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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知识】什么是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南山木铎 2023-05-24 发布于山东

自2000年种子立法以来,《种子法》进行了1次修订和3次修正,最近的一次修正的《种子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的主要内容是加大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派生品种”概念。强调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管理制度,对保护品种的原始创新,调节种子选育者和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提升国家种业安全意义十分重大。

1.什么是实质性派生品种?

(1)主要从原始品种派生而来,或主要从原始品种派生的品种派生而来,且保留了原始品种的基本性状;

(2)明显区别于原始品种;

(3)除派生过程产生的差异外,受原始品种的基因型或基因型组合控制的基本性状的表达与原始品种相同。

实质性派生品种的出现,与育种技术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在传统育种技术背景下,育种者主要以杂交和选择育种为主培育植物新品种,并以植物表型特征判断植物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测试)。随着生物技术在育种领域的应用,生物技术专家可以运用基因工程技术或者基因编辑技术定向改变或者优化现有品种的某些特征特性,通过较短时间将现有品种改造成一个新的植物品种。从植物特征特性看,经过改造的植物品种与被改造的植物品种相比,具有一定的特异性,符合植物新品种权的授权条件。从植物品种的基因或者基因型组合来看,经过改造的植物品种与被改造的植物品种相比,只有细微的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组合上的差异。

2.为什么要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随着生物技术发展,人们可以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或者基因编辑技术等新型育种技术将传统育种者经过十余年选育而成的植物品种(遗传资源)免费占有并合法利用。如果不对这种“剽窃式”的实质性复制育种成果的行为予以制约,将大大打击所有传统育种者从事长时段的、基础性的种质资源的筛选、改良和创新活动的信心及其投资,于是规定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对不同创新程度的育种成果(原始品种和实质性派生品种)予以区别保护,将育种者对原始品种的权利延伸至由该原始品种产生的实质性派生品种。

3.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意义

综合考虑我国不同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坚持循序渐进、务实高效、公正科学、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名录,分类分步实施,既符合我国种业发展实际,也有利于种业安全风险管控。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本质上是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机制中的体现,旨在提醒育种者要尊重与保护他人的育种创新成果,做好自己的育种材料和育种谱系管理,涉及使用特定育种材料应提前协商处理,从而形成公平诚信有序的种业营商环境。公平诚信有序的种业营商环境是我国“打好种业翻身仗”,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的有效保障,也是吸引国外优秀种质资源和种业创新要素的有效保障,更是我国种业深度融入全球种业创新网络,实现种业的跨越式发展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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