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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人类文明的第一推动力

 公司总裁 2023-05-13 发布于河南

一、性与进化论

宇宙中最不可不思议的事件就是生命的出现,宇宙运动奉行“丛林法则”,唯质量或能量的多少为圭臬,质量大的天体主导或控制质量小的天体,宇宙的空间动辄以多少亿光年来衡量,其基本构成单元——恒星的质量则是以多少个太阳质量来计算,恒星温度动辄几千万上亿度,而运行在恒星边缘的寂寥行星,温度几乎接近绝对零度,能在宇宙中横冲直撞的是质量巨大的连光线也无法逃出的黑洞,质量守恒、能量守恒、质能方程和熵增原理是宇宙的基本法则,在这样一个以质量为意志的暴力宇宙里本来不可能有生命的任何机会,但就在离银河系中心不近也不远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出现了一个被称为太阳系的恒星系,其中一颗被称为地球的行星上,出现了生命这种物质,这种奇怪物质通过与环境的契合和互动规避了熵增原理的掣肘,能从周边环境里吸收能量以维持自身的存在,并实现了自身的循环和复制,这是宇宙中一朵奇葩,是狂暴的物质运动发生异化的意外结果,生命如何产生的是一个至今没有解开的宇宙之谜。

1、生物世界的秘密

人类自从有了自我意识,就不停地发问,“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去哪里?”有人把这三个问题归为哲学三大终极问题。几千年来,神话、宗教和这些都试图回答过这些问题,它们各说各话、莫衷一是,充满了独断论的猜想。直到1895年,达尔文在他的《物种起源》一书中提出了自然进化理论,这些问题才第一次在科学的层面得到了初步回答,这一理论对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包括对人的起源提出了新的见解,这是一个划时代的理论,到目前为止直至可预见的未来,从科学的角度,人们都难以找到比他对上述三个终极问题的答案更加令人满意的答案了,在这一点上达尔文俨然是一座难以逾越的丰碑。对此,丹尼尔·丹尼特(1942 - ,美国哲学家)曾毫无吝啬地称赞达尔文的理论是:“人类创造的唯一最佳理论”。

达尔文的先知卓见就在于他认为生物世界是由其过去的历史造就的,所有生物都是由其祖先有选择性的生育过程,即由差异繁殖成功率(如果某个个体繁殖的后代比其他个体要多,那么它所拥有的特征也更可能出现在将来的后代身上)所导致的。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受到了赖尔(1797 - 1875,英国地质学家)思想的启发,达尔文发现任何不可思议的生物现象,只要把它纳入悠久漫长的时间维度中思考都容易变得合乎情理,而赖尔在他的《地质学原理》一书中第一次明确指出地球拥有一个非常悠久的历史,而不是像基督教所认为的那样于公元前4004年才被上帝创造出来。在今天,关于地球有一个久远的历史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常识,但在达尔文的时代,西方虽然经过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但基督教和一些根深蒂固的保守观念对人们思想的影响还是根深蒂固的,在这一点上赖尔的贡献被人们远远低估了。另一个影响达尔文思想的是马尔萨斯(1766 – 1834,英国经济学家),他在《人口论》一书中认为地球人口的增长依赖于地球有限的资源,这就预示一定存在激烈竞争。一个难以相信的久远地质年代,和一个生物数量与地球资源之间的矛盾,加上达尔文在环球旅行中对动植物习性的观察,最终让进化论思想在达尔文心里扎下了根。

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40年后,进化论的思想被严复(1854 - 1921,中国近代翻译家)介绍到中国,当时他翻译了赫胥黎(1825 - 1895,英国博物学家)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并把原书名改为了《天演论》,他把进化论的核心思想总结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后这八个字在中国几乎无人不晓,并成为人们理解进化论思想的一把钥匙,正因为过于简明扼要,又往往使人们产生了诸多的误解。赫胥黎是达尔文思想的坚定捍卫者,被称为“达尔文的斗犬”,他曾在牛津大学的大堂里与牛津主教韦尔伯福斯举行过一场著名的论战。辩论刚开始,韦尔伯福斯便质问赫胥黎,究竟是他的祖父一族还是他的祖母一族从猴子演变而来的?这一发问引来了全堂哄堂大笑和喝彩。赫胥黎也毫不示弱地回答道:“如果问我,我是愿意有一个可怜的猴子当祖父,还是愿意有一个有着很高天赋和巨大的影响力,却利用这些影响力纯粹是为了在庄严的科学讨论中进行讥讽的人当祖父,那么我毫不犹豫地断言我宁可选择猴子。”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在当时特别是在上层主流中遭到了怎样的待见,也可以想象得到,要动摇几千年信仰传统是多么的艰难。即使到了21世纪,美国詹腓力教授的《审判达尔文》一书还一直在出版,直到今天,还是有很多人对进化论的质疑远远超过他们对宗教的信仰,甚至超过对科学的信任。

世界上有两种理论最有可能家喻户晓并让人津津乐道,一种是极其前沿又极难理解的高深理论,人们虽然不懂但并不妨碍人们对它的发生兴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量子理论就是这种理论的典型代表,据说相对论刚发表时,全世界只有两个半人懂这种学说。另一种理论则刚好相反,非常简单明了,似乎人人都懂,但真实情况更可能是,大部分人并没有真正理解,只是人云亦云的误解甚至是曲解。毫无疑问,达尔文的进化论就是这种理论的典型代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和亚当·斯密(1723 - 1790,英国经济学家)的市场经济理论也可以算其中。正如莫诺(1910 - 1976,法国生化学家)在纪念斯宾塞(1820–1903,英国哲学家)的演讲中说的那样:“进化论的另一个难以理解的方面是,每个人都认为他理解了进化论!” 事实上,不管在东方还是西方,对于进化论的理解一直存在不少的误区。

