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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摩托车被偷,还要给小偷赔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二审法院:一分不赔

 刘海蓝 2023-05-23 发布于山东

很多案件的判决结果都不尽人意,比如说罪犯强奸不满10岁的女孩,网友觉得他该判死刑,可最后却只判了10年;又或者受害者遭遇不法侵犯,结果防卫过当,又要坐牢,又要赔对方钱。

这样的判决合法,但不合情,让大众觉得有失公允,而男子徐某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件“破事”。

一、案例回顾

45岁的徐某是个养殖户,他刚入行那阵儿刚好是养殖业不景气的时候,差点赔了个底儿掉,好在他坚持下来,日子也顺了。

在村里,徐某新盖了二层的小洋房,以前骑得辆摩托车也光荣退休,换成了四个轮子的小汽车。之后,其父亲觉得摩托车闲着也闲着,就自己骑了起来。

由于那辆摩托车很旧,上面又有很多泥巴,所以平常就将车放在院子外的小棚子里,上个锁,仅此而已。

然而,令徐某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被贼给惦记上了。

男子林某是外地人,在村里租了房子,他看到徐某家的摩托车一直在外面,于是动了歪心思,但他又没有本事,只好每天晚上都偷偷摸摸地来到小棚子,看看摩托车上的钥匙是不是忘记拔了。

这天晚上,他还真等到了机会,徐某父亲干了些脏活,一身汗,回家后着急忙慌去洗澡,忘记拔钥匙。

10时许,林某来到小棚,看到钥匙还在后就赶紧发动车骑走。这个点不算太晚,徐某一家人都没睡,听到摩托车的动静立即出门查看。这个时候出去已经迟了,林某早就没了影子。

这时,徐某父亲说车没油了,跑不远,让徐某开车朝加油站的方向追,徐某不敢耽误。

果不其然,徐某在路上看到了林某,他一边按喇叭,一边大喊让林某停车,林某瞬间慌了神,直接骑着摩托车拐进了没有路灯的小路,徐某紧跟其后。

林某的精神本就高度紧张,此时又没有路灯,他看差了,以为前面有坑,所以来了个急刹,徐某根本反应不过来,尽管他打了方向,但还是撞到了林某。

这一撞,林某连人带车往前滑了一段距离,而林某更是被甩到更远的地方,徐某也不好受,他半个车身都掉进了路边的沟里。

徐某下车后见林某倒地不起,走近了一看还流了不少血,于是立即拨打120,经过检查,林某颅骨、下巴错位、牙也少了几颗,其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到了这个地步,徐某也不好再说什么,他给林某垫付了医药费,其家人从外地赶来后,张口向徐某索要30万赔偿,遭到拒绝后也没了下文。最终,林某出院后因盗窃罪被判刑罚款。

徐某以为,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了,可林某出狱后,就将徐某告上法院,要求他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等。

二、案件的判决

1)案件一审

案件一审时,法院根据这起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徐某在开车追逐林某的过程中,没有保持车距,故而引起了这场事故,导致林某十级伤残的结果。

另外,事故的起因是林某盗窃摩托车,他对本次事故有重大过错。

最终,法院判徐某承担10%责任,赔偿1255元,保险公司赔偿11.5万元。

赔小偷钱,滑天下之大稽,林某有什么误工费,难道是因为受伤住院,碍着他偷别人的东西,然后要要进行补偿吗?

对于这个结果,徐某自然不服,就算是徐某服,保险公司也不服。

因此,一审结果宣判后,徐某和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2)案件二审

徐某和保险公司则认为,徐某追逐付某只是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这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根据事故现场的照片等等,判断事故发生时,林某存在打方向躲避的行为,也就不存在故意撞林某的可能;林某盗窃摩托车在先,徐某开着追赶,阻止其偷车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最终也是采纳了徐某和保险公司的上诉的理由,改判徐某和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三、写在最后

很多人对正当防卫都存在误解,以为只有动手才属于正当防卫,其实并不是。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其中的不法侵害行为有很多种,殴打、强奸、猥亵、盗窃、抢劫,这些都是不法侵害,阻止这些不法侵害就是正当防卫。

这里有人或许想问,那为什么有些正当防卫还会判刑呢?

因为正当防卫里有一个防卫过当,就比如小明不断地扇小白耳光,小白奋起反抗,将小明杀死,这显然超出了正当防卫该有的范畴。当然了,这个例子有些牵强,但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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