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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案例:2600万咨询费发票

 群先 2023-05-14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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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泰安税稽二 罚 〔2023〕 5 号

案件名称 泰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1、涉案企业发票取得情况通过对泰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检查,查找到了协查函所列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开具的26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100182130,发票号码77625379-77625438;发票代码3100191130,发票号码57475120-57475139、57475178-57475218、57475275-57475298;发票代码3100192130,发票号码07536910-07536949;发票代码3100194130,发票号码42515498-42515517、42515603-42515634、42515653-42515675;发票代码3100201130,发票号码32254551-32254557),价税合计2600万元,货物名称均为咨询服务费。另有8份发票未找到(发票代码3100191130,发票号码57475177、57475197、57475278-57475281;发票代码3100194130,发票号码42515629、42515630)。

2、相关账簿检查情况业务情况:该批涉案发票(以下简称涉案发票)所涉及的业务是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粥店村(现称粥店社区)的旧村改造项目。该项目最初是由泰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泰安市***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后因资金问题项目搁置。2015年左右,广州清远有三个人联系到泰安市***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叫曹***的股东,由该股东牵线与粥店社区商谈接手旧村改造项目,最终没有谈成。

2016年,上述三人中的一人,名王***(现已联系不上),再次电话联系曹***,由曹***与粥店社区和泰安市神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议。粥店社区于2017年1月9日召开会议,确定该开发地段成交价最低期望值是2.2亿,如果中介商能将土地收溢抬升,溢价部分可给中介商50%左右的报酬。

后王***先后介绍了绿城和恒大来泰安考察该旧村改造项目,最终促成恒大合作意向,确定支付价款2.8亿。

粥店社区于2017年5月6日召开两委扩大会议,同意支付给中介商溢价的50%,共3000万元作为咨询费。

泰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粥店社区提供工程代建服务,王***向泰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邮寄了《咨询顾问协议》和发票。粥店社区将代建工程款(包含咨询费)拨付至泰安市***房【注:官方信息不完整】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及《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四十八条“发票开具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处罚结果 对泰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罚生效期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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