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昌吉市春季房交会 契税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凡在2023年5月6日至6月5日期间购买2023年春季房交会参加房交会的昌吉市房产企业开发的新建商品住房,签定购房合同并成功网签的市民,购房面积140平方米(含)以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并于7月5日前(房交会结束30天内)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不包括单位集资建房),均可申请享受契税金额50%的财政补贴。 二、补贴标准 1、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纳税人提供的房交会结束后30天内缴纳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由财政补贴缴纳的契税金额50%。 三、补贴申请期限 契税补贴申请时间2023年7月20日,截止日期2023年8月20日,补贴发放时间以财政拨款到位时间为准。 四、补贴服务窗口设置 契税补贴地点设在市民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区开设的契税财政补贴临时服务窗口(22号),市房管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五、申请补贴所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2. 申请人已购新建商品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房交会结束30天内缴纳的契税完税凭证); 4.银行卡复印件一张(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卡、户名必须是契税纳税人的名称)。 六、补贴审核、支付程序 (一)申请人在市民服务中心房产办事区(22号)契税补贴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表; (二)市民服务中心契税补贴窗口根据申请人身份证件在网上查询或在所签署的合同文本的第一页扫描(二维码)查询是否备案; (三)市民服务中心契税补贴窗口给申请人出具契税补贴受理单; (四)市民服务中心契税补贴窗口将契税补贴的相关资料报送税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由市房管局申请财政拨款,并尽快向申请人拨付; (六)由市房管局汇总每月已经支付的契税补贴及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 (七)2023年5月6日至6月5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已享受契税补贴的纳税人,若办理退房手续,需“到市房管局财务科先行退还已领取的财政补贴,并更改备案信息,再到市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七、部门职责 (一)市财政局:按照新建商品住房交易预计情况,预拨财政补贴资金,市房管局交易中心每月兑付后,把兑现人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及兑付资金汇总表,报送财政部门核销相应预拨资金并补足后续补贴资金。 (二)市税务局:根据个人缴纳契税凭证出具契税补贴申请表,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市房管局:房管局开设临时服务窗口,要有明显标志,显著位置张贴有补贴办理要求、程序和所需资料。有关契税补贴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享受“契税补贴”专用章。 八、其他事项 利用房地产业协会公众平台、昌吉电视台、昌吉日报、昌吉零距离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昌吉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市财政局、房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房管局交易科、财务科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我市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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