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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女子,喝醉后在公园睡着,结果遭人强奸,醒后发现自己被人围观!

 刘海蓝 2023-05-04 发布于山东
强奸、醉酒、公园、社死,如果一个案件中包含这些情节,那会是一个什么案件呢?我想,很多人脑海中已经开始自行脑补,而本案中这名26岁的女子就成为了这样一起案件的受害者。
一、案例回顾
小丽26岁,外表看来单纯善良,典型的乖乖女形象,可事实上,她野得很,酒量不行,却偏偏爱喝酒,因为醉酒的缘故,她多次在半推半就的状态下和陌生男性发生关系。
刚开始,她对此很懊恼,想过要报警,可渐渐地,她淡然了,既然是玩,那就没必要闹到报警的地步,最后也就要个几千的精神损失费,这件事就过去了。
在一次次不健康的性关系中,小丽的心态慢慢发生转变,她觉得,和陌生人发生关系也不算什么,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她喝酒越来越不节制,终于在这天,她遭遇到人生中最社死的一幕。
这天晚上,小丽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而她与往常一样又是喝得酩酊大醉,当准备打车回家时,迷迷糊糊的她却搞错了位置,定位在小区附近的公园。
凌晨一点左右,司机将小丽送到公园,司机对此有些疑惑,不明白小丽为什么要来这里,但还不等他询问,小丽已经下车,司机见状也只能开车离开。
小丽虽然醉了,但还有些意识,她以为司机故意将自己放在这里,所以还扯着嗓子骂了几句,随后,她准备回家,但回家前,她决定先到公园的长椅上坐着休息一会儿。

有过醉酒经历的都知道,醉酒后站着也许没事,还能保持理智干些事情,可一旦坐着或躺下,绝对会睡着。果然,没过一会儿,小丽便躺在长椅上睡着了。
等到第二日凌晨,小丽醒过来,却看到眼前站了两个大妈,而自己躺在地上,身上只披了件外套,裤子、内衣都在一边。
小丽思绪万千,瞬间便明白自己遭遇到什么,但她还是跟普通女孩不太一样,她在大妈的注视下将外套的拉链拉好,将裤子穿上,然后在大妈们震惊的目光中离开了公园。
随后,小丽回家换了个衣服后来到派出所报案。
案发地虽然不是在繁华地段,但公园里还是有监控的,警方通过监控,找到了侵犯小丽的男子,根据他所骑的电动车车牌找到了他。
当面对审讯时,男子交代了一切。
案发当晚,男子是准备去公园偷两盆花,但却看到了醉酒不醒的小丽,他色心大起,于是将她抱到草地上实施侵犯,他知道这是犯罪,事后慌慌张张地离开此处,这才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小丽醉酒的次数太多,但她从未料到会出现这种结果,她后悔不已,却也为时已晚。

二、男子的判决
男子违背小丽意志,趁机醉酒失去意识之机与她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男子在公园实施强奸,公园确实是公共场所,但案发时在凌晨,公园里没有其他人,因此不属于当众,所以对男子只能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判罚。
最终,法院根据男子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强奸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4年8个月。
三、写在最后
这名男子也确实是胆大包天,又是偷花,又是侵犯小丽,他最后落了个入狱的下场也不过是自作自受。
而小丽不节制地喝酒,多次因为醉酒与别人发生关系,她却对此不以为然,最终酿成了这场悲剧。
我想,有了这次经历,她以后绝对不敢再这样喝酒,只不过,令她醒悟的代价实在太大。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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