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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企业所得税年报开始了!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需要申报吗?相关解答

 枫雨书轩 2023-05-14 发布于四川

企业所得税年报开始了!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需要申报吗?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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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很多单位已经开始申报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了,有会计发现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界面有两个按钮“所得税年度A申报”和“关联业务往来申报”。那“关联业务往来申报”需要申报吗?如何申报呢?快来跟着税民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欢迎转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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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关联申报?
Part.1

  答:  关联申报是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交易情况报告,规范性说法叫做《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的重要附报资料,应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同时完成。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所得税年报关联报表是否需要申报?

Part.2

  答:    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2)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所得税年报关联报表如何申报?

Part.3

  答:以江苏为例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入后,选择“关联业务往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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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先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才能进行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否则会提示以下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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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据初始化后,填报《G000000  报告企业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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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勾选需填报表单,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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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共有22张表,可分为三部分:

    一是有关本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础信息;

    二是分类型的关联业务信息及汇总表,包括有形资产交易、无形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信息;

    三是国别报告信息,反映企业集团在全球各地的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成员名单等。

    按顺序填报相应表单后,再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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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贴士:

    22张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都需要填报吗?

    答:并不是的!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选择填报,实际申报中很少有企业涉及全部22张表。

拓展两个问题
Part.4

    1、哪些关系称之为关联关系?

    答:  (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2、什么是关联交易

    答:  (一)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资产的转让。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三)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著作权等。

    (四)资金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劳务交易。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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