首先,在汉语中,进化意味着进步,隐含着一个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发展过程的意思,同样在西方,进步的观点甚至成了基本的哲学思想和人类学思想,但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并不具有这层意思,达尔文本人也只在《物种起源》的结尾处才使用“进化”一词。达尔文认为,在自然进化中,大自然没有方向性,不具有宏观上的可预测性,他更没有说过大自然有一种目的或某个确定方向的观点,其实所谓的进步,只是一种偶然性而已。为此,古尔德(1941 - 2002,美国古生物学家)提出的一种“醉汉回家理论”,他认为物种进化就像一个喝醉的人,在回家的路上跌跌撞撞一顿乱走,完全没有目标。可见,用“进化”一词来描述达尔文的理论并不准确,人们早就认识到了用“演化”一词会更加准确,但由于进化的说法早已经约定成俗,在这里也只好继续这样使用了。

其次,生物进化并不隐含任何的价值因素和道德考量,每种生物的习性都是一种生存策略,没有高低贵贱、善良邪恶之分。狮子吃牛马、狼吃羊、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等等都是同样的生存需要,没有该不该的问题,每种动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环。所以才会有黄蜂把卵产在蚜虫的幼虫体内,直接把蚜虫肉体当成自己的育婴室;非洲鬣狗在猎物还试图挣脱时就迫不及待地掏肛吃肉;两只刚孵化不久的非洲秃鹳雏鸟就展开手足相残的搏杀等等这些让人感到极其不适的情境,在弱肉强食的生物世界里本没有给上帝和道德留有位置。正因为如此,当达尔文观察到姬蜂的寄生习性后就曾对上帝的信仰产生了深深地怀疑,他无法想象世上还有如此邪恶的生物。姬蜂是一种属膜翅目的飞虫,一般以毛虫、蜘蛛、甲虫的幼虫为宿主,雌姬蜂通常在宿主的幼虫或蛹内产卵,卵在宿主体内孵成姬蜂幼虫,它们一出生便以吸食宿主的脂肪或体液为生。为了自己的幼虫能吃到新鲜的食物,雌姬蜂从不把猎物置于死地,而仅仅是对猎物进行麻醉,这样它未来的宝宝们便可享用新鲜而富有营养的食物。达尔文本是虔诚的基督徒,要不是那次阴差阳错的环球考察之旅,他很可能就会遵照其家族的意愿成为一名神父。所以,当达尔文观察到姬蜂的生活习性后,他写到:“我不能说服自己,仁慈和万能的上帝会特意创造出姬蜂,并表明意图要使它们从活毛虫体内取得食物。” 这已预示着他与基督教信仰之间命中注定将会分道扬镳,他本应该成为一名侍奉上帝的奴仆,谁曾想到这位剑桥大学神学专业的毕业生给基督教信仰带来的是近乎毁灭性的伤害,成为最有影响的基督教掘墓人之一。这一点像极了同时代的哲学家尼采,尼采祖上7世代都是虔诚的牧师,他却大声发出“上帝死了”这种大逆不道、誓与基督教彻底决裂的呼声,他们两人都为西方世界走出宗教蒙昧、为西方世界的“祛魅”和思想解放发挥了重大作用。虽然天主教教会至今对达尔文的思想都颇有微词,达尔文最终还是因为其划时代的思想成就赢得了世人的崇敬,死后得以葬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与牛顿相邻一起接受人们的敬仰,有趣的是他的另一旁就是一辈子都在反对进化论思想的开尔文勋爵(1824~1907,英国物理学家)。

再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八个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每个中国人都能朗朗上口,似乎这就是进化论思想的精髓,其实不然,因为适者生存有同义反复之嫌,适者与生存就是一个意思,好像并没有告诉人们新的知识。适者到底是指什么?也就是说自然选择的对象是什么?是物种、种群还是个体?《物种起源》原名是《论依据自然选择即在生存斗争中保存优良族的物种起源》,显然达尔文认为被自然选择的是物种。所谓物种,这是根据林奈(1707—1778,瑞典生物学家)提出的界、门、纲、目、科、属、种的动植物分类方法界定的,物种上面还有属、科、目、纲、门、界等更大的类,下面还有亚种或变种等更小的类,为何达尔文把自然选择的对象定位在物种这个层级?这是因为达尔文时代的主流观点都认为物种是上帝创造的,是稳定不变的。当时也没有现代的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等这些学科和知识,更没有基因的概念,人们对生物的认识只能以物种作为参照和界定。另外,物种有一个显著的判别特征,那就是生殖隔离,即不同物种之间不能杂交产生后代,即使杂交有了后代,其后代也是不具有生育能力的。所以,对于物种这个概念人们的理解是很明确的。早在达尔文之前,拉马克(1744 - 1829,法国生物学家)就率先提出了生物进化的思想,并认为物种是可变的,遗憾的是拉马克论述物种可变的原理是获得性遗传的用进废退,也就是说上一代的后天获得性性状会遗传给下一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每一代长颈鹿都努力伸长脖子想吃到更高一点的树叶,这种努力练习的结果就会遗传给下一代,于是长颈鹿的脖子就越来越长。但这种观点后来被执着的魏斯曼(1834 - 1914,德国动物学家)用一个长时间的实验给证伪了。他将雌、雄老鼠的尾巴都切掉后,让其交配来产生子代,再将这些子代的尾巴切掉,再让它们交配产生下一代,他一直重复这个实验直至第二十代,老鼠仍然是有尾巴的,也没有变短,可见后天获得性性状是不可能遗传的。其实,这个实验以色列人和中国人早就在人体上做过了,只是没人联想到这一点罢了。按照犹太教的规定,所有以色列人的男性在出生后的第8天都要行割礼,这是作为上帝选民必须履行的与上帝的约定,但几千年过去了,以色列男人阴茎包皮一点也没见少。在中国历史上肇始于战国时期流行于北宋之后的女人裹脚(三寸金莲)习俗,直到解放后才逐渐绝迹,但中国人的脚并没有因此变小。由于当时的人们并不具备现代遗传学知识,在生物遗传机制上还停留在人眼观察和主观猜想的水平上,也都接受了拉马克这种看似合理的观点,连达尔文本人也不例外,表面上看拉马克的观点与他的自然选择理论并不相悖,达尔文认为物种变异的原因来自自然选择的压力,他无法断定自然选择的压力与后天的努力之间有怎样的区别,所以,他无法反驳拉马克。达尔文在《物种起源》里,提到的案例都是个例,但是结论却是按照整个物种作出的,这始终让人感到并不踏实,达尔文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这一问题直到20世纪50年代DNA螺旋结构的发现才彻底的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随后,生物进化理论迎来了基因时代,并产生了所谓的新达尔文主义。道金斯(1941--,英国进化生物学家)在其《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表达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要回答被自然选择的对象是什么?是物种、种群还是个体?他的回答是,这些都不是,而是基因。也即是说决定生物进化的关键因素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和个体,而是基因。这似乎不同于达尔文的观点,但这并不能说明达尔文的思想错了,达尔文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从他那个时代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00多年了,生物科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达尔文的进化论虽然没有达到微观分子的程度,但其基本思想远没有过时的迹象,并与现代科技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和相融性。令人称奇的事还有,当初达尔文曾推测非洲可能是人类共同的摇篮,而当今分子生物学证据(线粒体夏娃和Y染色体亚当)和考古学证据都支持人类起源的单地域起源说,即走出非洲理论,证实了达尔文当初的直觉和判断。

