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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笙音乐

 求是1025 2023-05-05 发布于山东

流传于中国贵州、广西、云南、湖南、四川等省、自治区的苗、侗、水,仡佬、瑶等民族的簧管气鸣乐器。其中以苗族芦笙最盛。苗、侗、水族称芦笙为“梗”或“嘎”。在古代,它是以芦(苇)做簧的乐器。苗、瑶等民族的先民在秦汉至晋代时期,同属居住在武陵山区的“蛮”联盟集团成员,晋以后向西迁徙的部分形成苗族,向南者形成瑶族,从现今他们都拥有芦笙这一事实的推断,芦笙的出现最晚当在晋以前。

芦笙由杉木或松木制成的笙斗、白竹竹管制成的笙管、响铜锻造的簧片等几部分构成。为增大音量、丰富音色,有的民间芦笙还配置有用小竹管、笋壳、葫芦等制成的共鸣器。从宋代陈旸《乐书》称芦笙为“瓢笙”,音量小“如蚊呐声”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宋代以前系以“葫芦”为笙斗,簧非金属片。

芦笙有弯管和直管两种,分小号、中号、次中号、大号、特大号等规格。小号芦笙长约80厘米左右,特大号芦笙最长可达5米。民间芦笙的传统形制主要为一(笙)斗六管六音笙(含六管五音、四音、三音、二音、一音笙);七至十三管音的芦笙出现的时间较晚,约在20世纪50年代前后。1956年以后,在贵州和广西等省、自治区的专业艺术团体中,研制出18管和21管十二平均律改良芦笙。六管六音芦笙的音序列有以羽、商、徵为主音的3种五声音阶样式。以羽为主音的音位排列为:la、do、re、mi、sol、la。以商为主音的音位排列为:re、mi、sol、la、do、re。以徵为主音的又有三种五声排列:①sol、la、do、re、mi、sol;②sol、la、do、re、mi、so1;③sol、la、do、re、fa、sol。在贵州西部苗族地区,还有一种木制呈葫芦形笙斗,置五支笙管的五管发六音、七音、八音的小芦笙。其音列分别为:sol、la、do、re、mi、sol;mi、sol、la、do、re、mi、sol;mi、sol、la、do、re、mi、sol、la。

演奏传统的民间芦笙时,常既吹且舞。其主要演奏形式有:①单人舞奏,乐器多为高音芦笙;②对芦笙,通常是音高音列相同的两支芦笙齐奏;③套芦笙,音高音列相同的高中低3支芦笙组合演奏(民间称这种演奏形式为“三叠水”,在此基础上再加入一支特大号芦笙则称为“四叠水”);④半套,在这套芦笙的基础上再加入三支可发一个音的芦笙大筒(又称“芒筒”)组合演奏;⑤整套,高、中、低音芦笙各两支,再加25支芦笙芒筒合奏;⑥最大型的组合演奏形式,是以中音芦笙为主体,由6种不同规格的同调芦笙加相当数量的芒筒合奏,称为“芒筒芦笙”,演奏人数多时可达百人左右。

芦笙在民间祭祀、婚姻、民俗、纪事、娱乐等社会活动中所担负的角色及其功能是多重的。它所涵盖的内容,远远超出通常称之为“器乐艺术”的范畴。在苗族的传统观念中,芦笙是氏族社会“母亲”的象征;在祭祀活动中,芦笙是能通达神灵的“神器”;在社会生活中,芦笙曲调具有语义性,它是一种“会说话”的教化工具;在文娱活动中,则是一件不可或缺的乐器。它在历史的长河中,在漫长的无文字社会的背景下,演化成为一件“符号”性的乐器。民间有“芦笙不响,五谷不长”之说。芦笙是一种多功能的文化复合体。

传统苗族芦笙曲中有相当数量的乐曲都有“词”,有的称为“芦笙歌”,苗族的“芦笙歌”是苗族人民据本地区(与本地区语调相对应的)芦笙管音编制而成的,是一种有确切词义的音调。芦笙歌调就是芦笙曲的主调,据歌调形成的芦笙曲约定俗成地有了确切的语义;另外,苗语是单音节语素语言,每一音节都有一个固定的声调。按照各音节的调值而设置与之相对应音高律管的芦笙,一些特意按语言构成的曲调,便有了某种“语义”为人所辨识。这就是“芦笙会说话”的由来。

