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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南和县的来历

 让快乐伴你一生 2023-05-18 发布于山东

《太平寰宇记》卷59邢州南和县:“《水经注》云,北有和城县,故此县云南。”

禹贡》属冀州西周《职方》属邢国。春秋时期属晋国。战国时期属赵国。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析赤县置南和县、朝平县,均隶属巨鹿郡。其中南和县治所即今和阳镇,朝平县治所在今前郭平村南瓦砾岗。景帝中元二年(前144年),分巨鹿郡置广平郡,南和县、朝平县属广平郡。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封赵敬肃王子偃(景帝孙)为平干王,以广平郡为国,改广平国为平干国,南和县、朝平县属平干国。宣帝五风二年(前56年),废平干国为广平郡,南和县、朝平县仍属之。哀帝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广平郡封为广平国,仍辖南和县、朝平县,属冀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六年(公元30年),裁撤朝平县,归并南和县。光武十三年(37年),撤销广平国,并入巨鹿郡,南和县改属巨鹿郡。建安十七年(212年),南和县改属魏郡三国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南和县更隶冀州广平郡。西晋太始元年(265年),南和县并入任县北魏太和十二年(496年),析任县复置南和县,仍属广平郡。孝昌三年(527年),胡太后为扩大其地方势力,将广平郡的襄国县、任县、南和县划出,设置北广平郡,属殷州,治所设于今和阳镇。南和县属北广平郡。北齐天宝七年(556年),撤销北广平郡,并入广平郡,南和县属广平郡;撤销任县,并入南和县。北周(567—581年)时期,析广平郡置南和郡,治所设于今和阳镇。南和郡辖一个县,即南和县。隋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南和郡,南和县属洺州。开皇十六年(596年),割洺州的龙冈县、南和县、平乡县置邢州,南和县属之;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大业二年(606年),任县并入南和县。大业三年(607年),邢州改为襄国郡,南和县属之。唐武德元年(618年),南和县从邢州划出,置和州,隶属邢州总管府,辖南和县。武德四年(621年),撤销和州,划属邢州;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天宝元年(742年),邢州改为巨鹿郡,辖南和县。至德二年(757年),撤销巨鹿郡,复置邢州,南和县仍属之。五代时期南和县隶属邢州未变。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任县并入南和县,成为南和县的一个镇。元祐元年(1086年),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宣和元年(1119年),邢州改为信德府,南和县属之。宣和四年(1122年),因澧水过境,南和县更名为澧川县。宣和五年(1123年)仍名南和县。金天会七年(1129年),信德府复为邢州,南和县属之。元中统三年(1262年),邢州升为顺德府,辖南和县。至元二年(1265年),顺德府改为顺德路;南和县并入沙河县,同年复置,更名为和阳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和阳县复名南和县,顺德路改为顺德府,南和县属之。清沿明制,南和县属直隶省顺德府。宣统三年(1911年),南和县属直隶省大顺广道顺德府。

民国元年(1912年),南和县设行政公署,不久改为县政府。民国二年(1913年)3月,撤销府、州建制,以原大名府、广平府、顺德府和冀州、赵州区域置冀南道,南和县改属冀南道。民国三年(1914年),冀南道更名为大名道,南和县仍属之。民国十七年(1928年),撤销大名道,南和县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南和县属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区;10月12日,政府官员南逃,县政府垮台;10月24日,日军占领南和县城,南和县处于无政府状态。1958年4月,撤销邢台专区,南和县划归邯郸专区;12月,撤销南和县、任县、广宗县、平乡县,将原4县的行政区域并入巨鹿县,称“巨鹿大县”。1961年5月,恢复任县建制,以1958年原任县、南和县并入巨鹿县的行政区域为任县的行政区域。1962年3月,恢复南和县建制,以原南和县并入任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县的行政区域。南和县属邢台专区。1967年12月,邢台专区更名为邢台地区,南和县属之。1993年6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为地级邢台市,南和县属邢台市。

南和古城,平畦绿野,土膏禾茂,风光秀丽,景色宜人。古“和阳八景”旖旎多姿,美不胜收,蜚声遐迩,吸引了历代文人墨客为之驻足留恋,登临游览,留下了吟咏和阳风物美景的传世佳句名篇,自古有和阳八景、和阳十二景之说。其中明清时期的《和阳八景》为:笔架耸翠、澧水扬清、凤池春烟、鸡台晚照、梅亭绿荫、荷沼香风、古刹晴虹、仙坛秋月。白雀庵位于邢台市南和县城东北10公里处白佛村,是我国著名的佛教圣地、千手观音妙善的初禅之地。白雀庵始建于1600多年前的晋朝,是黄河以北规模最大的尼姑道场,也是河北省唯一一处对外开放的僧尼活动场所,是在全国佛教最有影响力的二僧道场和著名的千手观音道场。庵院香火旺盛,农历四月初四、九月二十五有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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