生殖隔离是新物种产生以后的表现,一个新物种的产生并不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需要有一个较长的物理隔离时期,即地理隔离,期间发生的遗传变异才会固定下来,否则,新发生的变异很快会被杂交稀释掉而无法形成新的物种。而地理隔离往往是一种外在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这是一种不可预见的偶然因素,比如地壳运动或气候的变化造成生存空间的隔离等等,这种因素造成的对物种的影响不在我们的探讨范围之内。我们要探讨的是发生在物种内部之间的竞争机制,即个体基因的竞争机制。

在达尔文的时代,人们相信生物遗传是由某种遗传种质决定的,而这种遗传种质是可以相互融合的,遗传是一个混合的过程。比如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孩子皮肤有可能是介于黑白之间的平均色,这种观点看似合理,却与自然选择的思想严重对立。试想想,如果遗传特征是一个不断融合平均的过程,进化出来的适应性特征将很快被稀释和融合,特征也就不复存在了,这就很难断定特征与环境适应之间的关系。在这里自然选择理论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达尔文为此也长期感到莫大的困惑,这也是他直到去世都没能彻底放弃拉马克的遗传学说的原因。其实这个问题在当时已经有一个人给解决了,只是始终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就是被誉为现代遗传学之父的孟德尔(1822-1884,奥地利遗传学家)。他在论文《植物杂交实验》中证明,遗传种质实际上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独立微粒,这种微粒在任何具体个体中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并且不会与其他遗传微粒相混合。这便是他的豌豆实验所揭示的被人们分别称为孟德尔第一定律(即遗传分离规律)和孟德尔第二定律(即基因自由组合规律)。孟德尔发现的独立微粒其实就是后来发现的DNA,孟德尔的发现本可以彻底解除达尔文的忧虑,他的论文于1866年就已经发表,遗憾的是,这篇论文在之后的几十年的时期里没有受到任何一位有影响的生物学家和博物学家的重视。据后来人们的考证,孟德尔曾经把这篇论文寄送给达尔文过,为何没有受到达尔文的重视至今也是个谜。孟德尔家境贫寒,为了生活成了一名修士,一生都在做豌豆实验,没有人会想到他会成为一位开创性的生物学家,直到他去世很多年后,他的发现才真正受到重视。但是到了前苏联,由于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他的思想又被公开指责是伪科学。

最后,生物进化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出现智慧物种。事实上,在地球上出现人类这件事绝对算是一种意外,如果让地球回到几百万年前重新开始进化历程,也许再重复千百万次也不一定能进化出智慧物种来。自从生命从地球的”原始汤”里诞生以来,已走过了近40亿年的历程,智慧生物才在最近出现过一次,就是我们人类。考古学至今也没有发现有其他智慧生物曾在地球上活动过的痕迹,金字塔和巨石阵这些不可想象的建筑物既不是神的造物,也不是外星人或其他智慧生物的作品,它们都是早起人类活动的杰作。事实上,智慧的出现跟进化的时间长短关系不大,人类物种的出现不过几百万年,现存的地球物种很多都比人类的历史久远得多,它们没有进化出智慧,今天的牛马并不比远古时期的牛马更加聪明,今天的老虎也不比已经灭绝的剑齿虎更有力量,它们之所以还存在只不过是比那些已经灭绝的生物更加适应了自然环境的变化而已。曾统治地球近2亿年的恐龙最后也没有进化出智慧。从基因的角度看,人类物种的出现得益于几百万年来每每遇到进化瓶颈时都被一系列小概率事件的发生突破了,这是极其偶然的一系列奇迹,因为每次重大的基因改变都将意味着生存方式的巨大变化,稍有差池人类就将走向灭绝,但所有的难题最终都被人类这一物种或阴差阳错或歪打正着或努力拼搏克服了。在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的多地起源学说就是一种不可能发生的伪命题,智慧的出现绝对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宇宙事件,绝无可能在同一时期信手拈来。从黑格尔的眼光看,就是绝对精神自我运动了130多亿年后,终于在人类身上达到了自我认识,并因此而使整个宇宙呈现出来。

