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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海参崴成为吉林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

 闲野之家 2023-05-15 发布于天津

近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公告显示,吉林又增加一条货物出海通道,俄海参崴将成为中国内贸中转口岸。

全文: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二、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

三、其余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5月4日

图片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系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业务。

试点从2007年黑龙江开始

2007年,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公告》(2007年第5号),决定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试点。

海关总署介绍了实施背景,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和商品粮的生产和储备基地,由于运力有限,东北地区运往南方的物资难以及时运出。这不仅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也使我国其他地区难以有效利用这些重要资源。

多年来,海关总署一直对“北货南运”问题十分关注,多次积极主动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对东北省份提出的内贸货物借道国际水域运输的个案请示,予以支持和协助。考虑到运力紧张问题长期存在,海关总署还专门组织人员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实际问题。

2007年2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公告》(2007年第5号),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试点。

试点阶段限制了口岸和运输路线。按照规定,试点阶段仅适用于黑龙江省内贸货物经俄罗斯口岸过境运至我国东南沿海港口的管理。试点阶段的出境口岸限绥芬河,进境口岸限上海、宁波、黄埔,所经俄罗斯口岸限海参崴港(符拉迪沃斯托克)、东方港、纳霍德卡港

此外,还限制了参与企业和货物范围及运输方式。

转运物资在海关税收上如何管理?
海关总署当时解答: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海关传统监管业务的新发展。从本质上看,这些货物是内贸货物,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海关监管货物,原则上,海关对内贸货物不征收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
但其进出境涉及海关监管,因此,它属于海关监管对象,海关应当比照现行规定予以监管。跨境运输的内贸货物应自运输工具离开出境口岸起3个月内运抵进境口岸。逾期未运抵进境口岸的,除不可抗力外,视同出口货物统计,纳税义务人需向海关补办相关的申报出口、纳税手续。有关经营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海关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此后,海关总署多次调整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比如,总署公告2013〕61 号规定,黑龙江省经俄罗斯口岸(海参崴港、东方港、纳霍德卡港)跨境运输至上海、宁波、黄埔港的内贸货物,应当优先使用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承运。在无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满足运输需求的情况下,经交通运输部备案后,允许使用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承运。

总署公告〔2016〕81 号规定,为进一步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推进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南沙港、盐田港、蛇口港、福州港、湛江港、厦门港、太仓港为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增加俄罗斯斯拉夫扬卡港为中转口岸。其余事项仍依照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号、2011年第21号、2013年第61号、2015年第22号实行。

吉林2010年开始试点,可经朝鲜、俄罗斯中转

海关总署2010年发布关于吉林省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公告。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现对吉林省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有关事宜进行了公告:允许吉林省内贸货物从珲春圈河口岸出境,经朝鲜限元汀里-罗津港换装作业,从上海、宁波口岸复运进境。境外换装作业仅限在朝鲜罗津港中国承运企业租用并经营的专用码头进行。

据海关总署网站,2020年,同意增加珲春—俄罗斯克拉斯基诺公路口岸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出境口岸,增加俄罗斯斯拉夫扬卡港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青岛港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增加磨料砂产品以散装方式运输。

青岛港是海关总署批复的北方地区唯一的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珲春—扎鲁比诺—青岛”内贸外运新航线的开通,通过珲春铁路口岸开展“北粮南运”业务,同时把山东省的化肥、啤酒、铜精矿等货物作为返运货物输至珲春,能有效解决南运货物运力紧张局面,有利于加强东北地区与山东地区经济贸易往来,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青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任黄岛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韩红表示,山东省、吉林省分别作为全国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全国商品粮食基地,通过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赢。承运该批货物的珲春鸿利海运有限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使用该航线,单吨运输成本可节省10至20元。”

来源/海关总署

编辑/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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