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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抗促调!让这起民行交叉案件案结事了

 隐遁B 2023-05-05 发布于广东

“要不是你们帮忙,这拆迁还建房还真不知能不能得到......”闫女士带着一面写有“清正热情待群众 执法如山为人民”的锦旗来到宜昌市检察院,代表家人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李某(闫女士丈夫)是该院办理的一件行政检察案件的当事人,李某为李某惠与朱某德共同生活所育之子,李某惠与前妻另育有四名子女,李某惠与朱某德均已去世。

李某惠生前在城区有一套房屋,后政府决定对该片区进行征收。住房保障与服务中心根据李某惠《履历表》的记载,与李某惠的其他四名子女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

父亲的住房被征收,自己却一分钱未得。李某认为该协议损害自己合法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并提交了《居民户口簿》《凭据》等证据证明其是该房屋的唯一继承人。该案经区、市、省三级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李某的诉讼请求均未获支持。

“我父亲生前有遗嘱,房子是留给我的,现在我姐姐们分了补偿款,请你们一定要为我做主啊……”2020年12月15日,无计可施的李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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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拆迁引发,既涉及到当事人重大利益和行政争议,又关乎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承办检察官认真细致审查原审卷宗,开展大量调查核实后认为,在被征收房屋的继承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与部分继承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妥,法院在李某的继承权没有得到司法确认的情况下对行政诉讼进行判决,未保障李某的拆迁权益。

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继承份额分割前各继承人对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对房屋的处置应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行政征收行为和审判均存在问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检察官开展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老李啊,经过我们做工作,现在住房保障与服务中心同意跟你协商补偿方案,如果能达成一致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你的实际问题,我们真心希望你们能尽快了却这件事,让生活回归正轨……”承办检察官先后十余次与当事双方电话沟通,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两次召开公开听证。由于住房保障与服务中心提出的调解方案与李某的预期差距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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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9日,承办检察官依法将该案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省检察院采纳了提抗意见并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法裁定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2022年7月12日,该案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承办检察官出庭发表了抗诉意见。庭后,检察机关和法院共同开展矛盾争议化解,积极组织双方协商,促使住房保障与服务中心拿出更合理的化解方案。

“事情到这一步了,我也愿意作出一定让步,你们为了我这事儿东奔西跑,我再怎么样也要领你们的情啊!”李某最终同意了住房保障与服务中心的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李某获得了一套合适的还建房。至此,历时四年之久的行政争议得到了妥善化解,因拆迁造成的亲情裂痕得以修复。




“一面锦旗,是司法为民的暖心见证,也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肯定和鼓励。”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鲁志强表示,该案案情复杂,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承办检察官在条分缕析、分清对错的基础上做了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通过以抗促调的方式最终使得民行交叉案件一揽子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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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宜昌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李田甜

编辑丨吴学敏

审核丨戴小巍   蔡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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