自然进化理论有三个关键词,即遗传、变异、选择,生物在遗传上发生变异,自然则对变异进行选择。变异是随机的,而且绝大部分的变异对生物的生存都是有害的,只有很少部分的变异对物种的生存有帮助,这就好像买彩票一样,绝大多数时候是只有付出没有收获。显而易见,这三个关键词中遗传和变异都必须以繁衍为前提,也就是以成功交配为前提,由此我们可以把上述三个关键词揉合一下,等同于两个条件,自然进化的第一个条件就是生存,这既是自然选择的前提,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第二个条件就是繁衍,即交配,没有交配的生存既没有意义,也是短暂的。这样,生物竞争就演变为两种竞争,一种是生存竞争,一种是繁衍竞争,生存竞争只能算是选拔赛,而繁衍竞争才是无情的淘汰赛。关于生存竞争,食物链上的物种之间的有一个可以自行调节的平衡机制,肉食动物绝不会造成食草动物的灭绝,因为一旦食草动物的数量不足以维持肉食动物的需要时,肉食动物的数量也一定会减少。当食草动物数量增加时,肉食动物由于食物的丰富数量也会增加,从而也抑制了食草动物数量的继续增加。相反,由于竞争而造成灭绝的现象更可能发生在那些采取相似生存策略的物种之间,它们的食物来源相同、生存地域又大量重叠,这种竞争才是最为惨烈的,往往会造成其中一些物种灭绝。考古发现,在几百万年前世界各地都生活着很多的直立猿人,包括后来的尼安德特人,但它们都灭绝了,而且与人类的活动有关,人们有理由相信它们的灭绝很可能就是人类所为,因为这些物种跟人类争夺相同的生存资源和空间。关于繁衍竞争,竞争则主要来自群体内部的竞争,不管是生存竞争还是繁衍竞争归根结底都是基因的竞争,再优秀的个体也需要基因的传承对其进行检验,再强大的个体如果没有交配的机会或者交配的机会低于平均值,这样的个体最终也只会被逐渐取代。相反弱小的个体只要能争取到不低于平均值的交配机会,照样可以千秋万代、红旗不倒。这样看来,比较生存和繁衍两个进化条件,繁衍才是根本性的,而且生存的界定非常宽泛和模糊,只要活着都是成功的适者,但没有繁衍的生存没有任何意义的。相比之下交配则更具有客观的量化标准,很容易判断繁衍竞争是否成功,繁衍成功本身就隐含生存也取得了成功。所以生存只能算是生物进化的一个必要条件,繁衍才是生物进化的充分必要条件。

在东非大裂谷的坦噶尼喀湖里生活着一种慈鲷鱼,在这种慈鲷鱼的种群中存在两种大小差异巨大的雄鱼,一种雄鱼与雌鱼的大小相当,而另一种雄鱼相比之下身体巨大,是雌鱼的近30倍。奇怪的是在雄鱼中占多数的是小雄鱼而不是大雄鱼,按照生存竞争来说大雄鱼无疑应该具有更大的优势,小雄鱼由于无法跟大雄鱼竞争配偶,即使没有灭绝也不应该多过大雄鱼,为何会出现这种违反生存竞争规律的现象?仔细观察才发现,这与雌鱼的交配习性有很大关系。雌鱼只会在一些废弃的贝壳里产卵,这给那些大雄鱼创造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因为只有大雄鱼才有力量收集足够的贝壳以吸引雌鱼前来产卵。在交配期,大雄鱼会不辞辛劳地收集废弃的贝壳率先建立起自己的爱巢,并不停地巡视周围,一旦有雌鱼前来产卵便及时射出精子给卵子授精。此时,大雄鱼既具有生存优势也具有繁衍优势,一切似乎都在大雄鱼的掌控之中。但是,突发情况发生了,大批没有能力收集贝壳的小雄鱼便会集体冲向大雄鱼的后宫里,一些小雄鱼就趁机给雌鱼产下卵子受精,当然大雄鱼会奋力驱赶小雄鱼,但终究寡不敌众,无法抵挡众多的骚扰者,最终会疲于应付而顾此失彼,让小雄鱼的阴谋得逞。更有甚者,一些小雄鱼甚至会男扮女装,假装雌鱼的模样混入贝壳内,等大雄鱼明白过来时,生米早已煮成了熟饭。最后的结局是小雄鱼的数量反而多与大雄鱼,并达成了某种平衡,实现了物种的稳定的多态性,形成了种群中大雄鱼小雄鱼长期以来共享共存的局面。

在南加利福尼亚莫哈维沙漠中的石头草丛中,生活着一种叫侧斑犹他蜥的小蜥蜴,雄性也有三种类型,可以以它们脖子颜色进行分辨,分别是蓝色、黄色和橙色,这三种雄性分别拥有截然不同的行为方式。蓝色雄蜥天性忠诚,成为有家有室的有妇之夫,而橙色雄蜥则相反,它们往往是精力旺盛和天性放荡的流浪汉,它们到处惹是生非、夺人所爱,这当然会招致蓝色雄蜥的驱逐,战斗在所难免,双方都可能有输有赢,胜者当然有权摘取果实。这本来没黄色雄蜥什么事,可就在蓝色雄蜥和橙色雄蜥大打出手的时候,在一旁观察很久的黄色雄蜥就会抓住机会溜进蓝色雄蜥的爱巢,短暂的一断甜言蜜语后便欣然得手,事后还佯装若无其事的离开。黄色雄蜥这种“第三者插足”的战术成功率并不低,但在平时它是不敢如此撒野的,因为它并不擅长打斗,只擅长“插足”。这就是同一个物种具有三种不同习性的雄性并且能够长期共存的秘密,谁也无法把对方赶尽杀绝。

