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有的单位办有内部食堂,单位或多或少都会贴补一些,有的是直接以餐费补贴形式发放给个人,有的是直接对职工食堂进行经费补贴。两种不同形式,财税处理有什么不同? 一、餐费直接以现金形式补贴给员工 餐费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给员工,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会计上确认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也是按照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餐费补贴,只需要按照平时的工资薪金一样做账就行了。需要注意的是:随工资一并发放的餐费补贴需要并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计提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直接对职工食堂进行经费补贴 会计处理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这部分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也是以“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在会计核算时明细科目与现金补贴给员工不一样,但是一级科目都是“应付职工薪酬”,因为直接补贴给食堂,无法分解到个人,因此一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直接补贴给食堂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来源:十堰畅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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