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童养媳在我国很流行。童养媳是由于父母家贫穷无法养活那么多的孩子,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女儿首先成了为家庭付出的牺牲品,被卖到别人家做了童养媳,她的不幸就从此开始了。 婆家人开始养育女婴、幼女,待到十四、五岁,就让她同儿子“圆房”。众所周知,大多数有童养媳的家庭都不把她们当自己人看,有的甚至被虐待,最后死的很惨。 童养媳不比儿媳妇那么好,经常是被当作丫鬟使唤,根本毫无自由可言。古代童养媳是如何生活的? 首先作为女人,婚姻可谓是第二次投胎,结婚对象直接影响到下半辈子的幸福,在当代女子选择老公变得越来越慎重,因为结婚不比爱情,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女人有选择的权利。 但是童养媳就不一样了,从小就被父母买断了幸福,她们的结婚对象是不可选择的,不管 那个人是高矮还是残废,童养媳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就必须要嫁给他,这就是等于白来的媳妇,连礼金都省了,怎么算怎么划算。 童养媳在进入婆家之后,一般都会没日没夜的干粗活,连丫鬟的待遇都没有。古代著名悲剧《窦娥冤》中的窦娥就是被父亲卖给别人当童养媳的,替父还债。 古代的童养媳几乎都比婆家的丈夫要大一些岁数,有的甚至童养媳已经是大姑娘了,丈夫可能还是孩子。虽然孩子不会要求童养媳做什么事情,但是这时候公婆出招了。 以为培养两人的感情、增进亲密度为借口,他们不仅要求童养媳每天晚上都要帮未来的丈夫洗澡,还要求她们做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童养媳在睡前为未来的丈夫接尿。在现代看来,这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而且童养媳和丈夫小时候的关系就像姊弟或兄妹,彼此之间往往只有亲情,大部分于结婚后亦难以建立爱情。所以也就注定了之后的婚姻生活是个悲剧。 西风东渐以后,女权意识高涨,社会多采取一夫一妻制度,开始盛行个人意志与恋爱结婚,传统的家庭伦常与道德崩解。 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女的问题在有的地区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 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及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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