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海湾的巨型乌贼,也称伞膜乌贼,是乌贼家族中最大的品种之一,最大的雄鱼触须可达50厘米,全长超过100厘米,重量在10公斤以上,但它们的寿命只有一两年时间,也存在身体大小相差很大的两种雄性。在整个集体交配的群交过程中,体型较小的雄乌贼会在大型乌贼沉于打斗时进行偷袭,或精心改变颜色和形态,装扮成雌性乌贼的样子混入其中,抓住时机跟雌性进行交配,而雌鱼总是来者不拒。为了对付雌乌贼的滥交行为,雄乌贼又进化出了应对的办法,就是在射精前会先用茎化腕(雄性生殖器)清扫雌性的外套腔(雌性生殖器),以清除掉雌性体内其他雄性的精子,然后再射入自己的精子,以提高自己精子的中标率。交配完成后雄鱼很快死去,雌鱼产卵后也会死去。

可见,对进化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不是生存的竞争,而是对交配资源的竞争。然而,把交配的作用旗帜鲜明地提高到进化理论的核心位置,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上流社会的达尔文不敢想象的事情,他始终强调的是物种之间及个体之间的生存竞争,把对交配资源的竞争转换为对生存资源的竞争。但是这种思想根本解释不了很多动物的行为和习性,特别是那个让他一想起来就反胃的雄孔雀大尾巴难题(其实只是延长了的臀部羽毛盖住了尾巴而已,不是真的尾巴)时,他就困惑不解了。雄孔雀长出一个硕大无比的尾巴,既无助于生存,还要为养护这条大尾巴消耗大量的资源,求偶时的开屏展示,更容易引来天敌,关键时候还大大迟缓了行动的敏捷性,甚至也会让交配成了一项难以掌控的技术活。总之,不管从哪方面考虑,雄孔雀的大尾巴就是一个对生存和繁衍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摆设,是达尔文的生存竞争理论所无法解释的。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达尔文后来在《人类的由来与性选择》一书中提出了性选择理论,他认为雄孔雀之所以长有一个硕大的尾巴是由于雌孔雀性选择的结果,因为长有更大尾巴的雄孔雀更容易获得雌孔雀的青睐,拥有更多的交配机会,久而久之,大尾巴的雄孔雀的数量就越来越多,最后就只剩下大尾巴雄孔雀了。达尔文认为性选择有同性竞争和异性选择两种情况,同性竞争大多表现为雄性为争夺交配权而发生的争斗,这是绝大多数动物的生存策略,这种策略保证了优秀的基因得以延续。异性选择表现为雌性要为后代选择优秀的交配对象,由于大多数动物都是由雌性独自承担着子代的孕育和抚养任务,所以雌性在选择交配对象上非常挑剔。至于雌孔雀为何认为长有大尾巴的雄孔雀是优秀的交配对象,仅仅是为了时髦,还是为了优秀的基因?这远远不是雌性们“头发长见识短”那么简单,里面蕴含着大量的生物学秘密,这是后话。

总之,自然进化是盲目的,并没有目的性和方向性。在《旧约》里,亚当和夏娃生下了该隐和亚伯,嫉妒、自私、残暴、贪婪的该隐杀死了自己的兄弟亚伯,本应当受到诅咒,结果却成了人类的祖先,并把这些习性传给了人类,而诚实、善良、聪慧的亚伯却没有留下一男半女,这一宗教故事也在宣讲进化论的核心原则,在漫长的生物进化史上,繁衍才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2、新达尔文主义

在《物种起源》发表100年后,随着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和基因科学的快速发展,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产生了以汉密尔顿(1936 - 2000,英国生物学家)、威廉姆斯(1926-2009,美国生物学家)和特里弗斯(1943 -,美国生物学家)等生物学家为代表的新的生物进化理论,即新达尔文主义。他们提出了一个观察生物进化的崭新视角,并直接催生了“进化心理学”这门新学科的诞生。他们抛弃了传统的以人的眼光看待动物行为的方法,改为以基因的视角来理解动物行为并对基因作拟人化的假想,这样一来,以前很多令人困惑不解的问题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他们的理论主要集中在如何理解动物的利他行为和互惠行为问题。

对于利他行为,结论就是每一种动物的利他行为背后都是基因作用的结果,被称为亲缘利他行为,通过对利他行为的研究,发现所有的利他行为本质上都是基因的一种自私行为,自然选择倾向于那些能促使个体的基因得以传播的行为,而不论这一个体是否直接参加繁殖。即某个个体不一定非要亲自进行交配,它可以通过帮助它的兄弟姐妹、侄子外甥等亲属的繁殖来增加它基因的传播,因为上述亲属身上都携带着它的基因,个体之间亲缘关系越近,彼此之间的利他倾向就越强。按照这一理论,如果一个人的死亡能够让其八个以上的堂表兄弟姐妹活下来的话,那无疑是值得的,因为每一个堂表兄弟姐妹都拥有他八分之一的基因。当然,把生物理论应用人这种过于复杂的高级动物身上,似乎不是一个好办法,也不应该这么做,但对动物来说却是极具说服力的。一个狮群中一只母狮死亡,其遗留的幼崽不会遭到抛弃,而会由狮群中其他母狮哺育长大,因为狮群里的母狮全部都是姐妹关系,它们都是一起发情、交配和生育,并且一起哺育后代。这也是为何一头母狮绝无可能融入一个跟它没有血缘关系的狮群中去的根本原因。成年鸵鸟都有争相抚育小鸵鸟的习性,而不管这些小鸵鸟是否产自自己的窝巢,它们这样做的背后原因,是因为雌鸵鸟喜欢在不同的鸵鸟窝里产卵,它这样做是为了分散风险,它分不清哪只小鸵鸟是它亲生的,为了不出现遗漏,只能是来者不拒甚至争抢养育小鸵鸟,但是这种行为绝不会发生在没有这种产蛋习性的禽类中。事实上,把这种亲代投资行为贯彻到底的典型代表无疑是蚁和蜂这种特殊昆虫,在白蚁这类社会性昆虫中只有蚁后有生育权,虽然工蚁都是雌性,但是它们都放弃了生育机会,并承担着觅食、筑巢、哺幼、保护蚁后和防御天灾的工作。在遭遇外敌侵入时,它们冲锋陷阵保护蚁后和兄弟姐妹的安全,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最无私的利他行为,但实际情况是它们的无私献身却被另外的增益所弥补。由于它们都采用一种奇特的单-双倍体的遗传方式,使工蚁和蚁后之间以及工蚁之间的基因相关度要比其他物种的母女之间以及姐妹之间基因相关度高很多。从基因的角度看,动物的亲缘利他行为其实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自私行为,基因相关度越高,利他行为越突出,反之亦然。

