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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保护之签了劳务合同外卖小哥能主张与平台成立劳动关系?

 趙荣先律师 2023-05-02 发布于上海

实务背景:近年来,随着外卖行业快速发展,外卖员与外卖平台之间劳动争议纠纷有增多趋势。很多平台为了规避用工成本与风险,往往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或者转为”假派遣真用工的“劳务派遣,或者要求劳动者自己注册个体户再签订合作协议等等。

那么,这种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伤害事故劳动者主张双方系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用人主体的工伤保险责任的,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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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根据法律之规定,只要双方实质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无论以何种形式用工、签订合同,一旦被确认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用工责任。

1、用工双方订立名为劳务、承包、合作等书面合同,但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岗位职责、工作质量要求、纪律和职业道德、工作安排和调配、报酬支付的方式及时间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的,结合双方实际履行的情况,可以认定双方间成立劳动关系,亦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起始的时间,应当以双方实际用工的时间为准,具体应当结合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安排工作、进行管理的时间确定。

3、被确认为劳动关系的,上述合同签订时间晚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在超出一个月未签订合同的期间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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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旦被确认为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起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劳动者的保护、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年休假、加班工资及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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