,于府治玉麟堂,开省调兵,大犒军士,立建康宣抚司,招安江东诸路,以万户廉希愿招讨唆都,兼宣抚使。[45]

很显然,《至正金陵新志》中的“万户廉希愿”指其以“亳州万户”身份履新建康宣抚使一职,只有在其调离以后,其子银山海牙才能继任亳州翼万户府达鲁花赤。因此,史料又称廉希愿为“万户廉希愿”和“万户廉某”。

五、遗音堂与廉野云其人

“遗音堂”是“左丞野云廉公之堂”。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正月,左司唐古公(孟繁清作“畏吾公”)以“遗音堂”三个大字出示程钜夫并称:“吾以此名左丞野云廉公之堂,且为书之。群贤见之歌咏,君其记诸。”于是程钜夫写下了《遗音堂记》。此记称:“夫廉公,吾闻其人矣。以勋伐世家致位疑丞,政平恕,行公清,无贪媚,无苛刻,亲贤而下士,方盛而已辞归。而友木石,狎鱼鸟,玩天地之盈虚,阅寒暑之往来,泊然若无与于世,得古人之高,吾敬之。”[46]从上引史料来看,廉野云此时已不在人世。

关于“左丞廉野云”究竟是何人?史学界迄今并无定论。以往的研究者各持己见,并无成说。或认为廉野云即忽必烈前期儒相廉希宪;[47]或认为廉野云指廉希宪兄长廉希闵;[48]或认为他是其他廉氏成员,[49]但证据都不足。据许有壬《木兰花慢序》、程钜夫《遗音堂记》以及张养浩《题廉野云城南别墅》等相关记载,判定廉野云身世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其一,曾任中书(或行中书)省左丞。许有壬云:“园中京师主人野云左丞”。程钜夫亦称:“吾以此(遗音堂)名左丞廉野云廉公之堂,且为之书。”此外,廉野云还应具备“宦学朔南,谨敏博达,由御史历吏部,佐省闼,受知天子”的经历。

其二,他在大德(1297~1307)、至大(1308~1311)年间已休致、赋闲家居,正如许有壬所言:“至大戊申八月廿五日,……野云左丞未老、休致。”程钜夫《遗音堂记》则称:“方盛而已辞归,而友木石,狎鱼鸟,玩天地之盈虚,阅寒暑之往来,泊然若无与于世。”而且很可能廉野云在皇庆二年春正月八日(即公元1313年2月3日)已离开人世。

其三,“野云左丞”是贯云石的外祖父(从外祖父)或舅舅。许有壬明言:“疏仙其甥也,后更号酸斋。”“疏仙”和“酸斋”是贯云石使用过的号。

其四,廉野云是否为廉希宪的子嗣也值得进一步讨论。张养浩在《题廉野云城南别墅》诗的夹注中云:“公之父有堂名'后乐’”。元明善《平章政事廉文正王神道碑》对廉希宪居室名称也有记述:“夜,大星陨于正寝之后乐堂,流光烛地,久之方灭,是夕王薨,至元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也。”由此而知,廉希宪居室名“后乐堂”,而廉野云居室则名“遗音堂”,两者有别,不应混为一谈。问题的症结在于张养浩的记载是否可靠。张养浩(1270~1329),字希孟,元武宗时,拜监察御史。延祐初,以礼部侍郎知贡举,后升礼部尚书。英宗至治初,参议中书省事。仅就为官经历来看,他应与廉氏成员有同僚之契谊,因而以“廉园”为题的诗作亦多,除以上援引,还有《寒食游廉园》(《张养浩集》卷七)、《廉园会饮》(《张养浩集》卷六)以及《廉园秋日即事》(《张养浩集》卷六),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廉希宪去世时张养浩年仅十岁,他对廉家之人事未必谙熟,将廉野云之兄廉希宪的居室记作“公之父有堂名'后乐’”也是可以理解的。

由于廉希宪卒于至元十七年(1280),许有壬在至大元年(1308)见到的廉园主人“野云左丞”必非廉希宪。廉希闵是布鲁海牙的嫡长子,希宪长兄。希宪去世时五十岁,上距至大元年已过去二十八年。倘若廉希闵仍在世,他至少是年逾八旬的老者,此与前引“野云左丞未老、休致”以及“方盛而已辞归”的记载并不符合,所以,廉野云为廉希闵的可能性极小。廉希恕又名伯颜里海牙,排行第三,廉希宪长弟,至元二十八年出任湖广等处行省右丞。而危素笔下的“左丞廉卜鲁凯牙”无论在官衔还是名讳上都不与廉希恕堪同。至于廉野云即火失海牙的观点也有待进一步丰富资料,以充实其说。笔者查检弘治《岳州府志》时,发现一位名叫也先海涯的高昌人,号野云,阿里海牙之曾孙,任慈利州(今湖南慈利县)达鲁花赤,因其廉明有守,治行卓然,至正末征为内辅。[50]然据《贯公神道碑》,贯云石有两子,一名阿思兰海牙,一名八思海牙,前者出任慈利州达鲁花赤。[51]很显然,也先海涯又名阿思兰海牙,其祖母是廉希宪的侄女、廉希闵之女,也先海涯以祖母之姓氏为己姓,并被时人尊奉为廉野云亦不无可能,但他是廉希宪的曾外孙,并不符合以上列举的四个条件。