在生物界存在大量的亲缘利他行为,除此之外,还存在大量的互惠行为,所谓互惠就是指今天的利他行为将会在某个时候得到收益。比如吸血蝙蝠需要以吸食其他动物的血液为生,通常是十几个成年雌性蝙蝠和她们的子女一起组成一个群落。吸血蝙蝠白天隐匿,在傍晚才出去觅食,主要以吸食牛、马、猪、羊等动物的血液为生,这种觅食方法决定了食物来源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得它们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于是吸血蝙蝠进化出了一种互惠式利他行为,一些觅食成功的蝙蝠回到洞穴后会反刍部分血液给急需食物的其他蝙蝠吸食,但是,这种馈赠不是随机的,只会发生在朋友之间,也就是只发生在那些曾经有同样施予行为的个体之间,而且个体之间的关系越亲密,它们相互赠予食物的可能性也越大。又比如,共同打败某个狮群的狮王并能分享胜利成果的雄狮联盟成员并不是随机凑合一起,它们大都是来自同一个狮群,通常都是兄弟或唐表兄关系,它们在被赶出狮群后的流浪生涯中就已经结为联盟,共同捕猎、一起出生入死。这种互惠式联盟关系也大量发生在狒狒、短尾猴和黑猩猩中,在黑猩猩中,这种联盟不仅出现在雄性之间,也会出现在雌性之间,甚至出现在雄性和雌性之间。这种互惠式联盟不但能够使联盟成员获得更多的食物,更重要的是还能使联盟成员获得更多交配的机会,使得这种互惠利他行为具有更多的生存优势。还有,植物向动物献出花蜜是为了让它们为自己授粉,果树向动物们献出水果是为了让它们为自己传播种子。从基因的角度看,这些互惠利他行为本质上也还是一种自私行为。

此外,一些人提出动物世界还存在一种”纯粹利他”的行为,这一思想主要来源于群体选择理论,这是由瓦恩-爱德华兹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他认为自然竞争选择的对象是群体,于是为了整个物种的更大利益,个体就可能成为做出牺牲。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其他的那些将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的群体具有更大生存优势。因此,动物界应该被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这一派人甚至认为动物界存在这样的现象是合理的,即为了确保本物种的生存,会出现个体的自杀行为。比如如何解释汤姆森瞪羚的跳跃行为,他们认为群体选择理论是唯一可能的解释。汤姆森瞪羚有在发现捕食者时醒目地边猛跳边逃跑而不是第一时间快速逃跑的行为,类似于站在高处的鸟发现危险时会发出警叫声一样,这种跳跃的含义似乎在向其同类发出警报的同时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身上,近似于一种自杀行为。但遗憾的是,大量的科学观察和研究表明,群体选择理论只是人们的一种幻想和美好的愿望而已,因为在基因眼里,根本没有群体和无私的概念。汤姆森瞪羚的跳跃行为后来被以色列生物学家扎哈维提出不利条件原理(也称累赘原理或缺陷原理)完美地解释了。汤姆森瞪羚的行为本质上跟雄孔雀的大尾巴拥有同样的功效,那是吸引异性的资本。道金斯认为极端的自私性才是基因最本质特征,他认为生物进化必须通过个体的基因才能实现,有利于个体生存的生物性状,才会在遗传进化中得以保存并不断强化,而与个体生存无益甚至有害的生物性状,其有效信息最终都会在遗传进化中丢失和湮没。他写道:“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种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更仔细地观察一下,我们常常会发现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自私的基因》 P3,P6】。所以,所谓的“纯粹利他”行为是不能从生物学意义上得到解释的。总之,有了基因之眼,人们就找到了打开自然进化之路的钥匙,可以坦然面对任何复杂生命现象暗藏的秘密。

