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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文看懂我国融资担保体系

 ramdisk 2023-05-04 发布于河南

摘要

本期投资提示:

  • 本篇是担保研究系列专题第一篇,主要研究我国的融资担保体系,从《担保法》的高度开始,自上而下,全方位解析我国的融资担保体系。

  • 从担保、反担保到再担保。在1995年颁发的《担保法》中,对担保的适用范围和担保的方式进行了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再担保是对担保的担保,也叫复担保,在当前的债务已经设定担保的前提下,对该担保再设定担保。同一主体可以作为担保人或者被担保人,担保人分为对内担保和对外担保,对内担保主要是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对外担保主要是对有合作关系的主体进行担保;被担保人可以接受一般企业、个人或者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专业担保公司主要通过保证的担保形式提供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公司的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融资担保公司,另一类是非融资担保公司,本文重点研究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包括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借款类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贷款、互联网借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发行债券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其他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发行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等提供担保的行为。

  • 目前我国基本构建成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2018年8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立,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再担保、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省级再担保公司相继成立,根据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员单位名录,已经有多个省市成立了省级再担保公司;辖内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较多,在协会会员单位名录的有近300家,其中安徽省的担保公司数量最多,其他较多的省份有山东省、江苏省、甘肃省。

  • 截止2020年5月底,存续非金融信用债超三万只,其中有担保的约3500只,占比在10%左右,其中融资担保公司涉足1077只,占所有非金融信用债的比例为3.6%左右,占有担保的比例约为30%。从债券余额看,存续非金融信用债约27万亿,其中有担保的约2.26万亿,占比约为8.4%,其中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了约6500亿,占所有非金融信用债的比例为2.4%左右,占有担保的比例约为28.7%。

  • 整个债券市场中,共有49家担保公司对存续非金融信用债进行担保,经测算,债券担保余额最大的担保公司是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债券担保余额超过800亿,其次是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担保余额分别为768亿、730亿、650亿,债券担保余额超过百亿的有15家。债券担保余额不足10亿的有19家。

  • 具体看,一般担保公司中,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债券担保余额最大;再担保公司中,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债券担保余额最大;信用增进公司中,中债信用增进担保余额最大。共有五家信用增进公司为债券提供担保,实际上整个行业中信用增进公司共有十多家,如长保信用增进、国通信用增进、首投信用增进等公司,这些公司没有债券担保业务。

正文

本篇是担保研究系列专题第一篇,主要研究我国的融资担保体系,从《担保法》的高度开始,自上而下,全方位解析我国的融资担保体系,后续专题将对担保体系的内容逐个研究,以供投资者参考。

1.从担保、反担保到再担保

在1995年颁发的《担保法》中,对担保的适用范围和担保的方式进行了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没有留置和定金这两种,这是担保和反担保的差异。

再担保是对担保的担保,也叫复担保,在当前的债务已经设定担保的前提下,对该担保再设定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可以设立再担保的主担保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

同一主体可以作为担保人或者被担保人,担保人分为对内担保和对外担保,对内担保主要是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对外担保主要是对有合作关系的主体进行担保;被担保人可以接受一般企业、个人或者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专业担保公司主要通过保证的担保形式提供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公司的类型

担保公司的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融资担保公司,另一类是非融资担保公司,本文重点研究融资担保公司。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业务,包括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借款类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贷款、互联网借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发行债券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其他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发行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等提供担保的行为。

根据《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财政支付担保、联合担保、仓储监管担保、其他经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则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这是融资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区别。

3.融资担保公司体系

3.1融资担保三级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目前我国基本构建成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2018年8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立,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再担保、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省级再担保公司相继成立,根据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员单位名录,已经有多个省市成立了省级再担保公司;辖内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较多,在协会会员单位名录的有近300家,其中安徽省的担保公司数量最多,其他较多的省份有山东省、江苏省、甘肃省。

可以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类型包括一般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等类型,下面我们将以一般融资担保公司为核心阐述这些担保公司类型的差异。

3.2一般融资担保公司和信用增进公司的差异

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未发布之前,信用增进公司未被纳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监管范围,2019年10月,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将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纳入监管。

信用增进公司和一般融资担保公司最大区别主要在展业方向和定位上,信用增进公司基本上做直接融资多,主要是债券增信,而担保公司集中在间接融资、中小企业融资中;第二个区别是信用增进公司可以在上交所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业务,2019年12月,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备案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成为我国首家获得上交所信用保护凭证创设资质的省级信用增进机构,信用增进公司可通过更多的途径开展业务,不像一般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比较单一。

3.3一般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的差异

首先从公司名称的区别上,通常再担保公司的公司名称里有“再担保”三个字,但是个别没有这三个字的担保公司,在经营范围里仍有再担保业务,比如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因此不能简单的通过公司的名称来区分是否是再担保公司,而要以经验范围为准。

再担保公司与一般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区位在业务和定位上,再担保公司可做再担保业务和融资性担保业务等,一般融资担保公司主要做融资担保业务和非融资担保业务,此外再担保公司还承担较多的政策性功能,服务于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增信、分险、引导和监督,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实力。

4.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债担保业务

截止2020年5月底,存续非金融信用债超三万只,其中有担保的约3500只,占比在10%左右,其中融资担保公司涉足1077只,占所有非金融信用债的比例为3.6%左右,占有担保的比例约为30%。从债券余额看,存续非金融信用债约27万亿,其中有担保的约2.26万亿,占比约为8.4%,其中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了约6500亿,占所有非金融信用债的比例为2.4%左右,占有担保的比例约为28.7%。

4.1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余额测算

在债券担保业务中,存在多个公司共同为同一主体担保的情况,比如“17淮南产发债”同时被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和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又如“20湘型02”同时被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和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公司担保。当债券由只被多个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通常按照比例分保方式对担保人《担保函》项下担保责任提供不可撤销分保担保;而债券同时被担保公司和其他类的法人主体担保时,通常这个其他类法人将先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针对联合担保的情形,我们以以下的方法测算担保公司的担保余额。当同一主体的债券同时只被多个担保公司担保时,单个担保公司对该债券的担保余额为债券余额除以同时担保的担保公司数量;当同一主体的债券同时被担保公司和其他类的法人主体担保时,担保公司对该债券的担保余额为债券的全部余额。

整个债券市场中,共有49家担保公司对存续非金融信用债进行担保,经以上方法测算,债券担保余额最大的担保公司是 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债券担保余额超过800亿,其次是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担保余额分别为768亿、730亿、650亿,债券担保余额超过百亿的有15家。债券担保余额不足10亿的有19家。

具体看,一般担保公司中,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债券担保余额最大;再担保公司中,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债券担保余额最大;信用增进公司中,中债信用增进担保余额最大。共有五家信用增进公司为债券提供担保,实际上整个行业中信用增进公司共有十多家,如长保信用增进、国通信用增进、首投信用增进等公司,这些公司没有债券担保业务。

融资担保公司的债券担保业务头部效应较为明显,但是债券担保余额整体不高,占信用债的比重不大,随着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地方对担保行业的逐步重视,预计债券担保余额会稳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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