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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债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该怎么维权?-今日头条

 趙荣先律师 2023-05-23 发布于上海

夫妻一方借债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该怎么维权?

原创2023-05-23 08:25·赵荣先律师征信执行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律师感言〗:网友的问题,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很常见,无论借款人出于不愿意让配偶知道也好,还是的确是个人借款的,一旦借款人不能按照承诺如期足额还款的,出借人将面临款项无法回收、债权得不到保障的风险。那么,出借人利益如何保证?债权如何实现?

这是一个实务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共同讨论一下:

夫妻一方借款的,配偶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根本在于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共同债务:

一、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由借款人个人承担的情形:

1、借款合同约定为个人借款;

2、出借人明知借款为个人使用;

3、借贷行为本身存在违法性:比如借款从事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活动的;

4、其他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二、无论借款人的配偶是否签字、是否承认借款,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都需要借款人及配偶共同承担,或者可以追究借款人配偶的还款责任:

1、夫妻共债共签,也就是借款合同、借条上二人共同签字的;

2、一方借款,配偶事后追认的;

3、一方借款,配偶明知未做任何表示的;

4、一方借款,出借款项打入配偶账户的,或者经常从配偶名下账户还款的;

5、一方借款,但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的;

6、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

7、一方借款虽超出家庭日常开支,但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三、属于上述第二条这几种情形的,即便是夫妻一方借款,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直接向二人提起诉讼,或者执行中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1、 可以直接诉讼夫妻二人承担还款责任;

2、可以单独起诉借款人,胜诉后执行夫妻家庭共同财产;

3、单独起诉借款人,执行中也可以只执行借款人的财产,当借款人名下的财产不足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夫妻一方借款的,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并不在于配偶是否签字,签字只是其中的一种认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便配偶没有签字,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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