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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抢占精神市场,能拥有如此庞大的信众,其优化方案当属顶级!

 思明居士 2023-05-13 发布于河北

前面说到了宗教的产生和多神教的出现,也说到了佛教和婆罗门教的“针锋相对”,接下来继续说说宗教产品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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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神精简:宗教的延续性创新

对信徒而言,多神教带来的最大困惑是,这么多的神且关系又那么复杂,记住都很耗费能量,运营管理起来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为了改善客户体验,一种与佛教对抗多神教不一样的产品创新思路——延续性创新出现了。所谓延续性创新,也就是逐步降维简化产品线

对多神进行精简,这是一条自然而然的路径选择。

这就如同当年乔“帮主”重回苹果,面对纷繁复杂谁也记不住的众多苹果产品,大刀削减,只留下最核心的产品,进而聚集内部的研发力量,全力打造爆品,成功吸引了客户的注意力。

宗教产品何尝不是如此呢?将众多神灵重新分类并进一步精简,是宗教产品创新的重要策略。

先人们一定尝试过各种可能,但都是小规模试错(MVP)。

创新是试错的副产品,毫不夸张地说,用户最终上手的产品,都是经过层层筛选杀出重围的幸运儿。

在试错过程中被淘汰的产品,大众用户永远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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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神教:对多神的化繁为简

对多神进行简化做得最成功的一个设计思路是:

将所有的神都视为善恶必居其一,这样一来,纷繁复杂的各种神都可以归纳整理到善恶两大阵营中,接下来构建一个善神和一个恶神,世界一下子就简单了许多。

我们不得不佩服先人们的智慧!这就是二神教的逻辑起源。

最具代表性的二神宗教是琐罗亚斯德教,它是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

这个宗教的名字来自创始人琐罗亚斯德,他是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的一个波斯贵族。

琐罗亚斯德教传入中国以后被称为“祆教”,俗称拜火教,就是“崇拜火焰的宗教”。

琐罗亚斯德教创立几百年后,一个叫摩尼的波斯人吸收了它的思想,创立了一个新宗教——摩尼教,并且传入了中国。摩尼教就是金庸小说中提到的明教。

摩尼教的宗教经典《阿维斯陀》中是这样说的:有两个神灵,一个善,一个恶。善神叫阿胡拉·玛兹达,恶神叫安哥拉·曼纽。

两个神分别代表着光明和黑暗,也解释了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善与恶。

然而,这个创新产品带给用户的使用体验还是不太好。因为,用户一想到这两位大神的关系,就辗转难眠。

善神和恶神之间是平等的呢?还是一主一次?

如果说二者完全平等,就意味着苦难罪恶永远也不会消失,直到世界末日之前,人类都不可能摆脱苦难罪恶,那么我今天虔诚的信仰又有何意义呢?

这对一般的信徒而言,在精神上是很难接受的。

于是,琐罗亚斯德教承认善神优先,宣称善神最终会取得胜利。

然而,问题又来了:如果善神优先,就意味着善恶二元只是一个过渡,最终会变成一神独尊。

事实上,琐罗亚斯德教中也确实出现了这样的神话:善恶二神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有同一位父亲,这位父神才是更根本的神。

这样的设定,其实就是颠覆了善恶二极设定,自然而然地走向了一神论。换句话说,在基础架构层面,琐罗亚斯德教的二神设定等于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很容易走向自我颠覆。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个宗教创新产品终究昙花一现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于是,一神宗教出现了。它可以被视作“延续性创新”的进一步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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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教:极简主义的设计

一神教有很多好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聚焦。

宗教产品想占领灵魂归宿类产品市场,它们的成功策略跟今天世俗商业市场的竞争逻辑是一致的。

多神教有那么多神,信徒们记住他们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还要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麻烦了。

这分明是在把自己的用户往外推,一旦遇到更犀利的宗教产品,就很可能会败下阵来。这也是为什么多神宗教的扩张性是比较弱的,它只能在自己的老地盘上具备强大的生命力,毕竟,信徒转换的成本太高,而信仰又具有代际之间的路径依赖。

这就如同苹果电脑的操作系统比微软的更简洁,但是,用惯了Windows的人,想要改变习惯就比较困难。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一开始就有机会接触苹果的产品,这使得苹果公司在新的客户市场上更容易收割粉丝。

一神教的“超余”位于最高的顶点,全知全能,人类和“超余”打交道的认知成本进一步降低了,于是更容易进入这样的宗教产品网络。与此同时,唯一的“神”更容易打造“爆品”。

一神宗教里有三个细分品类: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

它们之间最简洁的区别是:

