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百科全书 | 休谟(Hume)

 常乐46n2h5fy36 2023-05-21 发布于上海
一、生平与著作(1711-1776)
1、苏格兰哲学家、历史学家。苏格兰一个小地主的次子,受教于爱丁堡大学,曾试图成为一名律师,后对哲学发生兴趣。
2、在旅居法国期间,写成他的第一部、也是他重要的一部哲学著作《人性论》(1739-1740年)。令他极为沮丧的是,此书既未取得经济上的收益,也未获得评论界的关注。
3、于是,他转而写些通俗短文,包括哲学、文学、政治等内容。这些文章收在《道德和政治论文集》(1742年),《政治论谈》(1752年)中。
4、同时,他试图以更易于理解的形式把《人性论》中学究气的哲学论述加以分析缩简,写成《人类理智研究》1748年以不同的书名出版和《道德原理研究》(1751年)。
5、在1751年,他被任命为设在爱丁堡的苏格兰律师协会图书馆馆长,这使他得以写成权威的《英格兰史》一书,该书共八卷,于1754和1761年间出版。他曾在巴黎和伦敦担任公职,后回到爱丁堡,与亚当·斯密和约翰·霍姆等朋友一起度过晚年。他的《自然宗教对话录》在1779年作为遗著出版,该书在很多年前便已写出,但被禁止发表。

二、主要思想
1、休谟的哲学是经验主义的,即一切真实的知识最终必然源于感觉的经验。然而,以此为传统的他的思想前輩和继承者,力图为我们大部分的普通信念(例如,对物体的信念)提供一种理性的依据。
2、休谟的怀疑主义的结论却是:很多信念——包括他最为著名的对因果关系的信念一一都是没有理性依据的。这些信念不是用心理学加以解释的,而是非理性(虽然实际上是不能压制的)思想作用的结果。他尤为注重能产生信念的想象的作用,这种想象受习惯性观点联想的引导。
3、同样,对于伦理学,休谟试图推翻那种认为道德判断可以被赋予理性基础的流行观点。当注意到他人、他人的行为和他人因对受影响的对方同情而萌发的感情时,道德信仰依赖于我们能体验的特殊情感。
4、休谟哲学是一种温和的怀疑论。他认为,人们无力确立对日常生活极端重要的信念的类型。但是,发挥作用的自然过程是存在着的,如想象和感受过程,这一过程使人们除在短暂的瞬间外,是不可能无视信念的。
此外,人类思想中的一致性意味着,无论对经验主义,还是对道德,人们的信念趋向同一,这至少可以产生客观的表象。哲学家不必表明任何信念在明显的意义上是理性的,但仍可以对适当性不同的信念作出区别。
5、这一学说对政治思想的影响是,诸如自然法、社会契约等,作为唯理论者理论基础的传统概念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社会政治制度应当被理解为为满足人类环境需要的设计。
(1)在休谟看来,人是存在于环境中的具有有限善行的生物,在这个环境中,善仅仅与人的需要相联。人虽然是自然群居的,但他们总是首先想到自身以及他们的家庭和亲友,于是他们总是同陌生者为争夺资源而发生冲突。
(2)为了维护社会和平,人们或多或少地自发形成有关稳定财产的维持契约的习惯性规则,休谟称这些习惯性规则为“公正的规则”,尽管具体的规则还有赖于人们的共同想象。这使得人民和特定的物质财物之间建立起联系,但建立这些规则,符合每个人的利益。
(3)因此,公正和财产是人为的安排,因为这种安排既依习俗而定,同时也源了人性。由于人们对只有依附公正的规则才能完满地实现其利益认识不够,政府就成为必需的了。
(4)政府的出现不仅取决于审慎的决定,更取决于人们认识的深化,即支持任何权威是符合他们利益的,这一权威可以有效地实施这些规则(因此霍布斯、洛克以及其他人所描述的社会契约既不符合历史,也没有从哲学上进行精确解释的必要)。至于谁应当在建立起的政府中被授予权力,休谟一再表明,这依赖于作为习惯规则源泉的想象。
6、休谟的政府理论主要是关于政府作用的理论。
对于谁在道德上更有资格进行统治,他不大感兴趣,他更关注谁可能统治得好,谁可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他曾写道:“我观察了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政治,从法国的君主制到瑞士一些州的最自由的民主制,只要是依习俗和权威建立的,都同等合法'。
(1)休谟的观点最清楚地表现在《英格兰史》一书中。他在书中描述了“正式的”政府逐渐形成的过程,这种政府是按照从盎格鲁-撒克逊和诺曼时代起就存在的普遍的、统一的法则活动的。
(2)这样的政府是休谟所渴求的,究竟是法国模式的君主制好,还是英国模式的“自由”(即混合)制度优越,休谟对此十分谨慎。他探讨了这两种制度产生的结果:自由政府能促进贸易,但是有义务控制易于失控的公债;自由政府促进科学,君主制促进艺术;自由政府给予其国民以更多的自由,但存在牺牲他们权力的更大危险,等等。
(3)休谟的一般宗旨是,在已经存在正式政府的地方,无论其形式如何,对政体的选择应当很好地加以权衡,以使现存政体和审慎的政策赢得支持。
三、总评
1、休谟有时被称为托利党人,事实上,休谟有意识地避开党派冲突,力主各方有所节制,并试图说服辉格党和托利党都放弃那些与当代政治极少于系的历史信条;尤其希望消除他的苏格兰伙伴残留的雅各宾式激进的倾向。
2、休谟的政治态度基本上是保守的,但这是一种源于怀疑论而不是源于抽象原则的保守主义。他维护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寡头政体,因为这种政体提供了有效的统治,也因为它博得了大众的赞许,还因为激进主义变革的观点可以从哲学上进行清算戮穿,而不是因为它实现圣意或为历史性契约所认可。
3、休谟著有很多有关经济问题的论文,其中一些具有预见性的命题被亚当·斯密和古典经济学家们更充分地发展了。休谟赞同贸易的增长,维护自由贸易的政策,主张废除曾促进英国发展的垄断。
4、休谟所希冀的善并非是劳动、禁欲、自律等“新教徒”的善,而是具有如下特征的善:风度翩翩,友情坚贞,举止高雅,妙语连珠,能言善辩和使人适应于社会发展变化的品质,尽管休谟时代的社会仍是典型的贵族社会。
5、休谟留给后世政治思想的遗产,是一套完全建筑在现实基础上的理论。
在这一理论中,判别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依据是这些制度所产生的结果,和这些制度与“自然”人的态度和情感的统一程度。边沁说,阅读《人性论》,“我感到似乎眼睛更明亮了”。然而,休谟的真正继承者很少是理性主义的功利主义者,而是象亚当·斯密以及他的伙伴苏格兰启蒙运动参加者那样的研究人性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