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以案释法】法律是性自由的底线:女子多次组织聚众淫乱获利判刑

 小手空空 2023-05-19 发布于北京

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也快速的提高。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饱暖思淫欲。物质水平的快速提升,却没有带来精神世界的跟随,很多人的内心世界开始变得空虚。于是,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潮开始涌入中国,而在这其中,性自由思潮,成为一个强大的突入者,有力的冲击着国人朴素的性观念。现在年轻人的性思想越来越开放,本期分享的案例,就是一起完全由性自由思潮所引起的犯罪行为。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8)黑0203刑初229号)

李某,男,1990年11月15日出生,黑龙江依安县人,案发前就职于依安县人民医院;王女士,1992年12月29日出生,黑龙江克山县人,案发前无固定工作。

李某大学毕业之后,因为仅仅是大专文化,想要找到特别好的工作,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李某回到了自己的老家依安县。通过父母在老家的关系,将李某安排到了依安县的县医院工作。按说,这样一份工作对于刚毕业的李某来说,只要好好的工作,肯定会有十分不错的收入,而且未来也会十分的不错。李某也对自己的工作十分的满意,平常工作也十分的卖力。

但是,因为在医院的工作是在药房取药拿药,单调而且无聊,每天周而复始的重复着同样的工作,这让李某感到非常的无聊和枯燥,总想着能有一些刺激的事情,能够让自己这种机械般的生活能够有一些精彩的体验。于是,李某开始经常的在网上冲浪。得益于近年来兴起的即时聊天软件及陌生人交友模式,李某在网上玩的不亦乐乎。而且李某在枯燥的生活之余,喜欢浏览不法网站,网站上的视频每每让李某看完之后,总是不能平静,尤其是其中的多人类型的视频,更是让李某血脉贲张。

2017年,李某通过某聊天交友软件,认识了同在依安县打工的女孩王女士。在聊天的过程中,同为年轻人的两人,有着十分多的话题,天南海北的聊天,让李某感到十分的享受这个过程。随着聊天次数的增多,两人聊的话题越来越深入,涉及到的内容越来越大胆,终于,两人奔现了。

奔现的两人,很快便发生了关系,之后,两人长期保持着这种不正常关系,一有机会就出入酒店。一段时间之后,王女士对李某提出,说现在的生活还是感觉太枯燥,在一起的时候,总感觉太平静不够刺激。同时对李某说,自己听朋友说,多人运动现在很流行,要不要试一下,肯定比现在要过瘾。

李某一听,想到自己以前看的多人视频,内心十分的躁动,立刻同意了王女士的提议。因为自己本身就是其中的爱好者,也加入了一些这样的聊天群。说干就干,王女士和李某开始在聊天群中物色合适的人,一起参与多人运动。

2017年的七八月份,李某和王女士通过群聊,联系了王某(不做处理)。王某听后,表示十分的开心,一口答应下来。于是,李某在大庆市香港街附近的宾馆,定了一个房间。约定好时间之后,3人在宾馆的房间碰了头,随后3人在房间内发生了关系。

第一次组织参与之后,李某和王女士对于这种活动觉得非常的刺激,总想着要继续这样的活动。2018年5月5日14时,李某和王女士再度蠢蠢欲动,想着再举办一次这样的活动,寻求刺激。于是,两人通过群聊,联系到了赵某(因涉及其他案件,另案处理),三人一拍即合,相约在齐齐哈尔市的万达公寓内的短租公寓,由李某定好房间,三人发生了关系。事后,李某通过支付宝,向赵某收取了1000元,作为此次的活动经费。

活动结束后,李某和王女士感觉意犹未尽,而且收了钱之后,两人更是觉得十分的受用,便商量着再组织一次,反正房间还在。于是,李某和王女士当天再通过群聊,联系了朱某(涉及其他案件,另案处理)、耿某(涉及其他案件,另案处理),于当晚19时左右,就在短租公寓内,4人再次发生了关系。完事后,李某通过微信收取朱某1500元活动经费,通过支付宝收取耿某1500元活动经费。

齐齐哈尔警方当时正在侦办市内多起聚众淫乱活动,通过被抓获嫌疑人提供线索及警方掌握的线索,当晚,将李某和王女士抓获。

公诉机关以相应证据证实上述指控事实,认为:

被告人李某、王女士组织他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王女士均系主犯,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其处罚。同时建议判处李某、王女士三至五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王女士均供认聚众淫乱事实,无辩解,对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李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聚众淫乱罪不持异议,认为:

李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主观恶性较小,子女较小,请求法庭对李某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判处拘役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王女士的辩护人认为:

王女士具有法定自首情节,且只是犯罪行为的参与者,犯罪次数处于刑罚规定的起罚点,王某最初并不同意参与犯罪活动,是其在李某的极力劝说下才参与的,不应认定为主犯,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王女士在犯罪动机上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诚恳,无前科劣迹,王女士的孩子仅两周岁,离不开母亲的照顾,建议法院依法对王女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执行。

齐齐哈尔建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李某、王女士组织他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对李某、王女士的辩护人提出2被告人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2被告人是在侦查机关已经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在聚众淫乱现场被当场抓获,不属于主动投案,不应认定为自首,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对王女士的辩护人提出王女士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不应认定为主犯的辩护意见,经查,王女士积极参与聚众淫乱活动,在李某组织聚众淫乱时挑选参加人员,并对李某以活动经费名义收取钱款的行为默许,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上述事实有2被告人的供述予以佐证,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李某、王女士多次组织他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李某、王女士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某、王女士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考虑李某、王女士认罪、悔罪,无前科劣迹,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故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基础上可对其从轻处罚,如对王女士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二、被告人王女士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三、对被告人李永成、王迪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