犹太教是一神二元,基督教是一神三元,伊斯兰教则是一神一元。而且是依次先后出现的。

犹太教的意义生产模式:一神二元。

一神是说它信奉的神只有一个,也就是说犹太教设定的“超余”是一个;二元的意思是在这个设定内部存在两个对立面。

二元的其中一个,是真神雅威,而另一个,就是真神的对立面。这个对立面的范围无限大,可以是一尊假的神,也可以是一种不信神的生活方式,甚至可以是一个国家。这就是一神二元的最基本形式。

这就好像划了一条线,只有这边的一个神是真的,那边不管有多少神,都归成一类,全是假的。

由此可见,犹太教的基因里充满了决不妥协的对抗属性。

基督教的意义生产模式:一神三元。

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甚至可以说,基督教是为了解决犹太教的内在问题而做出的“微创新”。

从目前来看,基督教的影响要比犹太教大得多。所以,基督教这个宗教产品的“微创新”一定是做对了什么,才能获得今天庞大的用户群体。

犹太教有一个天生的系统阈值难以突破,那就是信徒必须是犹太人。这是教义规定死了的,直到今天,犹太教的这个规定都没有改变。

这就注定了它只能是一个小众产品。

这是属于底层架构设计的问题,严重地限制了犹太教的开放性和影响力。

但犹太教的教义说不可以,只是压抑了潜在用户的需求,并没有办法消除用户的渴望。

当时,大量的罗马人都被犹太教的优美所吸引,但是产品却不卖给他们。

你不卖,自然有别人卖!

这个世界有需求就一定有供给。无论是灵魂归宿类产品,还是世俗盈利性产品。

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基督教。基督教承接了很大一部分犹太教的内容,但抛弃了民族和身份的限制,从而大大拓展了用户范畴。

基督教发明了一套“一神三元”的底层架构设定来重新定义自己的产品内核。

三元是指圣父圣子圣灵,它们分别是“超余”这个一三个“位格”。也就是说,虽然只有一个神,但神会以三种不同面目出现。这三个位格的设定上,分别代表着创造、拯救和维持。

  • 圣父,绝对永恒的存在,创造并掌管着世界。
  • 圣子,就是耶稣基督,为了拯救人类的原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 圣灵,是指一种关系,是一种大爱,这种爱可以拓展到全人类。

这样一来,基督教彻底摆脱了犹太教对血缘的限制,开拓了全新的用户市场。而更重要的是,基督教改变了人和神的关系。

在犹太教里,人对神的基本情感是“怕”,而基督教的三位一体建立以后,“怕”就变成了“爱”,产品界面一下子亲切起来,变得有了温度。

伊斯兰教的意义生产模式:一神一元。

伊斯兰教把“一神”这个设定发挥到了极致。在这个预设里,有且只有一个神。既不承认有别的神,也不承认神可以用不同的位格出现。

伊斯兰教的神是绝对的“超余”存在。伊斯兰教有个说法,叫“一念之动”,整个世界就好比是真主的一个念头而已。这样的功能预设怎能不让用户心生向往?

更重要的是,这个宗教产品不但在系统设计上极简,人神界面也更加简单。

一神不直接干预世界,他创造了世界之后,留下一部永恒不变的《古兰经》,挥一挥衣袖,就把实际的掌管权交给了人类。

人类只需要一本操作手册——《古兰经》,小白也能成为驾驭世界的老司机。

所以,伊斯兰教既不需要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也不需要犹太教的二元对立,在“超余”下面,它只委托了人类这一个群体代理“真主”来治理世界,所有人类都涵盖在“一元”之中,他们就是所谓的“哈里发”。

“哈里发”这个词有两个含义,一个是穆斯林世界的领袖,另一个是指真主的代治者,也即所有人。

这就是所谓的“一神一元”。

阿拉伯帝国在鼎盛时期,东到中国边境,西到大西洋沿岸,北到中亚的里海,南到阿拉伯海,横跨亚欧非三个大洲。这么一个地域差异极大的国家,却都被纳入了伊斯兰教的框架,正是因为伊斯兰教这款宗教产品不仅功能强大,而且人神界面简单并操作灵活。

伊斯兰教从7世纪到现在,一千多年来还保持着很大的规模,也说明伊斯兰教这款宗教产品有很强的适应性。它的受托基因让信徒非常讲究信用,同时又给信徒巨大的自由。

前者造就了伊斯兰信徒的商业基因,后者则塑造了伊斯兰文明的科学精神。

伊斯兰教如今被大家误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产品好的最佳证明,是使用产品的用户都很牛,而用户的境况说实话会受到太多因素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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