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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熊猫外交”:只租不送,接收方须保障大熊猫“医食住行”

 Loading69 2023-04-27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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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出于对大熊猫的保护和对物种繁衍的长远考虑,中国开始采取对外租借,而非赠送的“熊猫外交”政策。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与多家国际动物保护组织经研究,达成了一项沿用至今的租借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外租一对健康、有繁殖能力的大熊猫,起租期通常为10年。其间,接收方与中方合作开展相关研究,租约到期后可续约,但大熊猫的所有权归中国,租借期间诞下的幼崽也归中方所有,幼崽成年后,须返回母国参与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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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世界上约有20个国家和地区先后从中国租借大熊猫,它们主要分布在欧洲、北美洲和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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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大熊猫的“国宝”性质,它的租借价格及条件相当昂贵、严苛。据外媒报道,大熊猫的年租金通常百万美元起步,如果生下熊猫宝宝,则需另外支付60万美元租金。如果租借的大熊猫因人为原因死亡,接收方需赔偿50万美元。此外,接收方每年要支付中方50万美元“赞助费”,这些资金将用于大熊猫的保护、培育和研究。

除租金外,接收方还需建造适宜大熊猫生存的、宽敞且凉爽的场馆,保障足量新鲜竹子的供应,为其配备中方培训的专业饲养员,并负担熊猫的医疗保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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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熊猫的“高投资”,在大多数情况下意味着“高回报”。比如曾经旅日的高人气大熊猫“香香”,仅一只“萌宠”便给日本带来了539亿日元,约合34亿人民币的经济效益。另外,大熊猫是中国独有的稀缺物种,对国外学者来说,具有宝贵的研究价值。

不过,“国宝”并非想租即租。荷兰为租借到大熊猫,从申请、交涉到准备,历时16年才得偿所愿。而南非、印度等国,由于自身气候条件及诸多因素的限制,租借申请一直未能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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