不但如此,特里弗斯又提出亲代-子代冲突理论,认为生物界不但存在亲缘利他行为,还由于不同亲缘之间的基因相关度不同还存在相应的冲突行为,即便是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他们只共享了50%的基因。雌性非洲秃鹳往往会孵化两只幼鸟,为了独占母亲带回来的食物,那只更早出生的雏鸟在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的时候 就开始对后孵化出来的雏鸟大打出手,令人震惊的是母亲对发生在眼前的骨肉相残不但熟视无睹,不上前制止,反而把更多的食物送给了“凶手”,不出几日弱小的那只雏鸟就只能在奄奄一息中死去,此时,更加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母亲不但没有任何的悲伤表现,反而跟存活下来的另一只雏鸟一起分食了死去的雏鸟。为什么会这样?这时因为秃鹳母亲的食物获取并不足以养育两只食量惊人的秃鹳,选择养育一只更加出色的雏鸟就是一个明智的方法,秃鹳母亲之所以要产下两枚卵进行孵化是为了给后代提供一个备份而已。生活在大洋孤岛上的虎头海雕几乎拥有与非洲秃鹳一模一样的习性,唯一不同的是虎头海雕往往一次孵化三只卵也不是两只卵,虎头海雕为了提高后代存活的保险系数,只是增加了一个陪葬品而已。非洲斑鬣狗属于“母权社会”,雌性首领往往也会诞下两三只幼崽,出生后的幼崽一出生就长有锋利的牙齿并睁开了眼睛,紧接着相互之间就为了以后的世袭王后开始了相互的厮杀,因为王后的继承人只能有一个。这种竞争不但会发生在兄弟姐妹之间,还会发生在母子之间,大部分人类母亲在怀孕3个月左右时会有激烈的妊娠反应,这是因为这个时候的受精卵最为脆弱,最容易受到母亲的食物的影响。在原始时期的食物来源很多都不卫生甚至有某些毒性,而此时的受精卵还极其微小,并不需要太多的营养物质,于是人类受精卵进化出了妊娠反应,干脆让母亲呕吐不止或吃不下食物以免造成由于不净食物造成的流产,等再发育一段后,需要更多营养时再让母亲大吃大喝。

动物在繁殖后代的过程中,雌雄双方都要付出时间、精力和营养物质等成本,在成功繁育了一个子代后,双方将各自一半的基因传给了子代,双方取得的遗传收益似乎是相等的。但实际上,雌性对子代的投资比雄性大得多,不仅制造卵子比制造精子需要更多的营养物质,而且雌性还要因怀孕、孵卵、哺乳等付出巨大的资源,包括物质、时间和精力上的巨大投入。特别是哺乳动物,雌性不但要承受怀孕后身体的不适、分娩的痛苦,还要承担对后代抚养成人的长期责任,后代的任何不测对母亲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所以母亲对子女都会护爱有加。相反,雄性往往对子女的抚育问题不闻不问、毫不关心。是什么原因造成雌雄双方对后代抚育问题态度的极大不同呢?目前有三种假说:

第一种是父子关系的不确定性假说。对子女和自己的遗传关系,母亲通常都能百分之百的确信,雄性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特别是一些通过体内受精的动物更是如此,雄性既不能像蛤蟆或鱼类那样“看到”自己的精子与对方的卵子的结合现场,更不能保证跟你交配的雌性不给你戴绿帽,这种父子关系的高度不确定性是导致雄性对后代的成长和安危置若罔闻的原因。总的说来,雄性越对自己的父亲角色保持信心,就越愿意对后代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

第二种是遗弃假说,雌雄双方都力图让对方承担抚养后代的义务,交配后能率先放弃子女的一方,便有更多的机会跟更多的其他异性产生后代。而“被迫”留下的一方为了不至于断子绝孙就只能独自承担起抚育子女的责任。“据统计,有86%体内受精的物种是由雌性承担的抚养工作,相比之下,对于鱼类和两栖类等体外受精的物种来说,只有30%是雌性比雄性提供更多的亲代投资”【《进化心理学》 D﹒M﹒巴斯著 熊哲宏等译,P217】。比如非洲雄性牛蛙会在交配后留下来照看小蝌蚪;生活在非洲大裂谷几大湖中的一些雄性刺鱼会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在布满捕食者的环境中把幼鱼含在口中,只在安全时才让幼鱼们出来。

第三种是择偶机会的代价假说,父母为后代投入精力会导致其他择偶机会的丧失。在这方面雄性与雌性的天然条件迥然不同,只有当雄性为子女的投入所造成的择偶机会损失不大时,雄性才有可能在后代投资中贡献力量,否则雄性一定会不失时机地沾花惹草。

目前最有说服力的假说是第一种假说,即父子关系的不确定性假说,它能很好解释一些极端情况。比如,在一些物种中雄性和雌性的角色刚好反过来了,海马、瓣蹼鹬、部分蛙类以及踏蹥鸟等这些物种都有这样的特点,它们发情时不是雄性追求雌性,而刚好是相反。海马就是由雄性负责抚育后代,雄海马肚前长有一个育儿袋。雌海马天性放荡,它们在与雄海马交配时会瞅准机会把卵子注入雄海马的育儿袋中,然后立马逃之夭夭,等雄海马反应过来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当然雄海马也不会拒绝这份苦差事,因为将来的后代是在自己的育儿袋中受精孵化的,父亲的身份是能得到保证的。这个时候的雌海马正急于去寻找下一个雄海马把下一批卵子注入其育儿袋里。由于孵化后的海马幼儿行动迟缓等因素,小海马的成活率非常低,所以海马每次生育数量很大,而且雄海马在上午产完幼鱼后,到下午就可以再次接受卵子进行受精孵化了。瓣蹼鹬在交配季节,往往是三五只雌瓣蹼鹬为了争夺一只雄瓣蹼鹬展开一场毫无矜持的竞赛,因为雄瓣蹼鹬天生就是孵蛋的行家里手,雌瓣蹼鹬们都想找一位为自己抚育子代的负责任的父亲,为此,它们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毫不逊色于那些雄性之间的竞争,以至于雄瓣蹼鹬常常处于疲于奔命之中。一旦某只雌瓣蹼鹬阴谋得逞,交配后的雄瓣蹼鹬就只能全神贯注地悉心照料这只雌瓣蹼鹬产下的蛋,承担起孵蛋的艰苦工作,而此时雌瓣蹼鹬正计划寻找下一个能帮她孵蛋的雄性。有时雌瓣蹼鹬为了能让雄瓣蹼鹬尽快跟自己交配,还会对雄瓣蹼鹬正在孵化的卵全部戳碎,就像新狮王诛杀老狮王的后代一样凶狠。非洲牛蛙交配产卵后,雌性就离开了,雄性则留下来照看那堆受精卵,不让捕食者靠近,甚至遇到干旱时,还会想法从旁边的水塘里引水,让小蝌蚪们游到大一点的水塘里。生活在南美洲的达尔文蛙属于稀有物种,是达尔文在环球航行考察中首次发现的,交配产卵后,雌蛙就离开了,雄蛙则伏在卵上,一直等到蝌蚪即将孵化出来时,再用舌头把卵囊卷进嘴里,但并不吞近胃里,而是把卵放进它的声囊里继续生长,直到蝌蚪长到大约1厘米长,雄蛙便张开嘴,让蝌蚪们跳出去。

