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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

 金专中南 2023-05-23 发布于湖北

108.证券承销(证券公开发行):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在业务过程中发挥以下功能的部分或全部:对发行人就发行的条件或时间提出建议;从发行人处购买证券;向公众分销。

109.做市商: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上充当不断买进或卖出证券以保持市场连续性的抉择角色。做市商制度(报价驱动市场)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110.指令驱动制度(15年):指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同驱动,市场交易中心以买卖双向价格为基准进行撮合。指令驱动机制本质上是竞价机制,证券买卖双方能在同一市场上公开竞价,充分表达自己的投资意愿,直到双方都认为已经得到满意合理的价格,撮合才会成交。在指令驱动制度中,价格的形成是以买卖双方的竞价指令为基础,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买卖不需要中间方。

111.证券私募:发行人或证券承销商通过自行安排将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销售给它所熟悉或联系较多的合格投资者,从而避免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一种证券发行方式。它与公开售股、配股等一起构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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