从芦笙的社会功能,大体可分为祭祀丧事舞乐、节庆民俗舞乐、娱乐炫技舞乐3种。祭祀丧事舞乐是仪式乐,在特定的祭祀祖灵、发丧送灵场合演奏。其特点是以芦笙为媒介,向族人致意,并且代表生者与神灵对话。舞乐仪式比较规范,如贵州东南部的苗族祭鼓仪式前后延续3年,其仪程分“引鼓”(把存放于山洞中祖灵栖身之所的木鼓请入村寨)、“转鼓”(围绕请入鼓庙的木鼓开展系列祭祀舞乐活动)、送鼓(把新制木鼓送入山洞存放)3个部分。随着仪程程序的展开,表示万众一心,开垦播种;立祠祭祀,乞佑幸福;学习祖先,团结向前的芦笙木鼓舞乐。贵州西北地区苗族丧仪,芦笙以请灵、迎客、上祭、打牛、送灵等5段舞乐构成全部仪程。节庆民俗舞乐,内容丰富多彩,表演千姿百态。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大迁徙》舞乐。它描述了发生在两千多年前,原生活在荆楚地区的苗、瑶等民族的先民,因战争失利,被迫离开故土向西南转移的迁徙史。芦笙用大写意手法,模拟垒营作战、探路南迁、艰苦历程、英勇不屈、向往自由、定居西南等情节,再现了迁徙历史的情景。在“花坡节”“吃新节”“四月八”“芦笙节”“踩堂”等大型的民俗活动中的芦笙乐,大都是结构规整、节奏明快的群体性舞乐。乐词的内容极为广泛,包括历史传说、生产知识、爱情婚姻、社会公德、乡规民俗各个方面。娱乐炫技舞乐,最具特色的是以展现芦笙技艺的竞技表演。此时,舞技是主体,音乐处于附属地位。具有代表性的炫技舞乐有衔笙攀缘的“踩刀登高”,吹笙翻滚倒立的“滚山珠”“滚地龙”“蚯蚓滚沙”,倒腰衔杯的“虎背饮酒”等。它们有的是大型民俗芦笙的一个细部,有的是《大迁徙》芦笙舞乐中的一个情节。

以芦笙乐曲的音乐性质,主要可分为舞曲和咏叙性乐曲两类。两类乐曲又可分为有词的芦笙曲和不含具体词意的、具有器乐曲审美特征的非语义性芦笙曲。传统芦笙曲基本上属于单曲体结构,除一部分不含词义的乐曲外,通常每首曲子用一个曲调、一种节拍反复演奏,中间极少变化。

有词的芦笙乐曲因受词的制约,大都结构短小,旋律的变化以曲调与语调切合为前提。同时,因边吹边舞的需要,节拍和节奏具有舞曲特征。这类乐曲由具体词意的旋律、美化旋律的和音与起击节作用的节奏性“打音”三部分组成。和音设置除偶尔出现三度、六度和音外,多为四度、五度、八度,音响柔美谐和。有时和音与旋律构成近似支声复调的织体。

演奏中打音运用的基本规律是:舞蹈性较强的乐曲,打音多在旋律的强拍上,节奏规整,律动有序;叙事性、歌唱性较强的一些只吹不舞的乐曲,打音常作为穿插于旋律之中的色彩性声部,节拍节奏富于变化,有弱拍打音、切分或附点打音、休止拍和旋律长音上的填空式打音等。

在某一民族地区或民族村寨中,常有一两个相当固定的乐句或乐段,作为该地芦笙曲的引子和结尾,有时也作为间奏或多首乐曲套吹奏时的连接音乐。它的设置与应用,从其实际效果来看,常常不是出于音乐审美的需要,而是具某种特殊的文化意义:一种为某一个群体所独有的“社区信号”,象征一个族群的“音响标志”,可称之为社区标志性的“声音符号”。

非语义性芦笙舞曲主要有两种:①具有某种情节性的芦笙舞曲。舞步舞姿富于变化,形体语言有明确指向性,音乐与舞蹈融为一体,代表性的乐曲有《斗鸡舞曲》《比赛舞曲》《快步舞曲》等。贵州丹寨的《斗鸡舞曲》表现了斗鸡过程的登场、初试、搏斗3个情节。②纯器乐曲样式的芦笙曲。乐曲按照器乐的思维方式建构。其代表曲目为流传于贵州贵阳地区的独奏曲《诺德仲》。

这是一首以纪念当地古代打虎英雄诺德仲为题材的咏叙性乐曲。全曲由节拍自由,具有叙事、怀念情绪的慢板,以及节拍规整、具有舞曲风的快板两大段构成。乐曲两部分衔接自然流畅。

1956年以来,伴随着十二平均律的18管、21管芦笙的研制和应用,出现了一批现代芦笙乐曲,其代表曲目有芦笙独奏曲《苗家地方花一样》《芦笙场上》《懂洞洛祝更》《吹起芦笙唱丰收》《斗牛》《火车进侗乡》《丰收的喜悦》等。著名芦笙演奏家有东丹甘、杨昌树、余富文、杨盛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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