为何海马和瓣蹼鹬采取了与大多数动物完全相反的繁衍策略呢?这是因为雌性海马产下的卵子是在雄海马的育儿袋里完成受精的,雄海马能绝对确定自己抚育的子代是自己的骨肉,而不会发生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悲剧。而雌性瓣蹼鹬交配后产卵前会一直紧密看管雄性瓣蹼鹬,以防止雄性瓣蹼鹬红杏出墙,而别的雄性瓣蹼鹬是绝无可能对这只已受精的雌性瓣蹼鹬感兴趣的,所以,雄性瓣蹼鹬不用担心自己是否会带上绿帽,对雌瓣蹼鹬产下的卵有绝对十足的信心,所以它心甘情愿为孵卵的付出巨大代价,牛蛙和达尔文蛙甘愿付出极大努力抚育后代也是因为这个道理。

为何动物的繁衍策略都表现出极高的智慧,好像基因是一位高超的设计者,总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其实基因绝不会思考,只是大自然这个“过滤器”总是能够把那些不在意基因利益的个体给滤掉,让只有自私性最强的个体才大开方便之门。基因与计算机程序极其相似,每个基因相当于一个执行专门功能的计算机模块,类似计算机病毒,总是按照同一个原则执行,那就是尽可能多的复制自己,复制的方法就是让宿主尽可能多的参与交配,只要能更好地扩散自己,基因是不会在意其宿主的行为会变得多么另类或奇葩的。相反,如果个体不把交配作为自己重点关心的问题,久而久之,就会被更加关注这一问题的个体所淘汰。事实上,一方面,自然选择就像生物世界里无情的清道夫,清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基因。另一方面又促使生物世界内部建立起优胜劣汰的机制,使得整个生物界充满内生性的活力。基因的极端自私性追求的是基因的不朽,但所有个体终将死亡,物种也终将走向灭绝,劳普(1933- 2015,美国芝加哥大学古生物学家)曾通过化石做过估算,地球上曾存在过的物种大概是50亿到500亿个之间,而现存物种大概是500万到3000万个之间,也就是说世界上99.9%的曾存在过的物种都已经灭绝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地球上的每个物种最终都将灭绝,唯一不确定的是什么时候灭绝。尽管如此,终归有一些基因保留了下来,成为生命世界里新物种的遗传密码。事实上,保留下来的也不是基因本身,因为每一个基因“肉体”都随着新陈代谢和个体的死亡而消失了,保留下来的只是基因上的遗传信息而已,生物只是基因的载体,基因也只是遗传信息的载体。从这个角度看,构成我们这个蓝色星球灿烂无比的生态系统不过是一个个数字系统,生命之流也不过是一个不断流动的数字长河,这是个多么奇妙的世界!这个世界上所有生命的来来往往、生生死死并不是某种超自然力量的杰作,仅仅是一个盲目的数字游戏而已。

今天,进化论思想早已超出生物科学的范畴,并成为了人们的一种思维定式,1975年,威尔森(1929 -,美国生物学家)出版了他的巨著《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他试图用生物学来解释人类文化现象的起源,不曾想被一些人冠以宣扬基因决定论者和社会达尔文种族主义者,遭到了强烈抵制和抗议,几乎成了校园里的过街老鼠,这印证了列宁的那句名言,“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变成了谬误”。事实上,进化论思想从其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无可避免地与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的观念交织在一起,进化的观点很符合西方长期存在的目的论思想,而成为西方思想史上的主流观点。斯宾塞(1820 - 1903,英国哲学家)是最典型的代表,他认为人类以及社会的发展乃至宇宙的运动都遵循进化的规律,他可以称得上是宇宙达尔文主义者。

总之,自然进化只钟情于那些可以留下更多子代的个体,于是,繁衍成为了衡量谁有资格生存的唯一标准,最后,每个物种都通过繁衍建立起有效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并展现出生命世界的无限活力和丰富多彩,这就是生物世界的秘密。老子说:“谷神不死,是为玄牝。玄牝之门,是为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堇。”所谓“谷”,有人认为通“浴”,有认为通“欲”,不管怎样讲,谷神乃性之本能或繁衍之神。什么是玄牝?乃女性生殖器也,老子认为女性生殖器就是主导万物的道,他的观点虽然留有母系社会生殖崇拜的遗迹,却说出了性的本质和力量。但丁(1265 - 1321,意大利诗人)说:“爱是统治着宇宙的动力”,舍勒(1874 – 1928,德国哲学家)指出,爱不仅是欲求,还是一种创造性力量,是人的最原始行为。格伯森(1859 - 1941,法国哲学家)则从哲学的角度对生命进化进行了阐释,提出“创造进化论”的观点,他认为生命之流才是世界的本源,生命之流是一种盲目的永远奔腾不息的生命冲动,生命冲动表现为创造,创造表现为进化,一切创造都是生命冲动促成的。他强调生命的冲动才是宇宙的真正本体,世界万物,无时不在流动、绵延、创造和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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