笔者认为,“左丞廉公野云”乃布鲁海牙第六子、廉希宪四弟廉希愿。有以下四点理由:

首先,廉希愿是廉氏子孙唯一出任“左丞”的人,又名孛鲁迷失海牙、不鲁迷失海牙、布鲁迷失海牙。危素《元故资善大夫福建道宣慰使都元帅古速鲁公墓志铭》记载,畏吾氏达里麻吉而的[52](1268~1329)为躲避杀身之祸,奔闽中依左丞廉卜鲁凯牙,并娶廉氏左丞公之女为妻。[53]黄溍亦言:“八吉麻吉而底,资善大夫、福建道宣慰使都元帅,妻廉氏,中书右丞布鲁迷失海牙之女。”[54]很明显,“达里麻吉而的”与“八吉麻吉而底”是同一个人,而“廉卜鲁凯牙”与“布鲁迷失海牙”也是同一个人,此人即廉希愿。至于“中书右丞布鲁迷失海牙”当为“福建行省左丞布鲁迷失海牙”之讹。上引史料表明,达里麻吉而的的确是廉希愿的女婿。

其次,如前所述,廉希愿在至元年间,先后任□□行中书省左丞(至元十五年)、中书省参知政事(至元二十一年)、福建行省左丞等职,仅就为官经历言,廉希愿符合“由御史历吏部,佐省闼,受知天子”的条件要求。他在福建任职期间,达里麻吉而的前来投附是很自然的事。作为岳丈,廉希愿至少比达里麻吉而的年长十八岁,由此上推,他应出生于公元1250年左右,比廉希宪小十九岁,至大元年(1308),他大约五十八九岁,正逢盛年,亦符合左丞廉公“不老致仕”的年龄要求。此外,廉野云的交游圈不乏元代名士,诸如姚燧(1238~1313)、程钜夫(1249~1318)、袁桷(1266~1327)、张养浩(1270~1329)、许有壬(1287~1364)等等。这种情况与廉希愿(即不鲁迷失海牙)以往在中央和地方的任职经历有很大关系。若就上列名士的年岁而论,姚燧最长,许有壬最幼,廉希愿之年齿极可能介于两人之间,应同程钜夫的年龄相差不大,故彼此交结往来,和谐相处。

再次,关于黄溍笔下的“左丞廉公”,萧启庆先生判定为廉希愿,[55]笔者赞同这一观点。据《至正金陵新志》和《谷城县尉蒋君墓志铭》,廉希愿分别于至元十四年、至元十六年出任建康路总管府宣慰使、江浙行中书省左丞。其时,他与襄阳路(今湖北襄阳)谷城县尉蒋吉相(1274~1321)之父蒋沐交好,并举荐其为进义副慰、南康路[56]建昌县主簿。江东宣慰使廉希愿“年已逾六十,谢病而归,终身不复出”[57]。此与许有壬至大初廉野云已“休致家居”的记载亦相吻合。

复次,廉希愿还将自己另一个女儿嫁与浙东宣慰使、湖广行省左丞及中书平章政事孔某为妻,并委托他代为探访蒋沐之子蒋吉相。然而,这位“左丞廉公”在孔某官拜湖广行中书省左丞时已离开人世,因此,有学者研究认为,程钜夫撰写《遗音堂记》时,“左丞廉公”已不在人世的论断也是有据可依的。种种迹象表明,廉野云在公元1318年之前已去世。廉野云的年龄与蒋沐相差不大。蒋沐之子蒋吉相比廉希宪小四十三岁,依此推测黄溍笔下的“左丞廉公”应是廉希宪的同辈人,而非子侄辈。

综上所述,廉希愿大致符合以上研判“左丞廉公”身世的三个基本条件。至于张养浩“公(廉野云——引者注)之父有堂名'后乐’”的记载是有问题的。当然,让廉希宪去世时年方十岁的张养浩在事隔多年之后把“后乐堂”居室名称与希宪兄弟乃至后人之间的关系“准确无误”地记载下来,那不是过于苛求前人了吗?当然,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把他对廉野云的其他叙事都视为不可信。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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