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蚌埠2023年3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月上浮0.3% 2023年4月15日上午9点30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2023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蚌埠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月上浮0.3%,同比2022年3月下降2.1%,与2022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2%。 图源网络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方面,3月蚌埠环比上月上浮0.1%,同比2022年3月下降2.4%,与2022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8%。 图源网络 2、蚌埠暂未开展商转公业务 蚌埠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最新回复网友关于商转公咨询——“由于上级相关部门没有出台政策依据,我市没有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市公积金中心正在积极开展政策调研,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 图源网络 3、公积金出新政:首付最低比例20% 2023年3月23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图源网络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存量房贷款,年限和房龄的核定。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所购住房房龄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合计不超过40年。 (1)降低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降低存量房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此次政策调整,坚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属性,充分考虑刚需和中低收入缴存群体的购房需求,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了刚需和低收入缴存职工购房能力。 蚌埠市(包括市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蚌埠市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1930元,比调整前执行的缴存基数下限1500元增加43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