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私有土地上种出的农作物,很明显带有私人的属性、归私人所有;在公共性质的土地上种出的农作物,带有公共的属性,在道理上可以被众人分享。如果一味强调在公共性质的土地上种出的农作物也归私人所有,就明显侵害了众人即公共的利益。 河北省易县的狼牙山就属于公共的性质,不是哪一家、哪一户所私有的。 再谈流传千年来的山区文化和山民传统。 起码在上千年数百年以来,居住在山间的人们,主要是当地农民,也包括依山而生存的道士、僧人、猎手、采药人,深知山区耕地的稀缺和食物水源的金贵和行路人的艰难,谁都会遇到饥渴的时候,于是出于为他人脱困解难的善心,在山里的山洼之处或稍平缓之地,会随意点种一些萝卜、南瓜、玉米什么的。 随意点种的,什么人都有,不一定只是当地的农民,可能还包括在山间道观寺庙修行的道士、和尚、药农什么的。点种的目的,是在“产权公共”的山间,不属于私人土地,不具有“私有性质”,不在于点种者自己能有所收获,而在于往来行人一旦需要,能救个急,解决个饥渴,甚至能救个命什么的,所以被称作“善举”。 中国山区这种随意点种而不求收获的传统,你在大江南北乃至东西的山区随处可见,这也是中华民族非常可贵的民俗传统,我在《道姑李莲翠》的写作过程中在山东、河北、湖北、安徽等地的山区进行过系统的研究。 北京在六百年前的元大都时期,已经是全真道教的祖庭之地,明清时期两度发展为高潮,所以北京西南的狼牙山周边,比如易、满、完、唐、涞山区的全真道教的修行之地,比比皆是。道教修行,很大程度上是“自己养活自己”,道士在山间随意点种些菜瓜粮是很常见的。 受宗教信仰数百年来的长期熏陶、还有至少二三十代人的善念传递,狼牙山人的“随意点种”达到了顶点。这也是今天那些已经没有了任何宗教信仰的世俗人,不懂得施善与人的“善的文化”,而把私有制、把个人金钱收益看得很重的现代人所不理解的.....................《从狼牙山五壮士的幸存者“吃老乡两个萝卜”谈起》(2019-5-30 周四晨 6点32)言信https://zhuanlan.zhihu.com/p/47161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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